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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论文交易的措施
时间:2008/4/2 21:25:28,点击:0

 

(一)近期治标
1、严禁学术期刊向作者收取费用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之中对于期刊收费一事并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对稿费的规定也不是硬性的(注:《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三条规定: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学术期刊向作者收费,或者说“花钱发文章”只是不被传统的学术道德所容,但现实之中这种道德的约束力几乎消失了。期刊收费是论文中介市场产生的直接原因之一,要制止论文交易,首先在严禁学术期刊收取费用。学术期刊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其负担应当由国家承担,不能向娱乐性杂志一样实行完全的市场化运行。所以,国家新闻主管部门一定要出台明确规定,制止这一“约定俗成”的规则,对敢于收费的杂志和没有必要国家“养活”的学术杂志就坚决取消其刊号。

2、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
对于虚假的出版物、合法出版单位违法出版、在港(澳)地区合法登记非法在大陆组稿、发行三种非法出版物都要严令禁止,严惩不殆。当前的重点是对在港(澳)地区合法登记非法在大陆组稿、发行这种不太为人所知的非法出版物要广泛宣传,让社会知道它是非法的,防止在这些杂志上发表的“论文”钻职称评定的空子。

3、制止乱开研讨会,乱评奖,曝光虚假荣誉。
论文荣誉市场是因乱开学术研讨会、乱评奖而产生的,现实中这种形式已经成为身兼“官员与学者”双重身份人士的“交易所”。这些“学术研讨会”和评奖活动本身就是功利性的,没有任何学术价值和真正意义上的荣誉价值。所以,对“学术研讨会”和评奖活动要实行必要的申报管理制度,防止漫天寄信“邀请”别人参加会议的情况出现。对虚假的学术研讨会和评奖更是要严厉查处,这方面也可以实行举报奖励制。

4、惩治“论文掮客”
论文中介市场应“市场”需求产生,对论文市场交易又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对这种行为尚没有人管理,以至于这些“论文掮客”为所欲为,上网搜索“论文发表”四个字,可以找到众多的, 而且“论文掮客”都是以“诚信至上、质量为本”为服务原则,声称:由于他们“所造成的写作延误时间及文稿发表不上,一律全额退款”。
当然,惩治“论文掮客”的难度很大,因为“掮客”的帮人查资料、帮人联系杂志社、提供论文写作指导等业务本身具有合法性,只是代写论文、代写并代发表论文是违法的,所以要明确相关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制止“掮客”的违法行为。

(二)长期治本
 
1、建立长效学术打假机制
学术打假是让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人不能享受到“论文”带来的种种好处,反而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可以考虑设立学术打假机构来制定、宣传、执行有关学术规范,受理并调查学术违规举报,处理学术造假人员。具体制度可以有:(1)建立公示制度。在职称评定、成果鉴定与评奖、学位授予等学术评审中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公示,增加评审透明度。(2)建立申诉和听证制度,由评委接受申报者的质证,让论文作者有申诉的机会; (3) 学术做假公布制度。(4)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学术造假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于学术造假的惩罚应当依法进行,防止各单位为“杀一儆百”而滥用自由裁量权。学术打假的目的是要使人不去造假,激发更多人的研究欲望,创造良好的科研氛围。 对学术造假人员也不能采用一棍子打死的方式,而是要否认其假成果,肯定其真成果。

 2、完善学术成果评价机制
目前的学术成果评价有三种:一是看论文发表的杂志档次;二是看论文有没有获得什么奖项;三是职称评定中的专家对“代表作”的审核。另外,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杂志转载也是一种评价。由于论文评奖机构混乱,评奖权威性差。职称评定中的专家对“代表作”的审核也只是在职称评定时才有的,不可能对众多的论文进行经常性的审核,难免出现“漏网之鱼”。
以论文发表的杂志档次来决定论文水平更是缺陷明显,这种方法本身就是学术行政化的表现,没有科学性,而且国家新闻管理部门也明确表示:“凡获得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均为正式出版物。新闻出版总署从未就学术水平的高低为这些期刊划分过级别,仅从出版管理的角度,按照期刊主管单位的不同将期刊分成中央期刊和地方期刊”。“核心期刊”也不是国家新闻管理部门评定的,这种评定科学与否姑且不说,单单看众多“核心期刊”的论文质量也是良莠不齐,收费发论文的“核心期刊”也比比皆是。
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一些独立学术成果评价机构,负责学术成果的鉴定、评奖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只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法规和政策,对鉴定、评奖过程以及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处理鉴定、评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政府主管部门以及需要成果评价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委托方,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由具备资格的评审机构来组织学术成果的评价、评奖。政府主管部门要对中介机构进行不定期限的检查和抽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
具体制度中最基本的一项是设立各学科的评审专家库,实行多人匿名评审制,送审的论文也不一定是必须发表的,只要送交者认为能代表自己的学术水平就可以。对专家评审的结果也要进行公示,让社会上有识之士也可以进行评判。评审制度中还要纠正当前的一些错误做法:一是要放宽评价的时间尺度,三两年一评的奖,时间尺度太短,不能准确反映成果的真正水平。对研究人员的年审制更是不能提高其学术能力,只能刺激“学术泡沫”。 二是根据学科的性质去评判论文的水平,有些研究可能数月可完成10万字,有的研究可能穷多年之精力也只有数千字传世,所以,单纯以字数、新颖性等单一标准评判都不会准确地认识真理。
3、提高学术杂志质量,健全学术杂志退出机制
提高学术杂志质量关键在于编辑,学术杂志必须有一批掌握编辑学又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在某一领域已有所成或有较强科研潜力的编辑人员。编辑部要定期进行科研选题的策划和开发会议,建立完善的专家审稿制度及选稿标准,积极了解其科研动向与进度,有针对性地组稿,争取高质量稿件。同时,学术杂志不能只强调专业性和学术性,疏忽学科的交叉性和可读性,当前,学术界的风气就是尽量把论文搞得晦涩难懂,尤其是社会科学研究缺少了人文关怀, 这也是学术杂志陷入尴尬的原因之一。
我国虽然对报刊市场进行了多次的清理整顿,但鉴于学术期刊的性质,管理部门对学术期刊总是“手下留情”,大量的毫无学术价值的劣质学术期刊得以长期存在,也正是这些杂志的存在,搅乱了整个学术期刊市场的秩序,使本应是传载科学信息、推进知识进步、传播科学技术、促进学术交流的学术杂志,沦为仅为晋职称、骗取荣誉、地位的工具。因此,新闻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学术杂志近几年的发稿质量进行评价,不合格的杂志取消刊号,以使公共资源能有效利用,为繁荣科学技术服务。

(文/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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