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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学勤博士论文调查的意义
时间:2011/1/14 21:21:46,点击:0

 始于半年前的朱学勤博士论文被指涉嫌抄袭事件引人关注,一因是知名学者,二因学术观点、立场纷争介入让事态复杂化,三是朱启动了迄今国内少有人成功运用的解决途径:主动请求当年博士论文审查答辩单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进行调查,只向他们陈述对其论文的辩护词,而不是个人在媒体或网络上反击争辩。

  一个有胆量主动要求“开胸验肺”的学者,自然应当是对自己的学术“健康”颇有自信的。复旦的调查结果,已在大多数人的意料之中。结论公布后,我们可能还会习惯性地去推想、质疑一下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调查程序是否真正独立而全面,是否做到了公正公允,有无对校友、学术圈同仁偏袒舞弊的可能。因为毕竟,对于多数人而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规范委员会”还是一个没有什么社会影响力和足够公信力的新角色。

  这一回朱案,我们或许仍未弄清布鲁姆是谁,朱文的注释、引文有几处失当,却记住了“学术规范委员会”和“学术调查程序”。今后再有学术打假、学术纷争事件,这两个名词曝光的频率会增多起来,直到,我们都已习惯于它的存在,习惯于求助这样一个具有专业资质、独立而具权威性的学术仲裁人,使学术不端行为有了真正有效的监督、鉴定、惩处者。

  “能花十几个小时就批倒一个名学者,确实让我一时兴奋,头脑发热。”揭朱学勤抄袭的网友曾这样说。在揭黑打假、惩治腐败等方面,网络给了人们一个前所未有的开放平台。然而不论是媒体还是网络,对于学术问题,能做的都只是监督,而难于胜任鉴定人、审判者的工作。多年以前,我们习惯于遇事“找组织”,它纵容了行政干预、长官意志,往往让学术之争掺杂进了种种其他功利性考虑。而现在,让学术批评变成一场司法诉讼,似乎越来越司空见惯。由司法审判来解决学术是非,维护学术尊严和人格清白,不光有时难于奏效,仅耗用的时间、金钱与精力成本,就足够让从事科学研究或教书育人的教授学者们头痛和却步。

  让学术问题回归学术本身,以学术的方式解决。我们一直这样期望着。学术的真假、“瑕疵”、“一些问题”与剽窃抄袭之间的差异程度等等,只能由熟知学术规范规则的专业领域权威人士来审查,得出判断。但我们迄今并没有见到在国家一级层面上,有相应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来认真对待学术造假、不端行为的举报、投诉,担任仲裁人。而要根治这个时代的学术泡沫化、功利化,一个具公信力、独立性和专业水准的仲裁者,不能缺位。

  复旦大学校长此前已宣布,今后学校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这一次,校方也声明,尊重和支持学术规范委员会的独立调查结果。行政权利真正退出、不干预学术生活,更让人看到了让学术回归学术的一线曙光。这,或许也正是朱案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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