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重要智囊、台湾大学教授陈明通3月18日上午发布所谓“第二共和宪法”草案,内容包括两岸建立“任何形式政治关系”都要在“对等和平协商”后交付“公投”决定等。
中央社报导,由台大国家发展研究所教授陈明通等人主笔的「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桉18日出炉,草桉保留原有宪法总纲,让台湾与中华民国的宪法连结;政府体制採内阁制,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务院,总统虚位化,改为间接选举,监察权回归国会,国会席次两百席。
陈明通上午在台湾智库、中华亚太菁英交流协会共同举办的「审议式民主─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桉」研讨会上,发布由他与台北大学法学系教授陈慈阳、中央大学法律与政府研究所副教授陈英钤等人主笔的「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桉。
第二共和宪法在「前言」论述上,作为与原宪法的连结。负责草拟「前言」的陈明通说,为强化台湾与中华民国共同命运,原宪法也就是1912年肇建的中华民国「第一共和」宪法总纲,包括中华民国国号、国旗、固有疆域都不变动,然后根据台湾目前现实需要制订第二共和宪法,如此可让台湾与中华民国,在宪法层次上作有力连结。
陈明通表示,以历史事实及现实状态描述两岸关係的演变、以第二共和宪法作为台湾与中华民国的宪法连结、为协商两岸终局政治安排提供宪法授权,是第二共和宪法改革重点与特色。
第二共和宪法前言分成三段:中华民国创立于1911年;但是1921年7月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其后并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中央政府因此播迁来台,国家管辖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以及符合国际法规定之领空、领海与邻接水域。
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任何形式政治关係,须经对等、和平协商后,交付公民投票。台湾海峡两岸终局政治安排未协商完成前,特制定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简称台湾宪法),适用于国家现行管辖领域范围,原宪法相关章节条文及增修条文,停止适用。
第二共和宪法草桉共计一百七十七条条文,採内阁制设计,目前的行政院改名为国务院,并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设总理一人,皆由国会议员出任;国务院总理由总统提名,经国会全体议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命。
依据草桉,总统因为虚级化,不再涉入政治实权,改为间接选举,新设「总统推荐委员会」提名人选,经全体国会议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总统任期六年,连选得连任一次。
第二共和宪法採三权分立,监察权回归国会,内阁制的设计使国会工作负荷增加,国会席次增加为两百席,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国会有调查权,经全体议员三分之以上提议,即应设置由国会议员组成的特别调查委员会。
报导说,“第二共和宪法”草案对“国号”、“国旗”、“固有疆域”等敏感问题都不予变动,以“第二共和”做为台湾与“中华民国”的“宪法连结”,并在前言中为协商两岸终局政治安排提供“授权”。
不过,草案同时又宣称,1949年10月以后,当局“管辖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与对岸“建立任何形式政治关系,须经对等、和平协商后,交付公民投票”。草案还规定,未来将采取“内阁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总统”虚位化并改为间接选举,监察权回归“国会”,席次增至两百席。
中国时报报导说,包括陈水扁及有意参选2008年的民进党“四大天王”苏贞昌、吕秀莲、游锡堃、谢长廷等人,都已获知草案相关内容。虽然草案对敏感的“国号”等问题不予变动,但报道指出,“第二共和宪法”中在两岸关系方面呈现出“二中架构”的安排。外界认为,这只是民进党推动“法理台独”的阶段性论述而已。
此前,国台办新闻发言人在接受采访时也曾表示,陈水扁鼓吹制定所谓“第二共和宪法”,是他抛出“宪改”涉及“领土”变更议题遭致各方谴责后,为继续通过“宪改”谋求“台湾法理独立”采取的又一危险举动。发言人还表示,我们也相信,无论陈水扁如何百般狡辩,台湾同胞和国际社会一定会认清陈水扁顽固谋求“台独”的本质。
(来源: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