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高考时。每年到这个时候,教育问题都会受到全社会的最大关注。与此同时,从小学到大学,学生因不堪种种压力而自杀的各种消息、传闻,也频频进入公众视线:4月16日,上海一女大学生在实习中感觉压力沉重,跳楼身亡;5月10日,成都某女大学生多次找工作受骗,跳楼身亡;5月21日,北京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因考试压力,在教室跳楼自杀,等等。北京的一项调查发现,将近1/3的在校大学生曾有过自杀念头。
导致学生自杀的原因很多:成长期的心理问题,对未来的不确定感与担忧,同学之间的各种攀比,激烈的学业和就业竞争,等等。学生面对的竞争压力本已很大,同时还要承载家长的期待、教师的鞭策,当成人间的竞争也以学生为道具时,学生们承受的压力加倍了。
压力大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承受压力的能力越来越弱。中国人是以对痛苦的承受力著称的民族,有个专用词汇叫“吃苦耐劳”。平心而论,在改革开放前,学生时代心理承载的东西也不少,除了学业还有政治,甚至还有家庭命运的急剧变迁。但当年的学生自杀并没有成为严重问题,这是善于忍受的心理特征在发挥作用。
但是,心理特征是会变化的。人的心理承受力具有某种弹性,它会在外界的信息暗示下发生变化。在一种“克己”的传统文化氛围中,或者在集体主义精神的熏染下,个人痛苦会被有意无意地忽略、缩小,不易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而在高扬自我、强调个人不受约束的自由及张扬个人价值的文化氛围中,个人的点滴痛苦会被夸张、放大,变得似乎不能承受。无庸置疑,学生尤其是大学生心理问题包括自杀现象的严重,是与中国的人性观念在公共意识层面普遍接受西方标准、以无拘无束地放任个性作为最高追求相同步的。社会分化加剧了竞争性攀比是问题的外因,而人性观念的西化与独立子女的性格心态却是内因。
在化解学生竞争压力方面,中国的可选项并不多。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那种相对扁平的社会结构,中国社会已基本形成金字塔式的垂直构型。这种社会,大多数人的横向选择机会不多,教育作为实现阶层上下流动的主要通道,不可能不承受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一方面要求实现教育的机会平等,使之能够承载上下流动;另一方面又指责教育的过度竞争、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难道能事先将某部分人排除于通道之外吗?
因此,主要出路还在于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的培养。以释放个性为特征的现代心理学似乎并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在被个性追求视为标本的美国,大学生的自杀率远高于中国。据美国《洛杉矶时报》5月23日报道,目前美国每年自杀的大学生人数达1300余人,自杀已成为美国大学生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而中国在大学生自杀人数最多的2006年,也只发生了130多起,且中国的大学生总人数在2003年已超过美国。
生活条件远优于中国,大学生自杀率却远高于中国,这就是放纵个性与欲念的结果。国外研究注意到了媒体的大量报道会导致自杀事件频发,即自杀事件的媒体传染效应。但他们未能认识到,站在事实报道背后的流行观念在其中起了更大的作用。由此可见,中国继续沿“个性解放”的道路走下去,是没有出路的。荒谬的是,一些专家学者在观念的主导下,为大学生心理问题开出的药方却正是进一步释放个性,减少压抑,辅之以校园心理咨询服务。但是在这方面,中国有可能比美国做得更好吗?
中国有中国的特色。在5月13日的中国大学文化百年研究学术研讨会上,教育部思政司司长杨振斌介绍说:在人均资源远不如美国的条件下,中国的大学生自杀率远低于美国,与中国大学集中住宿以及班级管理的体制密不可分。这种教育上善用集体主义、威权主义手段的“中国特色”,彰显了一个简单道理:最好的未必是最适用的——能够量体裁衣固然最好,但在资源不足时,最好的办法或许只是每个人分一点布料,然后各自遮住重要的部位。
不仅教育如此,心理弹性问题困惑着转型期中国的方方面面。有研究表明,人均GDP达到 1000至3000美元时,是社会矛盾最集中、个人心理压力最大的阶段。对于中国这样有着与西方截然不同文化传统的国家来说,社会管理面临两难:加强控制则须更多依赖官僚群体,滥用权力、侵害民利的现象必然增多;放松控制可能释放出原来一直被压抑的需求,并刺激民众产生更多诉求,而其中一些在现有条件下是无法满足的,政府可能因此被逼入无法转圜的困境。执法方式也与这种弹性有关,不同的人承受伤害的能力不一样,同样的惩罚对不同的人效果不一样。即使在美国纽约,在黑人区、贫民窟执勤的警察,其执法心态和方式也与其在第五大道执勤的同僚必有不同。无疑,当下中国大多数人的生存状况还是更接近于美国的黑人区而非第五大道,对警察以粗暴简单方式执法的不满和指责,也是随着中产阶层的壮大而壮大的。
所谓两难困境,即恶与恶相互牵制,选择哪一种都会有负面性。当选择已作出时,此种选择的负面性就成了现实中的主要问题;但如果改变选择,此种负面性虽可能减弱,另一种负面性又会彰显,而且还要经历转型的风险,付出相应的代价。
同教育一样,社会管理模式同样受到国情尤其是人均资源条件的制约。选择治理模式的标准不能仅仅是被管理对象本身的需求,更要考虑可满足手段的稀缺性。对于占世界总人口1/5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有时候表面的保守、压抑、落后,可能只是一种不得已。威权主义在中国情有可原,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人均资源贫乏的发展中国家避免“更坏”结局的次差选择。
任何一种价值理念都有其合理性和适应性。威权主义的价值在于,以一种恶压制另一种更恶。有时候它与国家、政府一样,可视为“必要的恶”:在资源条件的约束下,如果自由主义所主张的“最小政府”无法保障安全和秩序,威权主义就有了存在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