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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研究法与社会科学哲学——以社会学中的民族志为例
时间:2015/2/5 10:46:34,点击:0

质性研究法与社会科学哲学——以社会学中的民族志为例
作者简介:卢崴诩,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博士;文章来源:《思想战线》2013年第2期

【摘 要】:质性研究法与社会科学哲学是不可分割的。自然主义、反实在主义、批判的实在主义民族志研究法,都要求研究者经由长期参与某些群体的日常生活来探索这些群体的意义世界。然而,当自然主义民族志试图以概念、类属、假说、理论忠实地再现社会实在时,反实在主义民族志却想要凸显研究报告的修辞学特性与权力作用。尽管批判的实在主义民族志与自然主义民族志同样支持“科学的”民族志,但前者关注的社会实在(社会结构)与后者的社会实在(日常意义世界)不同。这三种民族志研究法的操作程序与它们各自的哲学理据紧密关联。一个好的民族志研究者除了知晓操作程序之外,还必须了解与操作程序相关的社会科学哲学。

【关键词】:方法论;自然主义;反实在主义;批判的实在主义

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一般被区分成两大类:量化研究法与质性研究法。受到实证主义信条(positivist doctrine)的影响,量化研究法试图以严格、无偏见的方式验证理论假设,所以强调收集、分析量化数据的过程必须标准化。研究者在使用量化方法进行研究时,往往会将注意力放在操作程序的细节,力求让每一个操作步骤都符合研究法教科书上的规定,以为如此就能够生产出好的研究成果。事实上,这样的想法,对于使用质性研究法而言,往往是弊多于利的,因为绝大多数的质性研究法并不支持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质性研究法涉及的社会科学哲学十分庞杂。不少研究者在运用各种质性研究法时,往往只留意它们的操作程序,而不关心它们背后的哲学理据。不够透彻的理解一方面经常造成特定方法的不当使用,另一方面也限制了方法的改良与创新。为了凸显社会科学哲学与质性研究法的不可分割性,本文将以社会学中的民族志研究法(ethnography)为具体例子,详细地阐释研究方法的操作程序与哲学理据之间的紧密关联。

在社会学领域,民族志属于质性研究法的一部分。研究者经由长期地参与某些群体的日常生活来探索这些群体的意义世界。对于行动者行动意义的重视让民族志研究法与运用量化统计分析技术的社会调查方法大不相同,更重视操作程序的灵活性而非标准化。此外,民族志研究法并不是一种高度统一的方法。虽然所有的民族志研究者都是“反实证主义者”(anti-positivists),但是不同的研究者对于究竟应该以何种哲学主张来代替实证主义则存在分歧。如何处理被研究群体的意义世界才算恰当?不同的民族志分支采用了不同的哲学理据和做法。

一、自然主义民族志
自然主义民族志主张研究者应该在社会现象发生的“自然”状态下对之进行研究。研究者的目标是探索发生在社会环境中的事件、事件产生的脉络、事件参与者对自己以及其他参与者的行动的解释。[1]这样的主张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被一些社会学家提出,作为对抗实证主义的另类研究取向。

实证主义对于社会学的研究法——尤其对于运用量化统计分析技术的社会调查(social survey)方法——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简单地说,实证主义的宗旨包含:第一,科学研究应该以物理学为模范;第二,研究的任务是要发现能够跨越个别现象的普遍律则,这些律则经过逻辑演绎可以说明变量之间的规律关系;第三,理论假设必须能够被数据验证,而这些数据是经由不受理论影响的中立观察获得的。受到这些信条的影响,采纳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研究法鼓励研究者寻找量化社会因素之间的规律关系。对于自然主义者而言。实证主义研究法的主要问题是它不能捕捉人类行为的本质特征——意义(meaning)。人类的行为是有意义的行动(meaningful action)。行动者会主动地解释和重新解释周遭的环境刺激,然后根据这些解释来设计自身的行动。因此,仅仅从研究者的局外人视角来观察和记录人们的行为是不够的,研究者必须知道人们行动的意图、动机、信仰、价值,才能了解这些行动的意义。实证主义研究法以假设一演绎的模型(hypothetical-deductive model)和量化统计技术来研究人类行为,会使研究者永远保持着局外人的观点,始终无法触及被研究群体行动的意义。此外,实证主义研究法要求研究者以寻找量化社会因素之间的规律关系为研究的目标,这一目标隐含了一个错误的预设——人类行为只是社会情境的机械式被动反应。[2]

自然主义者声称:社会学研究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应该采取怎样的途径才能让研究者成功地探索由人们的有意义行动所构成的社会实在(social reality),而不是如何以量化的、标准的程序验证定义严格的理论。社会学研究者首先应该做的不是验证那些由研究者自己想象出来的理论,而是取得对于被研究群体的生活方式的第一手认识。一般而言,经由长期参与某些群体的日常生活,研究者可以学会他(她)们行事的原则,并且了解他(她)们行动的意义。至于社会学的理论概念,研究者应该把它们当成“敏锐化概念”(sensitizing concepts),引导研究者的观察方向,使他(她)敏锐地留意某些现象的社会学价值。简而言之,自然主义者认为:适当的社会学研究法应该意识到多数社会学理论概念都还处于相当模糊的阶段;严格的理论是经验研究想要达成的目标,而不是经验研究的前提条件。[3]

由格拉斯(Glaser)与斯特劳斯(Strauss)合作提出的扎根理论方法(grounded theory method),便是一个符合自然主义民族志主张的研究法。此方法要求研究者进入被研究群体的日常生活,经由开放式访谈、田野观察、阅读文件(例如:日记、信函、报纸、传记、照片、录像、历史记录)等方式收集资料,使研究者能够在与被研究群体密切互动的过程中学会理解他(她)们行动的意义。另外,扎根理论方法把资料收集、分析、理论生成三项工作融合成一个持续往返的过程,从而让理论能够根植于田野资料、反映被研究群体的意义世界。扎根理论方法的具体操作过程如下:研究者带着初步的、尝试性的“研究问题”进入田野,开始选择适合的研究对象。选择对象的过程称为“理论抽样”这是一个以发展理论为目标的资料收集过程。其主要精神是:将资料收集与分析结合,依据理论发展的需要来决定下一步需要收集什么资料、去哪里收集资料。资料分析的程序包含编码、持续比较、探索类属之间的关联。在“编码”过程中,研究者把长篇的资料内容(访谈稿、田野笔记、其他文件)分段、命名、重新归类,从而生成能够将重要现象标示出来的“概念”。“持续比较”程序要求研究者再三地反省资料、概念、概念之间的关联,将数个概念抽象成“类属”。接着,研究者透过“探索类属之间的关联”而生成“假说”。在研究前期生成的概念、类属、假说都只是暂时性的,其功用在于促使研究者进一步澄清自己的研究问题、帮助研究者决定下一步收集资料的方向。新收集的田野资料让研究者能够挑战、抛弃、修改、扩张、精炼先前生成的概念、类属、假说。然后,研究者按照调整后的方向再次收集田野资料。在不断往返于资料收集与分析的过程中,研究者最终会使自己的概念、类属、假说紧密地契合田野资料,并且发现新收集的资料不再能够产生新的理论见解。此时研究就达到“理论饱和”的阶段。研究者建立了与田野资料紧密契合的“实质理论”。这样的理论只有在研究者进行田野研究的特定社会情境中有效。如果研究者将自己的实质理论“与其他的实质理论进行整合”,就可以提出更抽象、在更广泛的情境下有效的“形式理论”。[4]

与实证主义者类似,自然主义民族志的倡议者也相信“科学的”社会学知识是可能的、值得追求的。双方的差别在于:前者将焦点放在如何以量化的、标准的程序验证定义严格的理论;后者则强调严格的理论是经验研究想要达成的目标,而不是经验研究的前提条件。因此,扎根理论方法要求研究者进入被研究群体的日常生活收集资料、从资料中生成概念、类属、假说、理论。如此一来,理论就能超越研究者个人无根据的想象,根植于被研究群体的意义世界,从而忠实地再现社会实在。

自然主义对于民族志研究法在社会学领域的发展贡献巨大。然而,研究者的理论与被研究群体的意义世界之间仍然存在着十分恼人的张力。自然主义民族志的基本精神是:无论多么抽象的理论都必须生成于田野资料、扎根于被研究群体的意义世界。可是,此一研究法包含了一个潜在的危险。当研究者过度熟悉既有的理论时,他(她)往往会不自觉地运用这些理论来解释田野资料,而不能真正地从田野资料当中生成理论。[5]如此,研究者的理论就不能充分反映被研究群体的意义世界。这个难以解决的张力是自然主义民族志的一个严重缺陷,也让民族志研究法衍生出其他不同于自然主义的分支。


二、反实在主义民族志
研究者的理论与被研究群体的意义世界之间的张力部分来自于自然主义者在认识论上抱持着素朴的实在主义(naive realism),而在本体论上却坚持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一方面,自然主义声称:依照自然主义民族志研究法所生产的理论可以比实证主义研究法更加“贴近”(correspond to)被研究群体的意义世界,更加忠实地再现社会实在;另一方面,自然主义又认为:人们会经由解释和重新解释周遭的环境而不停地建构自身所处的社会实在。这两个主张看上去是可以兼容的,它们是自然主义鼓励研究者进入被研究群体的日常生活、从被研究群体的世界观生成理论的两个主要理由。然而,一旦我们把民族志研究者也看成是在解释和建构社会实在,自然主义者在认识论上的素朴实在主义与在本体论上的建构主义就不可避免地相互冲突了。[6]

除了自然主义民族志本身的矛盾之外,反实在主义风潮的兴起还受到一些其他哲学论辩的激励。库恩(Kuhn)对于实证主义科学哲学的批评极大地助长了建构主义和相对主义(relativism)。他认为:顺从和守旧是科学活动的常态。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科学家们倾向遵循学科内的“典范”(paradigms),小心翼翼地从事着没有多大变化的研究。这一类长期的平静时期会被短暂的“革命”间隔开来。当革命发生时,旧的典范被打破,新的典范被树立,而后长期的平静时期又再度降临。对库恩而言,科学是一种社会制度。在一门成熟的科学学科中,新手必须让自己适应既有的典范。学习成为一名科学家就意味着学习以学科内惯用的模式思考和工作。科学家不可能以不受理论影响的中立观点来描述实在。科学家所认识的实在永远都深受他(她)所采纳的理论框架的影响。[7]

伽达默尔(Gadamer)的哲学诠释学(philosohieal hermeneutics)也同样冲击着自然主义民族志的素朴实在主义。根据他提出的“视域融合”(fusion 0f horizons)思想,研究者必须以自身的前理解和偏见为资源,才能对其他人的言行进行解释。当研究者试着了解被研究群体时,他(她)必须以自身的前理解为基础对受访者提出问题,接着根据受访者的回答来调整自身的前理解,然后再问新的问题。了解便是在这样的“诠释循环”(hermeneutic circle)中不断地发展。研究者对于受访者言行的解释并不是受访者观点的翻版。研究者的解释无可避免地包含了自身的社会历史处境以及创造力。[8]

后结构主义(post-struaturalism)是助长反实在主义风潮的另一支哲学。德里达(Derrida)认为:语言是一个开放系统。在此系统中,一个词汇总是能够被连接上其他的许多词汇,所以语言并没有确定不变的意义。任何想要做出最终解释的企图都是一种暴力和压迫。这让一些民族志研究者意识到:他(她)们在研究报告中所使用的语言,并不是再现社会实在的透明媒介,而是运用了许多修辞策略的人为建构。[9]

福柯(Foucauh)对于知识的批判同样有着巨大的影响。他指出:社会研究与监视和控制密切相关。当研究者在研究中宣称某些事物为真或假时,这些宣称总是涉及权力的施展。一套知识话语(a discourse of knowledge)其实就是一个复杂的体系,这个体系决定了怎样的事物能够被认定为存在、谁有权力进行这样的认定。一套话语的形成总是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可分。因此。任何知识话语都带有偶然性与独断性,而非具有普遍性的永恒真理。[10]

反实在主义风潮的兴起,让一些民族志研究者强调:任何形式的社会研究成果都不能宣称自己是社会实在的忠实再现。这些民族志研究者因此将注意力转向研究报告的撰写形式以及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与被研究群体之间的权力关系。长久以来,人们一直都相信科学和文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书写方式,反实在主义者却认为:所有的书写形式都是人为构造的,都使用了某些说服和吸引读者的修辞技巧;科学报告与文学作品之间的界线不是泾渭分明的。传统的科学报告撰写方式只是运用修辞技巧的一种方式:研究者使用直白的议论文体,按照线性的逻辑来结构叙事(例如:文献回顾、研究假设、研究方法、研究发现、未来值得继续探糸的问题)。这种书写方式只是构造社会实在的许多种方法当中的一种。其他不同的撰写形式可以创造出与科学报告不同效果的社会实在。于是,反实在主义者开始尝试使用多样的形式撰写研究报告,例如:自传、小说、诗歌、剧本……等。[11]

注意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与被研究群体之间的权力关系是反实在主义民族志的另外一个特点。这项关注让反实在主义者格外地强调“反身性”(reflexivity)和“多声道”(multiple voices)。反身性意味着研究者在书写社会实在的同时还必须不时地反观自身,将自己也写入研究报告当中。研究者必须向读者交代自己的生活背景以及自己在田野中的社会位置和抉择,因为这些都会影响研究者呈现给读者的社会实在。研究者所建构的知识永远都是片面的、带有特定立场的。谁的声音应该被写入报告?不同的声音应该如何被解释?每种声音应该获得多大的权重和怎样的排放顺序?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都离不开研究者的政治与道德判断。一些反实在主义者开始尝试多声道的书写,打破传统研究报告惯用的单一叙事手法,以数个视角进行彼此不相容的多重叙事。另外一些反实在主义者甚至邀请被研究群体与自己一起分享书写的权力、共同撰写研究报告,让被研究群体的声音更直接地出现在文本中。[12]

简而言之,反实在主义民族志的操作程序不再是透过对资料的分析与比较来产出再现社会实在的概念、类属、假说、理论,而是以触动研究者心弦的关键田野遭遇为核心,逐渐把收集到的田野资料与自身的生活体验交错编织成刻画生动、情节曲折、内容发人深省的故事。但并非所有的民族志研究者都支持反实在主义者的观点和做法,不少研究者仍然坚信:研究报告所提供的知识是可以独立于研究者的。以下将要讨论的批判实在主义便是一个坚持替科学知识的“优越性”进行强力辩护的民族志分支。


三、批判实在主义民族志

批判实在主义民族志主张:社会具有结构,而且此结构的存在独立于人们对它的认知;经由系统的调查和推理,研究者可以间接地推测出社会的结构。与反实在主义者不同,批判实在主义者认为:虽然我们可能会有多种说明世界的理论,而且没有绝对确定的方法可以判定这些理论的最终真实性,但是我们可以对自己有关世界的知识产生疑问,可以察觉自己知识的缺失;我们的知识是经常发生错误的(fallible),这就意味着实在并非由我们的思想所创造,而是外在于我们的思想;藉由试误法,我们可以持续地修正自己的知识,使它更好地说明实在。[13]

批判实在主义民族志的主要依据是帕斯长尔(Bhaskar)的批判实在主义社会科学哲学。其中尤其重要的是他所提出的社会本体论与超越论证(transcendental argument)。在帕斯卡尔提出的社会本体论中,社会结构既是行动者行动的预设条件,又是行动者行动的产物。一方面,社会结构的存在独立于个别社会成员对它的认识。限制了个别社会成员的行动。另一方面,个别社会成员的行动又会在有意或无意之间再生产社会结构或者改变社会结构。因此,社会和个人是两个层次的存在;两者虽不相同,却互相连接和影响。就社会结构独立于行动者思想的特性而青,社会可以成为科学知识的合法客体。另一方面,人类有关社会的知识生产仍然是社会结构再生产或者改变的一部分,所以有关社会实在的科学知识具有批判现状、促进人类自我解放的效果。此一效果是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的一大特色,“批判实在主义”的名称也由此而来。帕斯卡尔还指出了社会科学的另一个特点:不同于许多自然科学的客体,社会是一个“开放系统”(open systerm)。这表示社会研究者在探索社会系统的各种机制(mechanisms)时,无法像自然科学家那样把想要研究的机制单独地孤立起来分析。如此一来,社会科学就比自然科学受到更大的束缚。社会研究者虽然也能够提出因果律则(1aw-like ausal statements),他们的理论却不是社会事件的精确预测,而是社会现象的抽象说明。[14]

至于研究者如何能够提出说明?这就涉及帕斯卡尔所谓的“超越论证”。这种论证始于一个确定无争议的事件E。接着,研究者会问:“必须存在着怎样的原因才使得E可能发生?”研究者先假想某个结构或者机制S的存在。根据推理,s可以合理地导致E。既然研究者已经接受了E的存在,那么导致E发生的原因就必须得到满足。所以,S可以被接受为真实的存在。在自然科学中,E通常是确定的实验结果,s则是对实验结果的科学说明。例如,化学家设想原子和分子的存在,藉此说明观察到的化学反应。在社会科学中,超越论证一般始于某些明显的社会行动,例如:有人兑现了支票。既然人们必须在金融体系和货币经济中才能兑现支票,而研究者又观察到有人兑现了支票,于是金融、货币机制的存在就可以被接受,成为人们兑现支票这项行动的合理说明。[15]

帕斯卡尔认为:在研究社会行动时,研究者必须重视被研究群体赋予自身行动的意义,把这些意义当成重要的研究资源;可是,虽然被研究群体的行动意义是社会科学的必要起点,他(她)们的日常观点却不是知识的最终权威。被研究群体的观点经常是片段而零碎的。反之,研究者在有系统地掌握了经验证据,并且以超越论证进行推理之后,会得到关于整体社会结构的科学说明。研究者的科学说明往往与被研究群体的日常观点不同,有时甚至与之矛盾。[16]

批判实在主义民族志研究者相信:民族志研究法可以很好地与批判实在主义哲学结合。民族志研究法要求研究者将抽象的理论说明放在具体的田野经验中再三地检验和修正。研究者必须深入被研究群体的日常生活、理解他(她)们的意义世界。但是,研究者不能把被研究群体的日常观点看成是对社会结构的直接说明。反之,研究者应该从收集到的田野资料中,推理出有关社会结构与行动的因果律则。为了完成这项任务,研究者需要在田野资料与抽象理论之间保持“连续的反馈”。研究者先以一些简单的概念对资料进行分类,接着形成一些可以说明概念的暂时性类属,然后提出一个说明不同类属之间关系的初步理论。无论是概念、类属或理论都可以在后续资料收集的过程中不停地被挑战、抛弃、修改、扩张、精炼,直到这些概念、类属和理论完全与田野资料紧密结合。

批判实在主义民族志的操作程序看上去与前述的扎根理论方法十分相似。但是,批判实在主义摆脱了自然主义面临的难题——研究者的理论与被研究群体的意义世界之间的张力。批判实在主义民族志的目标在于提出有关社会结构的理论来说明田野中的事件。在一般的情况下,个别社会成员对于社会结构的认知是片段而零碎的,所以研究者关于整体社会结构的科学说明不需要与被研究群体的日常观点保持一致。此外,批判实在主义者认为:同样或类似的结构性机制可能存在于多个不同的时空。换句话说,在某一次民族志研究中形成的理论对于其他时空背景下的另一个民族志研究也可能有效。

四、结语

本文回顾了自然主义、反实在主义、批判的实在主义三个民族志分支各自的哲学理据和操作程序之间的关联。必须申明的两点是:首先,这三个分支并非民族志研究法发展的三个阶段。每个分支在今天的社会学领域都有一定数量的支持者,后来形成的主张并未埋葬先前的主张。许多前文提及的争议以及未提及的争议都还在继续进行当中。其次,笔者撰写本文的目的不是为了分辨出哪一个分支的主张最好,而是为了强调社会科学哲学思考与质性研究法不可分割的密切关联。当自然主义民族志试图以概念、类属、假说、理论忠实地再现社会实在时,反实在主义民族志却想要凸显研究报告的修辞学特性与权力作用。另外,尽管批判实在主义民族志与自然主义民族志同样支持“科学的”民族志,但前者关注的社会实在(社会结构)却与后者的社会实在(日常意义世界)不同。总而言之,这三支民族志研究法在操作程序上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一个好的民族志研究者除了知晓民族志研究法的操作程序之外,还必须了解与之相关的社会科学哲学论述,才可能妥当地运用各种研究法。笔者相信此一主张也适用于其他分支的民族志以及民族志以外的各种质性研究法。

注释:
[1]Hammersley,M.and Atkinson,P.,Ethnography:Principles in Practice (2nd ed.),London:Routledge,1995,p.6.
[2]Atkinson,P.and Hammersley,M.,“Ethnography and participant observation”,in N.K.Denzin and Y.S.Lincoln (ed.) ,Strategies of Qualitative Inquiry,Thousand Oaks,Calif.:Sage Publications,1998,p.117;Cuff,E.C.,Sharrock,W.W.and Francis,D.W.,Perspectives in Sociology (3rd ed.),London:Unwin Hyman,1990,p.149.
[3]Cuff,E.C.,Sharrock,W.W.and Francis,D.W.,Perspectives in Sociology (3rd ed.),London:Unwin Hyman,1990,p.150;Hammersley,M.and Atkinson,P.,Ethnography:Principles in Practice (2nd ed.),London:Routledge,1995,pp.7-8.
[4] Bryman,A.,Social Research Method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p.391-394.
[5] Strauss,A.and Corbin,J.,“Grounded Theory Methodology:an Overview”,in N.K.Denzin and Y.S.Lincoln (eds.),Strategies of Qualitative Inquiry,Calif.:Sage Publications,1998,p.177.
[6] Hammersley,M.,What's Wrong with Ethnography?:Methodological Explorations,London:Routledge,1992,pp.43-45.
[7] Hughes,J.A.and Sharrock,W.W.,The Philosophy of Social Research (3rd ed.) ,London:Longman,1997,pp.92-95.
[8] Anderson,R.J.,Hughes,J.A.and Sharrock,W.W.,Philosophy and the Human Sciences,London:Croom Helm,1986,pp.71-76.
[9] Hughes,J.A.and Sharrock,W.W.,The Philosophy of Social Research (3rd ed.),London:Longman,1997,pp.217-221.
[10] Hughes,J.A.and Sharrock,W.W.,The Philosophy of Social Research (3rd ed.),London:Longman,1997,pp.213-217.
[11] Richardson,L.,“New Writing Practices in Qualitative Research”,Sociology of Sport Journal,2000,17:5-20.
[12] Sparkes,A.C.,Telling Tales in Sport and Physical Activity:A Qualitative Journey,Champaign,IL:Human Kinetics,2002,pp.16-24.
[13] Davies,C.A.,Reflexive Ethnography:A Guide to Researching Selves and Others,London:Routledge,1999,p.17;Sayer,R.A.,Method in Social Science,London:Routledge,1992,pp.67-68.
[14] Davies,C.A.,Reflexive Ethnography:A Guide to Researching Selves and Others,London:Routledge,1999,p.20.
[15] Benton,T.and Craib,I.,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The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of Social Thought,Basingstoke:Palgrave,2001,pp.122-123.
[16] Benton,T.and Craib,I.,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The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of Social Thought,Basingstoke:Palgrave,2001,pp.13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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