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剽窃这件事,中外皆有。而以怎样的态度和手段处置,理应一致,因为道理明摆在那儿:只有施以重拳,让藉此名利双收者名利皆失,这才会有震慑、警示作用——倘若有人试图步其后尘,那么,这就是将付出的惨重代价 认定抄袭,赔1000元 前不久,德国国防部长古滕贝格当年的博士论文被曝剽窃,这个前程看好的政治新星经过一番挣扎,最终被迫辞职。最近,匈牙利总统施米特·帕尔多年前的博士论文也被人揭出问题,说其中17页内容与某学者的一篇文章相同,又有180页与另一专家的论文部分一致。总统当然不认账,但授予他博士学位的泽美尔魏斯大学决定摘掉他那顶博士帽,有意思的是,大学有关机构还公布了投票情况:33比4,主张“摘帽”者占了压倒性多数。后来,这个总统也很不体面,很不心甘情愿地被迫辞职。 我们身边近来也发生了一件事。一名正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突然发现某大学学报刊载的一篇论文好生面熟,仔细一看,这不是自己的本科毕业论文么?于是开始追寻来龙去脉,这一查,结果真滑稽,原来是一个大学教授抄袭了他——好笑啊,堂堂教授,竟连本科生的论文都抄。接着,这名研究生向教授供职的高校举报,但一段日子过去,杳无音信,如泥牛入海;他不甘心,向教授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索赔10万元。 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过审理,认定教授确实抄袭剽窃,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那么,怎么惩罚呢?法院“综合考虑情况后”,决定判赔1000元。 舆论顿时哗然。有人惊呼,这哪是对抄袭剽窃的惩罚,简直是对这类行为的“动员令”——就1000元呀!抄袭吧,剽窃吧,大不了花1000元了事。 这也算惩罚?如此从轻发落,必然后患无穷。 “一看二慢三通过”? 两年前,有人爆料称某个有影响的人物在其著作和论文中大肆抄袭剽窃,引来众人围观,看此事会有个怎样的结局。一开始就有人预料:还不是“一看二慢三通过”!此话怎讲?就是任人揭发检举,我自岿然不动。舆论滔滔之下,自己要“沉得住气”——不必等多久,当一个新的耸动话题冒现,肯定就会“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撑过这一阵,不久便会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果然,真的果然如此。 有这么一些生动例子做示范,大大小小的抄袭剽窃怎能不层出不穷、没完没了! 本来,读书人最要紧的是道德自律。而今,其中一些败类却拿别人的东西置于自己名下,还用来骗取各种各样的名誉利益,实在让人瞠目结舌、义愤填膺。问题为何总解决不了?原因在于一些学术机构的领导以为这是“家丑”,而“家丑”不可外扬;同时大家是一个单位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况且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至于更深层次的原因,很可能是某些领导自己也经不起成果是否独自取得、论文是否独自撰写的诘问。可怕的是,有人把这些丑行推给外界环境,说什么“实在是要求发论文的压力太大”,甚至鼓吹“本来就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嘛”,把抄袭说成“过度引用”,真是奇了怪了,按照此理,犯下任何罪行就都能有宽宥的理由。 古人云:“为国之本,在于明赏罚,辨邪正”、“赏罚不明,百事不成;赏罚若明,四方可行。”当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容忍邪恶,其结果可想而知。 “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 我以为,当一个人——不管是什么人,有哪怕不多甚或偶尔的抄袭行为,有关单位有关部门也不能轻轻放过。因为这么做,等于发出一个信号,让众人以为这是小事,无所谓;于是仿效,日渐成风。一篇真正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是多年心血的结晶,需要经年累月下苦功夫。抄袭剽窃那可简单多了,尤其在今天的网络时代,什么都容易伸手拿到。现在连个别评上了院士的人也被揭出当年有过抄袭剽窃行为,遑论教授、研究员。他们之所以敢于这么做,因为成本低、风险低而回报高。低成本,指“得来全不费工夫”;低风险,指若被发现也能轻松蒙混过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基本无损高回报。 古人又曾云:“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对于被“活捉”的抄袭剽窃,惩罚只是区区1000元,那只会鼓励有些人放开胆量、更加毫无顾忌地把肮脏的事情做到底。 此文写到这里,又看到了报道,一说以色列名作家娜奥米·拉根被判剽窃,法官开出了该国历史上的最高罚单——23.3万舍客勒。折合成人民币是多少?约为40万元;一说罗马尼亚教育部部长伊万·芒被曝以前的论文涉嫌抄袭,该国总理表示,事情一经查实,肯定请他离职。 看来,抄袭剽窃这件事,中外皆有。而以怎样的态度和手段处置,理应一致,因为道理明摆在那儿:只有施以重拳,让藉此名利双收者名利皆失,这才会有震慑、警示作用——倘若有人试图步其后尘,那么,这就是将付出的惨重代价。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http://wenhui.news365.com.cn/ewenhui/whb/html/2012-05/25/content_2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