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将剽窃、抄袭同时并列规定为同一性质的侵权行为。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几乎将所有著作权术语作了立法解释,唯独对剽窃和抄袭这两个重要的法律术语未作定义。 我们认为,立法上要么认为剽窃与抄袭同义;要么认为剽窃与抄袭异义,总之必须有个明确的解释(选择)。 为了在量上更精确地把握两种侵权行为的区别,笔者更赞同立法上将剽窃和抄袭作区别解释,即我们认为: 剽窃是指行为人以隐蔽的手段,将他人作品部分或全部当作自己作品发表的行为;抄袭是指行为人不适当引用他人作品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行为。 两者在侵权方式、侵权程度上都有区别,剽窃比抄袭更严重,情节严重的剽窃行为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http://www.chinawriter.org/zjqy/zfsf/zfsf2003040205.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