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灯维权(三):老徐别急! ——对“徐康荣就译稿问题发表声明”的看法—— 1,徐康荣在“声明”中说“早在2002年,我就发表了一篇题名《李斯特的钢琴大师班》的书话,对这本书的英文原著进行介绍与评论。”——到目前为止我还无缘拜读你的这篇“评介”,不过我想,如果你认为此书好,为什么当时没有联系出版社购买英文版权翻译出版,而要等到2007年11月才由人民音乐出版社来“委托”“翻译此书”? 2,徐康荣说:“此前从未听说过叶灯其人”,——这可能是真的。因为她是一个只想老实读书、弹琴、做点学问,不谙世事、毫无防卫能力的女人;但“无缘拜读她的任何作品与译著”就是撒谎了。因为“徐译”本身就是一部彻头彻尾地剽窃“叶译”之作!(2001年10月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46条删除原有的“抄袭” 二字,统称之为“剽窃他人作品的…”) 3,徐康荣说“我译文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责任编辑的某些不当删改除外)都是我自己的”,“我现在保存全书中英对照的电子手稿”,——这种说法并不能证明你没有从某种渠道获得叶灯的全部译稿甚至电子版本。因为事实上,2007年底老徐才“受托”开始翻译,“徐译”与2005年已经经过三位内行专家鉴定的“叶译”从头到尾不仅许多段落文字一样,而且不少句子虽然采用种种手法进行变动,但译文风格、句式结构、用词习惯、甚至标点符号都相同与类似(虽然在专业术语上经徐颠倒变动后就成了谬误和笑话)。因此,是否都是你“自己的”,叶灯将用事实来证明! 话.说回来,钢琴家钦姆达斯(Richard Louis Zimdas)为将原著(德文版)译成英文版(包括注释、订正、扩充等工作)花费了二十来年时间,叶灯为将此书译成中文,经反复修订也前后花费了五年时间;而老徐从2007年底受托“翻译此书”,还要经过三审、三校、编辑、出版、直至与读者见面,仅用了二年半时间。若果真如此,不懂钢琴演奏与教学,不懂基本乐理和五线谱的老徐,堪称当今钢琴专业翻译之“奇才” ! 4,徐康荣:说:“一个受到祖国传统文化与西方基督教文化熏陶的知识分子,不可能,也不不屑干这种狗彘不如的勾当。” ——我认为,理论上的要求与愿望和现实是两码事。现实中,古今中外任何教派、任何主义、任何群体都不乏“狗彘之徒”。 君不见,被揭发出来的贪官哪一个不是受党多年培养教育?网上、报纸、杂志等传媒经常报道涉嫌剽窃丑闻的,多为“高级知识分子”! 5,徐康荣说:“该文捏造事实,拿出与所涉问题完全不相干的所谓‘证据’,对…译者进行栽赃与大肆污篾。” —— 英文版《李斯特钢琴大师班》是记述钢琴大师李斯特高超的钢琴表演技巧及具体教学方式的著作,当然要请周广仁、杨峻、张式谷这样一直从事钢琴表演与教学方面的内行权威专家来鉴定与评审。而你恰恰剽窃了在2005年经这三位专家评审过的叶灯译的《李斯特钢琴大师班》,难道这是“与所涉问题完全不相干的所谓‘证据’”吗?是“文革大字报式帖子的作者信口雌黄,满嘴秽言”吗? 6,徐康荣说“佚名”“捏造事实”、“用卑劣的、与文化人身份不符的语言对…译者进行栽赃与大肆污蔑”,“ 信口雌黄,满嘴秽言”,“希望‘佚名’亮出真名”。——我劝老徐先别着急,等叶灯身体好些时,慢慢揭露你剽窃的“事实”。恕暂不奉陪你这种泼妇骂街式的“口水战”。 既然“佚名”敢揽此事,当然是比较了解叶灯的人,在一定时候或在法庭上,当然要让你知道“佚名”是何人! 老徐别急!耐心等,慢慢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