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科技频道 人民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贺迎春) “如改革院士遴选规则的话,应该合理强调推荐人的责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武维华就复旦大学王正敏院士涉嫌学术造假一事发表了对院士制度改革的看法。 近日,复旦大学王正敏院士涉嫌学术造假事件引发了舆论对于院士制度改革、学术规范、学术成果评价的讨论。人民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武维华,长期关注院士制度改革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以及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 应该合理强调推荐人的责任 王正敏院士涉嫌学术造假事件发生后,他的推荐人刘新垣等4位院士联名写信,要求中科院对王正敏予以除名,表示“当时只看了推荐材料,并没有审查《增选候选人论著目录附件材料》”。对此,武维华说,他没有看到推荐人联名写信的内容。推荐人对推荐材料应有一定的核实责任。当然,推荐材料内容如何核实确实与推荐程序相关,如现在的推荐过程中,候选人须附上“保证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书”,所以从形式和程序上就让人认为是由候选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武维华表示,如果改革院士遴选规则,应该合理强调推荐人的责任。假设推荐人与被推荐人是小同行的话(即属于同一或相近研究领域),对候选人的学术成果的重要与否及真与伪的核实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当然,如果现有院士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尚不能对应涵盖所有候选人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又会带来新的问题。 顾海兵表示,诺贝尔奖评选整个过程是匿名的,工作做得非常细致。“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被推荐者与推荐者责任不清晰,这需要在制度上做文章。”比如对推荐的领域不熟悉就没有推荐权。另外,推荐者要负起责任,虚假推荐,推荐者也必须有除名的风险。 方舟子认为,评价学术成果的最重要方法是同行评议。“如果像刘新垣等人那样对推荐材料不做认真审查就进行推荐,是很不责任的”。 由第三方独立进行调查 举报事件发生后,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回应,中国科学院也曾经派人到复旦大学了解这一举报事件并听取其调查结论,但回应与调查却受到种种质疑。对此,武维华认为,应该尊重权威部门的认定结果。他说:“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对此事很重视,且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对所提出的问题也有明确的认定。中国科学院相关部门和生物医学部也对此事非常重视并积极推进了相关调查核实工作。但我不知道媒体报道的内容是根据哪一个权威认定部门所做的最后结论(也许已经发布权威结论而是我自己不知道)?”武维华认为,对学术真伪问题做出客观准确判断还是应依据权威学术部门的认定意见为主。比如说,待中国科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对某一事件发布明确结论之后,媒体再参与报道较为妥当,否则容易在公众中造成一些误解,就像在法律上我们说“嫌疑”不等于“有罪”。在中国科学院等相关部门的有关学术道德的文件中,对“学术不端”、“学术造假”等已有界定。当然,也许应不断完善。 而顾海兵则认为,靠复旦大学,靠中科院自己调查都很难解决问题。必须有第三方成立独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需要超越所有部门的利益,应该与复旦,与中科院是独立的。自己查自己,肯定不行,很难令人信服。比如复旦这事,可以面向全世界,找一批学者来查证。 方舟子则认为,其新语丝网站之所以“在揭露学术造假方面的公信力要比复旦大学等部门还要高”,就是因为“我们不袒护任何人,都是有根有据地公开举报的,如果有不同意见,则允许公开的争论”。他认为应该有问责制度,对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应该公开透明和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