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云峰 来源:《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1期,第20-22页。 社会风气是指一定历史时期/历史阶段特定社会的各个阶层民众整体思想意识和行为与该社会所倡导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特别是人类普遍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相一致的程度和状态。任何社会都会倡导一定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而且不同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之间既有特殊性也会有共性。不同社会共同倡导的那些价值观念,就成为人类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念。一个社会之所以要进行这样的价值倡导,是因为: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各个阶层民众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与这些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之间并不总是一致,有的时候甚至会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一些人甚至大多数人的思想和行为不能与之一致。当这种不一致性表现得比较明显的时候,人们就会体验到二者之间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会普遍感觉社会风气不正,社会风气低下。为了改善社会风气,就需要去主动提倡某些价值观念。社会风气如何,是对各个阶层民众思想和行为表征所做的一种整体性价值不断。这种价值判断的依据是二者一致的程度和状况。 正因为是价值判断,所以社会风气的好坏会表现出比较复杂的情况。价值判断都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站在价值观念提倡者的角度来说,不正常的社会风气既可能是跟历史发展趋势相违背的,也可能是符合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例如,对传统持保守态度的倡导者所看到的那些所谓“不正常”社会风气可能恰恰是符合历史进步趋势的。但是,由于人类社会普遍倡导的价值观念也会在一定社会被倡导。所以,违背人类普遍价值观念的社会风气通常总是会阻碍历史的进步与发展,总会被历史所否定。概括起来,对社会风气本身所做的判断总会带有很强烈的来自评判者的主观性特征。只有依据先进的跟历史进步趋势一致的社会力量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对社会风气所做的价值判断才会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由于人类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念往往是最基本的人类共同道德要求,是社会的道德底线,所以依据这样的普遍价值观念对社会风气所做的判断,必然能够反映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于是,社会风气的概念就跟社会道德的概念之间产生了既相关联又相区别的关系。社会道德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其水平反映的是特定社会的道德发展状况,属于事实判断。而社会风气虽然有事实依据,其本质却属于价值判断的范畴。 社会风气跟社会风俗(即社会习俗)及社会公德也是不可划等号的两个概念,但它们之间也有联系。社会习俗(或社会风俗)反映的是特定历史阶段民众共同的生活和行为习惯,通常具有非常强烈的历史继承性。它可能会体现社会风气的状况,也可能跟价值判断无关联。例如,图腾崇拜是一种风俗,但它本身可能并不反映社会风气的状况,除非将是否遵守图腾崇拜规则当作价值评判标准。社会公德反映了民众在公共生活中遵守道德规范的情况,但它属于社会道德的一个方面。社会道德不同于社会风气,所以社会风气也不同于社会公德。社会道德同社会风气之间的联系,也决定了社会风气与社会公德之间的关联。事实上,由于人的社会性,所以社会公德往往也被当作最基本的社会道德,被作为社会的道德底线之一个方面。违背社会公德跟违背普遍的人类道德要求一样,成为社会道德低下的表现形式,从而影响人们对相应的社会风气做出肯定评价。 社会风气是对特定历史时期大多数民众的思想和行为的总体评价。因此,从社会风气的评价客体角度来说,普通的最底层的广大民众是最核心的被评价群体,但不是唯一的被评价群体。该社会的其他群体也是社会风气的载体。当普通的最底层的广大民众作为被评价群体的时候,体现的就是民风。与之相对应的其他群体所表现的各种社会风气有官场风气、商场风气、师德师风、教风学风、文风会风等等诸多表现形式。综合在一起,社会风气是这诸多风气的总称。由此可见,社会风气跟民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常说的“民风淳朴”,反映的仅仅是普通民众中间的社会风气。在诸多群体中,普通民众是最普遍、最广泛的群体。但是,笔者以为,普通民众虽然是最核心的社会风气评价客体,但他们并不是社会风气的典型示范群体。这是因为,民风通常是最后发生改变的社会风气形式。在整个社会风气结构中,具有标杆意义的往往是官场风气、商场风气、医德医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文风会风等这些示范性的元素。中国有句古老的说法:“上梁不正下梁歪。”这说的就是官德官风所具有的社会风气示范意义。其他的社会风气示范群体包括律师、医生、教师以及整个白领阶层和社会公众人物等等,也都具有示范的意义。观察一下不同社会的现实,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规律:个体越是被关注的那个群体,其社会风气示范作用就越明显。这说明,个体性特征的凸显程度与人们所期望的社会风气示范性之间具有正比关系。这样的相关性告诉我们,当社会风气不符合要求,需要加以引导的时候,树立社会风气的示范性标杆群体,将至为关键。 社会风气既然反映的是社会整体的风气情况,那就意味着少数个人的示范是远远不够的,社会风气的示范者必须是一个群体、一个阶层或者许多的群体共同行为。在中国古代,通常的示范被归结为圣贤之说。少数的圣贤被作为理想的道德和行为模仿对象,能够达到圣贤境界的人便是完人。其实,这是一种社会风气的幻想。理论上来说,人人皆追求圣贤境界的时候,社会风气就会非常好。但问题是,在这里,圣贤被虚化成为一种“理想人格”,是抽象的示范性存在,人们似乎做不到圣贤的要求。在现实中,人们实际上也很难真正找到圣贤的实体化身,更难真正采用圣贤的标准来衡量普通个体的行为。相反,人们不得不相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样,圣贤在实际的现实生活中其实被人们普遍地否定掉了。历史上,虽有尧舜的典范,不过尧舜被神化之后,也变成了跟圣贤本身一样的虚幻性存在,可望不可及。当人们找不到可及的风气示范者而官场官风等示范性正气消失殆尽的时候,人们开始寻求自己的民间示范者,如“不畏强暴”、“讲义气”、“行侠仗义”、“打抱不平”的“侠士”、“绿林好汉”、“青天”等。然而,这样的少数个体却因巨大的个体牺牲,使绝大多数普通民众因对死亡和痛苦的恐惧无法去全面学习,从而也成为有示范意义却无推广价值的人格典范。这说明,长期以来,我们缺乏社会风气的示范群体。当社会风气没有普遍的模仿对象的时候,它就只能依赖于人们的道德自省和自我良心来发挥作用。但是,道德自省和自我良心的作用往往是不可能持久存在的,当社会风气的标杆彻底消失不复存在的时候,社会风气必然每况愈下。 跟中国的历史发展不同的是,西方特别是欧洲,长期以来一直有一个稳定的社会道德示范性阶层存在,并成为人们普遍的模仿对象,那就是“绅士阶层”的存在。再加上,基督教等宗教将这个阶层的行为特征“神圣化”。这就给大众树立了非常良好的示范作用。这些道德示范者不仅是一个阶层,而且不管战争、权利更迭等因素如何冲击始终处于相对稳定的示范状态,所以即使在资本主义早期的残酷社会竞争中产生了大量的“伪君子”,但仍然有社会风气的示范群体持久地发挥作用,因为这些行为示范意义上的绅士阶层还始终存在。特别是,在启蒙运动确立了自然法则之后,人们的许多行为规范更是被固定成了无法改变的普遍文化价值观念。“人均有保护自己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若谁的权利受到侵犯,谁就有报复、惩罚和反抗他人的权利。”(洛克:《政府论》下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95页)正因为如此,西方历史上始终有可感知、可触及模仿的示范群体。资本主义毫不遮掩对金钱的嗜好,但同时也毫不否定追求金钱行为需要符合“绅士风度”的要求。笔者在这里不是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而仅仅是要表达一个事实:一个稳定的行为示范群体对社会是何等重要! 今天,当我们社会面临许多的“悦悦事件”不断发生的时候,可能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每个人要有良心上的集体发现,更需要的是要培育一个社会道德的稳定性示范群体,让他们集体成为社会风气的引领者。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这样的示范性群体不但没有形成和稳定下来,而且示范性个体也随着集体失望而逐渐丧失示范的意愿和积极性。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由于社会风气跟社会道德之间具有前述的复杂关系,笔者并不以为,当前的社会风气不尽人如人意是因为社会的道德水平下降所致。笔者以为,这更有可能的是人们期待的那些示范性群体失去了示范的角色,所以以社会道德的不作为来表达对社会的不满。例如,政府官员几乎在所有社会都是被当作社会行为的示范者加以期待的,但我们当前的现实却看不到官员的自我约束:官员缺乏官德,官风不正,官场乱象丛生,干部制度性缺陷导致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官员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退休领导仅仅突击提拔自己“信得过”的身边人,官员们假话废话空话一大堆但就是没有真话,如此等等。其他人们期待的各个示范性群体也同样风气不正。这一系列的社会风气问题带来的后果是民风这一社会风气的最后壁垒随之每况愈下。每个个体都是社会角色的扮演者,其对社会职责的担当在另外一种意义上就是权力的拥有者。当社会示范性群体无法发挥正面的积极作用的时候,普通的民众也可能会把手中的职责转化为权力,并模仿性地进行寻租。例如一个守卫雨水泵房的工人拥有的是掌控泵房的权力,当腐败猖獗的时候,不给“好处”,他(们)就可能会在汛期来临的时候,借口泵力不足,不开启或拖延开启抽水泵,从而使相关单位和居民遭遇大水淹没。虽然不是每个守卫雨水泵房的工人都会这样做,但社会风气每况愈下的时候,这样的权力泛化和滥用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由此可见,一个稳定的社会风气示范性群体的缺少可能带来的社会弊端是非常可怕的。 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关注社会风气的状况,但不要简单地将它看成社会道德水平的衡量器。社会风气的改善需要我们寻找到合适的稳定性示范群体去引领。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邮编:200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