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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研究的新发展及其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
时间:2015/5/29 18:10:21,点击:0

作者:陈向明 

 

陈向明,女,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质性研究[“质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也被译为“质的研究”、“质化研究”、“定质研究”)在我国人类学界通常被称为“文化人类学方法”,在社会学界通常被称为“定性研究”。然而,它与我国学术界一般意义上只用思辨方法进行的“定性研究”不同,有深人实地、收集一手资料、开展经验(实征,empirical)研究的要求。]被认为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主要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陈向明.质性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它具有探索社会现象、对意义进行阐释、以及发掘整体和深层社会文化结构的作用。质性研究是一个跨学科、超学科的领域,被运用到与“精神科学”有关的学科,如人类学、社会学、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护理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它不是来自一种哲学、一个社会理论或一种研究传统,而是受到很多不同社会思潮、学术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影响。

自20世纪90年代质性研究在我国被系统介绍以来,社会科学界对它的兴趣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开始使用这种方法从事学术研究和实践导向的研究。而与此同时,人们也对这种研究提出了质疑,如它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它内部如何分类?它具有怎样的解释可能性?质的方法与理论和问题是什么关系?如何提高质性研究的规范性?质性研究如何与量的研究相结合?质性研究与行动研究是什么关系等等。

本文试图结合质性研究近年来的新进展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以加深人们对这种研究的理解,以便更有效地利用它为自己的研究目的和研究问题服务。

一、有关质性研究的理论基础

由于质性研究发源于很多不同的理论流派和学科传统,在理论取向上目前仍处于三种不同传统的张力之中。一方面,它注重对研究现象做后实证的、经验主义的考察和分析,强调的是自然主义的传统,注重对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探究。另一方面,它要求研究者对研究对象进行解释性理解,强调的是阐释主义的传统,关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主体间性和视域融合。同时,它又意识到任何研究都受到一定政治、文化、性别和社会阶层的影响,注意研究中的权力关系,注重研究对知识建构和社会改革的重要作用,因此它又具有一种后现代的批判意识。

在质性研究内部,研究者也有不同的学术立场和理论倾向。如果研究者关注对现象进行描述,通常会采取后实证主义的取向,通过一些可操作的程序和手段对研究的结果进行检验。如果研究者更关注社会改进,则会采取批判理论的取向,考虑到研究的价值和权力层面,希望通过研究对社会现实进行干预。但如果研究者认为社会世界中不存在“客观真实”,社会习俗和规则都是人为的建构,则会采取解释主义的立场,注意到研究者在理解和解释中的能动作用,使研究成为一种生成的过程。

虽然研究者可以采取不同的理论取向,但这些取向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也各有其弱点。后实证主义假设人们的行为有其内在联系,人们对自己行为的动机和意义十分清楚,如果采取严谨的方法,就可以(虽然是局部地)了解和理解当事人的行为和意义解释。然而,这种“天真的现实主义”立场,显然隐藏了研究者在理解中不可避免的“主观性”。批评理论自身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矛盾,即本体论上的“客观主义”和认识论上的“主观主义”:一方面承认“真实”是客观存在,而另一方面又认为它只能被历史地认识—这涉及到一个无法解决的“自相关”问题,即批判理论自身如何知道自己的理论不也是有偏见的、需要被批判的?解释主义在理论上十分迷人,为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创造的可能性,但在实践层面却很难实施。这种理论很难提出一套可供后人遵循的方法原则,而且无法设立明确的衡量研究质量的标准——这也许是伽达默尔认为阐释学不是“方法”甚至“方法论”而是“哲学”的重要原因之一。

整体而言,质性研究内部仍旧是解释主义占主导地位。而且,随着质性研究进人21世纪,各种不同的“理解”和“解释”立场和风格进人了研究的行列,研究者通过“对话”来检验自己的“知识宣称”。质性研究者对“理解”和“解释”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从强调“客观”、“中立”,到“体验”、“移情”,再到在“参与”和“对话”中“共同建构”意义。

研究者意识到,自己不可能成为“他者”,不可能进人别人的皮肤和大脑思考和感受。虽然很多人仍旧在使用1967年由格拉塞(B.Glaser)和斯特劳斯(A.Strauss)提出的扎根理论方法(1967),而且这个传统在斯特劳斯和寇宾((J.Corbin, 1990)以及迈尔斯(M.Miles)和惠泊曼(M.Huberman, 1993)等人的工作中仍可以看到,但与此同时,社会建构主义的方法日益受到重视。如有研究者为了揭示特定社会一历史一文化背景下有关人员建构出来的“真实”,使用沃克特(H. Wolcott)提出的“转化质性资料”的策略:先对原始资料进行“深描”,通过细节呈现本质和文化回声;继而对资料中隐含的、有据可依的主题、特征及主题之间的模式化规律进行分析,将它们系统、有序地呈现出来;最后对资料的意义进行解释,建立知识宣称,达致理解的目的。

二、有关质性研究的分类

部分由于研究者立场的不同以及历史发展的多元性,目前质性研究的分类仍旧缺乏统一的标准。有的按研究问题的类型进行分类,如意义类问题、描述性问题、过程性问题、有关口语互动和对话的问题、行为的问题;然后据此将研究策略分成六种类型:现象学、民族志、扎根理论、常人方法学/言语分析法、参与性观察、质的生态学。有的按研究者的兴趣分类,如探讨语言特点、发现规律、理解文本和行动的意义、反思。有的按研究者的立场分类,如批判民族志、后现代主义民族志、女权主义民族志、历史民族志。有的按“传统”分类,如生态心理学、整体民族志、交流民族志、认知人类学、象征互动主义。有的按“类型”分类,如象征互动主义、人类学的方法、社会语言学的方法、常人方法学、民主评估、新马克思主义民族志、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另有按“取径”(approach)分类,如历史研究、民族志研究、个案研究、现象学研究、传记研究、扎根理论研究、行动研究。[潘慧玲.教育研究的取经—概念与应用[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还有学者认为,质性研究是一个多元、综合、丰富多采的领域,不能进行分类。

 

面对如此困难的局面,本文认为,研究者应该采取一种更加辨证和务实的态度。一方面,为了了解质性研究这把“大伞”,需要进行分类;另一方面又不必穷尽所有的类别,不希冀将所有研究类型囊括到一个完整的体系中。研究者只需根据自己的问题选择更“好”、更“合适”的方法,而不是根据一种事先设定的标准对这些分类方式进行评价和选择。

因而,平行分类的方式很容易将丰富的质性研究人为地分成一些类别,排除了那些无法被纳人分类标准的类型。连续体可以给我们很大的思维和想象空间,不会排除那些目前还没有发现的以及今后有可能发明的新类别。

三、有关方法与理论和问题的关系

随着质性研究的逐步推广,研究者对质性研究的质量评价标准也在发生变化。90年代后期,当质性研究刚刚在我国系统介绍时,大家都非常兴奋,似乎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研究人文社会现象的工具。特别是对那些畏惧或讨厌数字计算的人,质性研究方法似乎是一个从天而降的“救星”。但随着尘埃落定,泡末散去,国人开始思考:到底什么样的质性研究是一个“好”的研究?仅仅对现象进行描述是“好”的研究吗?理论在质性研究中到底起什么作用?—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实践探索,大家意识到,虽然质性研究强调对现象进行“深描”,但一项高质量的研究不应该停留在对现象的简单描述上,而应提升出研究者自己本土化的理论线索,并与前人的理论展开对话。因此,研究者需要学会恰当地使用文献—“浸泡在文献中”,但不被它“溺死”,将前人的理论整合到自己的经验研究中,但不被这些理论所淹没。

对理论和方法的讨论将质性研究者引向对它们与研究问题之间关系的思考:理论和方法都不是孤立的存在,它们都是用来解决问题的工具。研究者不应用方法来限定问题,而应具有“问题意识”,让“真实的问题”浮现出来,在历史和社会结构中得到恰当的定位,然后再选择合适的方法。方法总是针对一定问题的方法,而理论总是针对一定现象的理论。方法和理论的目的都是为了澄清观念,解决问题,解放而非限制想象力。研究者不要盲目崇拜方法和技巧,而应该做自己的方法论者、自己的理论家,让自己的心智独立地面对人与社会的问题。[ [美]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M].陈强、张永强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

质性研究通常被定位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定量方法的集体主义相对应),似乎研究的总是小样本的经验和事件。如何将个人困扰与社会结构和历史背景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如何在制度与个人之间架起理解的桥梁?——这也是近年来质性研究者探讨得比较多的问题。个人困扰总是座落在一定的社会情境、社会关系、制度结构和历史背景中,研究者在关注个人心理结构和心理过程的同时,还需要关注建构这些心理现象的社会交往和社会过程,将个人作为历史和社会的参与者,理解人类社会选择以及形成有关“人”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方式和关系。研究者不再把文化看成是一个独立于个人的系统,而是与个人的自我中最深沉的部分紧密相连的、个人在世界上安身立命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质性研究已经从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走向了关系主义,在个体与集体之间、个人与文化之间、现在与过去之间思考问题。

四、有关研究的规范

虽然质性研究不存在一套普适的、固定的、所有研究者都应该遵守的规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什么都行”。为了尽可能控制样本选择以及资料收集和解释中的随意性,质性研究提倡遵循严格的程序,在各个环节都提出了要求:问题的提出、研究设计、进人现场、建立研究关系、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形成结论和建构理论、成文的方式、衡量研究的质量、反思伦理道德问题等。为了提高研究的质量,质性研究还尝试引人定量研究中的“信度”、“效度”、“推广度”、“代表性”等概念,与质性研究者常用的标准(如解释力度、可信度、一致性、典型性)进行对比。

此外,在比较传统的、源自语言学的方法(如内容分析、话语分析、修辞分析、语意分析、符号学、论据分析)之外,质性研究者还创造出自己独特的分析方法,如扎根理论、Heise的事件结构分析、Ragin (1987)的定性对比分析、Abbott和Hrycak采用最优匹配技术的序列分析、Abell(1997)的形式叙事分析、Bauer (2000)等人的语库建设、Attride-Stirling等人的主题网络分析和神经网络技术应用的质性分析领域、Hatch的类型分析、归纳分析、解释性分析、政治分析、多话语分析、计算机辅助分析等。[ 沈崇麟、夏传玲.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代序[A].沈崇麟、夏传玲.社会研究方法经典译丛[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所有这些方法的一个共同特征是,把质性研究向更加系统、精确、严格、形式化的方向推进。

信息时代的电子声象技术改变了质性研究者的工作方式,使他们的工作更有效率。手提电脑被带到研究实地,互联网使研究者可以向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人进行快捷而又便宜的资料收集。资料不仅可以以文本格式存储,而且多媒体介质(如图像、声音和视频)也被利用起来。研究报告开始用声象形式呈现,克服了语言的平面性和概念化。电子邮件代替了印刷品,研究成果的传播正在不断地加速。传统的“剪刀+掇糊”的资料分析方法被计算机辅助质性数据分析((CAQDA)软件所替代,也改变了质性研究的流程和研究集体之间的合作方式。数据库结构使质性资料的管理更加方便,为组织大型研究项目(包括多个研究地点、多个研究对象、历时的质性研究)提供了新的可能性。网络的便利还促进了世界各地质性研究者之间的交流,目前大型的国际网站有20余个,如国际质性研究方法协会、质性研究资源库、信息系统中的质性研究、质性研究互联网资源、质性研究报告、质性研究兴趣协会等。

然而,虽然技术为我们提供了便利,但不要希望仅仅依靠技术就能创造奇迹。研究毕竟不只是按照一定的方法、手段和步骤就可以完成的,还需要提出问题、捕捉灵感和运用直觉和想象的能力,资料归类和分析编码的工作仍需要人脑来完成。而计算机软件是建立在经典质性资料分析思路之上的,其基本假设是简约论,即任何有组织的实体都是由更小的单位组成的,只有被分解成不可再分的单元才能被理解。然而,社会现象是一个不可简约的生命系统,一旦被分解成更小的单位分别探究,就无法获得充分的理解和解释。使用“分而析之”的办法处理原始资料,很容易陷人西方个人主义研究传统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思维定势,描述个人层面的“行为”和“认知”,却看不到“关系”和“生活世界”。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近年来有学者提出“建构扎根理论”的观点和方法。

五、有关质的方法与量的方法的结合

早在1950年就有学者提出,没有任何一种研究方法可以主宰社会现象的推论,占主导地位的量的方法应该吸收别的研究方法的长处。[ M.Trow.Comment on Particpant Observatino and Interviewing:A Comparison.human Organization,1957,16:33-35.]1979年库克(T.Cook)和雷查德特(C.Reichardt)使用量和质的方法进行教育评估的文章被正式发表,1982年《美国行为科学》杂志用了整整一期的篇幅刊登使用多元方法所做的研究报告。但是,两大阵营之间的“论战”由来以久,特别是在理论探讨方面至今方兴未艾。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社会学界在个案研究与统计分析之间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目前很多有关观点都可以在这场论战中找到源头。

对于量的方法和质的方法之间的结合问题,一般有三种观点。(1)纯正派:认为两种研究分别基于不同的研究范式,不能混杂在一起使用。(2)情境派:认为两种方法各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结合以及如何结合。(3)实用派:认为两者可以结合,但更加注重研究的具体功用,讨论的焦点放在方法的具体操作,不讨论范式以及建立系统的结合方式和衡量标准问题。

目前,两者结合的方式主要有整体式结合和分解式结合,各自分别有三种不同的设计。[ J.Maxwell.Integrating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Research Desigm.Handouts for the course”Integrating 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s”.Cambridge:Harvard Graduate School of Education,1995.]整体式结合仇括:(1)顺序设计,两种方法的使用有前后顺序;(2)平行设计,两者针对研究内容的不同部分同时使用;(3)分叉设计,在研究开始时先使用一种方法,然后同时使用两种方法。分解式结合也有三种类型。(1)混合式设计,包含四种整合形态:量的实验设计,质的资料收集与分析;量的实验设计,质的资料收集和量的统计分析;质的自然研究设计,质的资料收集和量的统计分析;质的自然研究设计,量的资料收集和量的统计分析。(2)整合式设计:量的研究和质性研究在不同层面(如问题、抽样、资料收集和分析)同时进行,并且不断相互互动。(3)内含型设计:一种方法“坐巢”于另外一种方法之中;一种方法形成研究的整体框架,另外一种在这个框架中发挥作用。另外一种结合策略的分类为:顺序性解释、顺序性探究、顺序性转换、并行三角互证、并行嵌套、并行转换。[ J.Creswell.Research Design:Qualitative&Quantitative Approaches.Newbury Park:Sage,1994.]

近年来,两者的结合呈现三个新的趋势。[ 沈崇麟,夏传玲.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代序[A].沈崇麟、夏传玲.社会研究方法经典译丛[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1)将质性数据尽可能量化。如Currall等人在研究组织环境重要的群体过程时,通过内容分析把五年的参与观察资料量化,然后用统计分析来检验理论假定。一些工具软件(如Words at, Smarttext)和内容分析软件(如Nvivo, MaxQDA, Kwalitan)也提供了将质性资料转换到常用统计软件的数据接口。(2)方法论多元。通过建立核心概念测量模型,把质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在一起。如Gray和Denste。在研究企业的控制能力时,利用潜变量模型结合两种方法。(3)通过质的方法弥补定量研究过度形式化的弊端,如Jacobs等人在研究比利时的家庭形态对配偶家庭的劳动分工所产生的影响时,首先用定量方法对纵向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然后延伸出对核心概念的质性研究。此外,对“模型设定”的关注,也可被视为定量方法重新试图返回质性研究的一种表现。

六、有关质的方法与行动研究

行动研究不是一种研究方法,而是与学术研究相对应的研究取向,其目的是为了求“善”,而不只是求“真”。与主流的实证主义研究和边缘的解释主义研究相比,行动研究属于社会科学研究的“第三条道路”。它以反思理性为基础(与技术理性相对),认为行动中的“知”很难用概念和语言来表达,只有在具体情境和问题解决中才能了解到行动者思维和情感的“真实”。行动研究以社会改进为目的,强调行动者作研究,在行动中研究,为行动而研究。其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实践理性”)、杜威的实用主义和反省思维、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新马克思主义)、勒温(K.Lewin)的团体动力学、阿吉里斯(C.Argyris)的行动科学、舍恩(Schon)的实践研究范式。

原则上,行动研究可以使用任何方法(包括定量的方法),只要“好用”(对改进现状有用)就行。但是,在具体实施中,大部分人都采纳质的方法,因为它更适合行动研究的要求:质性研究对不同人群(特别是弱势人群)的关注,有利于处于困难中的行动者提高自信和自尊;质性研究对研究者个人价值观和“前理解”结构(“前见”、“前有”、“前把握”)的肯定,有利于行动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质性研究设计灵活,可在研究过程中视情况而改变,符合行动的不确定性和结果无法预测的特点;质性研究强调研究者自我反思,符合行动者在行动中反思并及时进行调整的要求;质性研究没有对大样本和严格实验的要求,对行动者更具有亲和力,更容易“上手”。

行动研究可以由行动者自己做,但也可以与外来研究者一起做。外来研究者扮演的只是一个触媒的角色,帮助行动者确认和定义研究的问题,对分析和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并协助将知识公开化。目前,用质的方法作行动研究的现象较多发生在实践领域,如中小学教育、社会工作、医务护理、法律维权、劳工解放等。在教育领域,随着“教师成为研究者”的要求以及2000年以来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施,我国的中小学教师越来越多地投人到行动研究中。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人员也参与到这个行列,形成了很多大中小学行动研究合作基地。

质性研究之所以越来越重视行动研究,还因为它能够比较有效地纠正传统质性研究的一些弊端。如研究者单凭个人兴趣选择研究课题,研究内容脱离社会实际。结果,实际工作者一方面得不到研究者的帮助,不能从多如牛毛的科研成果中获益;另一方面,他们又因为种种原因(工作太忙、缺乏科研经费、领导不重视、缺乏指导等)不可能对自己面临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外来研究者的直接介人不仅可以为实际工作者提供技术上的指导,而且有助于当地权力结构的松动和改革缝隙的发掘。

总之,从上述质性研究的历史可看出其发展态势:从传统到现代、后现代,从封闭到开放,从一元到多元,从事实描述到意义解释,从论证理论到建构“现实”,从追求“科学”到重视人文,从“客观性”到“主体间性”,从写语言到“写文化”,从宏大理论到地域性知识,从价值无涉到价值有涉,从学术研究到实践行动。后现代的多元文化观和世界性视野带来了学科边界的模糊,大大扩展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定义、边界和作用。

来源:《教育研究与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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