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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交易公开化无法可治?
时间:2008/4/2 21:33:28,点击:0
 
大学生毕业日益临近,买卖毕业论文的交易也随之火爆起来。学生以忙于找工作为由,买篇论文既省心又省力;学校和教师则称论文很难辨别真伪,无法处理,很是无奈;警方对网站的论文交易则称“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东方网6月15日)

从这些振振有词的说法看来,这种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现象,就真的是无法可治了?

大学生毕业论文是检验大学生理论知识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初步能力的一次测试,做得好了,一篇毕业论文就是一篇很有学术价值的科学论文,具有其社会的和经济的效益,并且享有知识产权。即使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至少也是对自己所学知识和动手能力的一次真实检验。如果自己不动手,宁肯花3000至5000元去买论文的现象任其自由泛滥,那就不仅仅是一个买卖论文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的问题,既严重亵渎了社会普遍追求的高等教育,还给整个民族教育素质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忙于找工作是大学生不亲自动手写毕业论文的正当理由吗?诚然,大学毕业找工作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又确有较大难度。但写好毕业论文向社会证明自己是一个合格大学生,难道不更为重要吗?如果连毕业论文都要假手于人,用钱去买,走向社会之后,就很可能是一个没有出息没有多大作为的人。弄虚作假的恶习一经养成,还会在社会上做出一桩桩丑事,最终被淘汰出局。整个青少年时代的寒窗之苦岂不白白付诸东流?笔者以为,作为大学生即使不能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即使质量平平,但它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走上工作岗位之后是可以继续从实践中提高的,都是可贵的。试想毕业之后,如果从事科研,科学成果出来了却写不出科学试验报告;如果从事社会工作做出了成绩,创造了新的经验,却写不出工作总结,等等,这能行吗?因此大学生决不能视毕业论文为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事,下决心过好这一关吧!

大学生毕业论文既然如此之重要,作为培养人才的大学就应该严格把好这一关。弄虚作假的论文就真伪难辩吗?这也实在把大学的管理水平和大学教授的能力小看了。正如北京联合大学多年负责学生论文答辩的教授陈锷说,“作为教师,有时候也能看到学生的论文中有一部分或全篇出于专业写手,可我们只能在论文答辩时对其进行提问和质询。”这正击中了问题的要害,通过答辩,弄虚作假的论文就很是容易露馅的。学校和教师之所以对此很无奈,实际上是从学校和教师的小圈子利益出发,采取的一种暧昧态度而已。如果教育部门不对这种无形的教育腐败现象进行根治,我们的高等教育的前途就是很不妙的了。

遏制毕业论文的弄虚作假现象并非无法可依和无药可治。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论文必须自行完成,不得抄袭和弄虚作假,否则学校可以予以开除和撤消其学位。这种论文交易都是在网站上进行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许可制度,对交易论文的网站,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审查处理,如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这怎么能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呢?法规、制度明明摆着却不执行,这更是论文交易泛滥成灾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报道,这些论文的供应商大都是“清华、北大、社科院、政法大学、外经贸这样的北京名校、院所的硕士、博士。”这些人国家将其培养成才,却反之以危害国家和社会,为了敛财干起了与自己高级学位很不相称的营生,成了危害高等教育事业的枪手,具有不可忽视的社会危害性,也应该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课之以300%的偷税漏税的罚款,使其名誉扫地,血本无归。

无法可治,“无法”不是理由,“不治”才是要害。

(作者:舒愉,来源:强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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