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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分子论文剽窃大揭秘
时间:2009/7/2 14:29:34,点击:0

90后贱女孩想成名,结果双双被禽兽导演潜规则。不良知识分子们却扮演自己羞辱自己的角色

拯救知识分子

撰稿·杨 江(首席记者)

孔夫子做学问,讲求真实,他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子路问鬼神之事,孔夫子答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意思是说,连人间的事情都没弄清楚,怎么能谈鬼域的事情。

子路又问死,孔夫子说:“未知生,焉知死。”

我料想,孔夫子如果在世的话,看到今日的学术风气应该会愤懑,以至生不如死。

我们这帮号称孔门弟子的人,到了21世纪高度文明的今天,居然退化到了连学术腐败也让我们不足为奇的地步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难不成学术腐败中也有乐土?否则,为何大到院士,小到大学教师,前有高校毕业生,后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都争先恐后跳进了“剽窃门”?

难道这是一个流行“普扒假”的年代?连圣洁的学术领域也大刮造假风?

唉,学术腐败——不怪!不怪!唯有大巫与小怪!知识分子总是批评这行潜规则,揭露那行潜规则,是不是也该说说学术腐败的潜规则?

90后贱女孩想成名,结果双双被禽兽导演潜规则。可是,不良知识分子们却扮演了自己羞辱自己的角色。

学术界细菌、病毒横溢,以至滋生出了论文代理公司这样的怪胎。却有人靠这个怪胎,汲取营养,脑满肠肥。一篇论文从代写到代发,少则数百元,多不过数千元,无价的学术、高尚的知识分子气节,居然在市场化的操作里贱廉到这等地步。

这好像还不是最龌龊的,君不见,堂而皇之扒他人学术成果,为自己牟取功名利禄的伪知识分子大有人在?

知识分子的傲骨何存?一方面是层出不穷的问题教授,一方面是隐身高校,被骂为“文化妓女”的枪手,还有那为虎作伥从中牟利的学术期刊。穷疯了的知识分子们,居然从这当中发现了致富的捷径。

贫贱不能移,可是总有这么一些人得了软骨病,抛气节、丢良知,将尊严一脚踩至脚底,啐上一口浓痰,向名利把头低。

气节病流行,拜金主义盛行,功利思想膨胀,歪风邪气滋长。一些知识分子把中国知识分子几千年世代相传的操守、气节置诸脑后,令人痛心!

有人抱怨,应该反思我们的学位、职称评定体系,是它们逼良为娼。

有人提议,应该完善我们的法律与反剽窃技术,是它们留下了太多的漏洞。

有人含冤,应该谴责这个造假的社会风气,是他们带坏了我们可爱的知识分子。

要我说,法律与规则是对普通民众的底线约束,道德是对普通民众的至高要求。那么,对于知识分子呢?

道德,恰恰是对知识分子最底线的要求!

知识分子是什么人?知识分子是思想的前沿,是影响社会的主流人物,他们代表着人类文明的方向。

知识分子是不能少了那份气节的。衣食足而礼仪兴,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与重气节矛盾。只不过,在市场经济的社会,更要有陶渊明所疾呼的“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节。反之,纵身物欲海洋,恋上了铜臭味,就离腐朽的文化怪物没有多远了。

学术腐败之风,是知识分子的悲哀,亦是社会的悲哀。照我看,打假应从主流开始。

遏制学术腐败的关键还是要靠知识分子自觉,当务之急是让变节的知识分子们重新捡起他们的耻辱感。可是,他们太不自觉了,在物欲的海洋里迷失太久,已经很难找到气节的灯塔。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抄了学生的论文

两位女教师,举报自己的领导——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博士论文抄袭。奔走近两年后,她们的举报终于浮出水面。

撰稿·黄 祺(记者)

“连中学生都可以认定的抄袭”

2008年年底的一天,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收到一份邮件。邮件中有2篇论文,还有一封举报信,举报人在信上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两位举报人是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教师赖文和吴丽丽,她们举报,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博士学位论文抄袭。

两份论文,一篇名为《逍遥散抗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神经机制的初步研究》,作者是敖海清,学位论文提交时间是2004年5月。一篇为《逍遥散抗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的有关神经生物学机制研究》,作者是徐志伟,学位论文提交时间是2005年4月。

葛剑雄打开两份论文,简单地比对了一下,感到非常震惊。“我自己教书40多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无耻的抄袭!”

葛剑雄教授是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副主任,他见过不少举报材料,但像手上这份这样“整页整页、连标点都照抄”的论文,还是第一次。葛剑雄根据举报信上的号码,给举报人之一赖文打去电话。听完赖文介绍这一年多来,她们如何举报校长而毫无回音,葛剑雄决定,要把这件事管到底。

“如果这两份论文是真实的,这是百分之一百的抄袭。如果两篇论文是伪造的,完全是举报人诬告,那么你作为校长为什么不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你早就应该告了。”葛剑雄说起此事,还像当初一样气愤。

葛剑雄教授告诉记者,他最初并非没有任何怀疑,但经过分析,他倾向于相信两位举报者。“特别是吴丽丽,她说论文就是她帮徐志伟抄的。”吴丽丽是校长论文抄袭的举报人,更重要的是,她声称是她代校长抄袭了敖海清的论文,自己就是当事人。

面对这样的“证人”,葛剑雄更是坚定了他的判断。“我曾把举报材料交给一位纪委官员,她说,对抄袭类的举报,最难的问题是认定。我说:别的材料你可以说难以认定,但这个材料,连中学生都可以认定。”

徐志伟从2005年4月起担任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校党委副书记,2005年获得本校中医内科博士学位。敖海清2004年获得博士学位,敖海清论文封面上显示,“指导教师”为徐志伟。

2007年以前,赖文是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硕士、博士的论文,都会由答辩秘书送到委员的手上。偶然听说徐志伟论文与敖海清论文雷同后,她从办公室的论文资料里,找出了徐志伟和敖海清的论文进行比较。

两篇文章大量的雷同,让赖文感到触目惊心,但她还不敢就此下结论。比较了论文的中文部分后,赖文又请朋友对比两篇论文英文摘要是否雷同。“我英文不灵光,我找外校既懂医又懂英文的朋友,帮我对比两篇英文摘要,以及与中文摘要比较。”对比的结果是,徐志伟论文的英文摘要,与敖海清论文英文摘要、中文摘要非常雷同,与自己论文的中文摘要反而多处不符合。

“徐志伟学位论文全文约51000字,与敖海清论文粘贴式雷同的字数约22300字,全文雷同字数比例40%以上。”经过自己的比对和朋友的帮助,赖文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校长徐志伟抄袭了自己学生的论文。

从举报者提供的论文翻拍照片看,两篇论文大段文字的雷同非常明显。其中,记者比对了徐志伟论文第15页第二自然段,与敖海清论文第12页第二自然段,两段文字几乎一模一样。赖文表示,徐志伟论文中,记者查看的这部分前后三四页的内容,是该中西医结合研究选题中最核心的理论依据和科学假说。

两年举报未果

赖文和吴丽丽的举报之路已经走了近2年。

根据自己的比对,赖文认定徐志伟论文抄袭的嫌疑非常大,但此时,她还是没有弄明白,为什么校长的博士学位论文会有如此明显的抄袭,直到吴丽丽承认,自己就是帮徐志伟写论文的人。“我当时觉得不可思议,一个校长的博士论文怎么可能是这样。所以才去找相关学科的人了解。”赖文大海捞针一样,找徐志伟有关的科室人员询问,希望有人能给出解释。一些人闪烁其词,一些人说:“我不清楚,你去问问平常跟徐校长一起发文章的人吧。”

得到提醒,又几经周折后,赖文把目标锁定在基础医学院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副教授吴丽丽的身上,以往发表的很多论文上,吴丽丽都与徐志伟共同署名,而且赖文听说她主要是做实验研究的。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犹豫后,吴丽丽终于承认,徐志伟论文由她代写,她帮校长抄袭了敖海清的论文。

“我管研究生,中医基础理论专业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最后都要归到我的手上。所以我有敖海清论文的电子版,我就拿着他的电子版粘的。”吴丽丽语速较慢,语气平静而坚定。

有了吴丽丽的证言,赖文认定,校长徐志伟2005年据以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现象。

2007年10月初的一天,赖文从学校的网站上看到校长徐志伟的一段讲话,大意是要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我心里想,真是挺滑稽的。”赖文随即写了一封质疑信,发到校长徐志伟的信箱。

“我想听听他本人的说法。”赖文说。但赖文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她于是向校党委书记口头反映对徐志伟学位论文的质疑,书记很快把这件事向广东省教育纪工委作了汇报。不久,在10月份学校的例行体检中,赖文被发现患有肿瘤,这件事就搁下了。

2007年10月底,吴丽丽主动向校党委举报自己不得不为徐志伟代写学位论文,随后,省教育纪工委介入调查。赖文手术康复后,继续向省纪委举报徐志伟论文的抄袭问题。从2007年10月开始,广东省教育纪工委、省纪委都曾开展调查,但直到2008年底,赖文没有得到明确的调查答复。

在没有任何调查结果的同时,吴丽丽的工作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她发现,正常的招生、学术交流、晋升职称等,变得非常艰难。无奈之下,赖文和吴丽丽决定联合开通博客,在网络上实名举报校长论文抄袭。

与此同时,赖文还希望求助于敢于直言的专家学者,于是将举报材料寄给了包括葛剑雄在内的几位知名学者。

2009年两会期间,作为教育界全国政协代表,在一场有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座的会议上,葛剑雄发言批评学术界不良风气,提及广州某大学校长论文抄袭。随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葛剑雄再次提到此事,但没有点名。

葛剑雄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引来媒体对校长抄袭事件的关注,6月22日,教师举报徐志伟论文抄袭事件终于因《中国青年报》和《南都周刊》的报道浮出水面。

举报人回应动机质疑

6月25日中午,记者电话采访徐志伟。记者问:“论文抄袭一事是否已经开始调查?”徐志伟回答:“已经在调查当中。”记者问:“什么部门?”徐志伟回答:“上级有关部门。”此后,徐志伟挂断电话,并再也不接听记者的电话。

此前,徐志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承认,举报者手中的论文是真的,但举报者“断章取义”,此举是“有人别有用心,目的是把我搞下台”。

关于举报校长徐志伟的动机,赖文承认,与之前学院中硕博导遴选不公有关。正是因为对硕博导遴选中的不公正行为不满,促使她决定向校园中的不良风气进行挑战。

2007年,广州中医药大学遴选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在赖文所属的基础医学院,一些明显符合条件的教师,没有被学院学位分委会通过,而在评审通过的人中,却有一些条件明显不够,或被举报申报材料造假,这当中,有些人自己是评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评审结果引起了教师们的不满和议论。硕博导遴选争议中,赖文并不是当事人,接近退休年龄的她早已经是教授、博士生导师,不参与遴选。

但看着一些优秀的同事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赖文出于旁观者打抱不平的心态,开始向上级反映学院中遴选硕博导不公的现象。在一次议论硕博导遴选不公的时候,一位老师向赖文提及:“这种不正常的事还有,你去看看校长的论文和敖海清的论文就知道了。”

于是,赖文发现了徐志伟论文雷同的问题,并开始举报校长论文抄袭。“除非我不知道,我亲眼看到了,我不能不说,不说我过不了我自己的关。”赖文说,她的较劲是性格使然。“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一个普通教师身上,我可能会跟当事人当面指出,但不会劳师动众地去举报。但一个正校长,一个长期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做这种事,就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了,他怎样去惩处学术不端?怎样去培育一个学校的良好学风?”

2008年底,赖文退休,她告诉记者,决定退休的最直接原因是“不想再拖累同事、拖累学生”。

相对于赖文,吴丽丽受到的质疑,要更多一些。以往的学术不端举报事件中,从来没有一个人物像吴丽丽的身份这样特殊。她是徐志伟的下属,又声称是抄袭论文的操刀者,而只有30多岁的她正处于工作精力最旺盛的阶段,无论从什么角度看,举报自己的领导论文抄袭,对于吴丽丽都是个异常艰难的选择。吴丽丽的举报行为,让很多人难以理解。

赖文最初找到吴丽丽的时候,吴丽丽选择了逃避。“我记得第一个电话打给她,她说,赖老师我很尊重你,但这个事我不好说。”过了一段时间,赖文又致电吴丽丽,这一次,吴丽丽回答说:“论文是我代写的,这是不得已的事。”赖文告诉记者,吴丽丽后来能出来举报,出乎她的意料,当时她出于保护年轻人的目的,只要求吴丽丽在上级来调查时据实反映情况,吴丽丽在经过思想斗争后说“好吧”,赖文以为她只是承诺作证。

2007年10月下旬,赖文患病住院接受手术,不能再继续举报,吴丽丽决定,自己站出来举报校长论文抄袭。“这件事情,就算我不站出来,赖老师也可以做,因为徐有很高的抄袭率。如果这件事情曝光,徐志伟很有可能把我当作替罪羊抛出来。”吴丽丽的挺身而出,让论文抄袭事件变得明了。

现在,吴丽丽对于当初做出举报校长的决定,一点也没有动摇,反而更加坦然和坚定。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徐志伟不承认抄袭,而是辩解说,在同一课题下,他的论文与敖海清论文,只是在文献资料的部分有相同。吴丽丽在看到报道后告诉记者,她完全不认同徐志伟的解释:“两篇论文的雷同之处绝不是仅见于文献综述部分,实际上全文中参考文献部分字数是5879字,雷同字数2215字,雷同率是37.6%,还不到全文平均雷同率(40%)。”

对于吴丽丽的行为,葛剑雄教授评价说:“吴丽丽揭露这个事实,是完全正确的。她的责任,到她做徐志伟的‘枪手’为止,论文交给徐志伟以后,就应该由徐志伟承担责任。在现在的环境下,我们要提倡以前因种种原因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出来说明真相。”

我为什么要举报领导

在举报校长论文抄袭事件中,吴丽丽是举报人,但她又称自己是这篇抄袭论文的代写者。也就是说,如果抄袭事件成立,她自己也将置身丑闻漩涡。这样的双重身份,在过往论文抄袭风波里,绝无仅有。

撰稿·黄 祺(记者)

《新民周刊》:在举报校长论文抄袭之前,你与校长徐志伟的关系怎样?

吴丽丽:上下级关系,但跟其他学校里的上下级不一样,我们之间有太多层的上下级关系。他自己是校长,他的夫人是我所在的二级学院(基础医学院)的院长。徐志伟是我们这个学科的学科带头人,还是我们研究方向的带头人。学术上,我也在他们夫妻的领导之下。

《新民周刊》:私人关系呢?

吴丽丽:没有任何私人关系。过年过节,拜年信息我都没有给校长发过。我从来没有去过他们家,唯一去过的是他的办公室,打过他办公室的工作电话。我认为,我们在工作关系上非常密切,但没有私人关系。

《新民周刊》:你跟他之间有过什么矛盾吗?肯定有人会说,你举报他是因为私人恩怨。

吴丽丽:没有。我这样的老师,是不在他眼中的。在他眼中,具体干活的人,就好比车间工人一样。

《新民周刊》:徐志伟为什么找你代写,而没有找别人?

吴丽丽:我做的研究是“应激损伤的中医药防治”,这个领域内的工作一直在做。当时,我是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的副主任,他那几年的研究方向就是这个。他2002年成为我们学科的带头人,之前一直做行政工作。他是从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出去的,在行政岗位做了10多年。在那几年,徐志伟的课题,基本都是由我来带领研究生实施的。

《新民周刊》:他通过什么形式叫你去帮他写论文?

吴丽丽:我们是一个学科的,我们会在一起吃吃饭哪,开个小会什么的。常常是在吃饭这种很放松的环境,他会跟我说“论文就靠你了”这种话。我就一直拖呀拖,到2005年初的时候,他就打电话给我,就催我了。我一直拖到2005年4月份,才把论文递出去的。他是说,要快。根本不是说你可以选择做不做的,人家只是说要求你快点给他。

《新民周刊》:你说这篇论文主要是你写的,这个“主要”是什么意思?

吴丽丽:做试验,造模,指标检测,这里面很多工作是研究生来做。但实验动物取材的时候,我参与了,因为需要协调人员。学生要告诉我研究进展情况,参与的有很多学生,但徐志伟是没有参与其中任何工作的。

《新民周刊》:为什么你没有帮他写一篇原创的论文,而是抄袭呢?

吴丽丽: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我认为学位是很神圣的,学位论文完全不同于学术期刊论文,我不能容忍学位论文中出现代写,这触及到了我的底线。

我当时很想从这件事情中摆脱出来,所以我特地选择上一年刚刚毕业的学生敖海清的博士论文。其实我也有很多的选择,我可以从更早一点学生的论文里找,我们这个研究方向上已毕业的学生很多。

他(徐志伟)作为导师,应该改过他自己学生(敖海清)的论文,而且他(徐志伟)作为敖博士论文的答辩委员,是参与到整个过程的,我觉得他应该熟悉这个论文。

而且我怕他发现不了,我打印出来,装在袋子里,请敖海清送到他办公室那里去。因为要签名嘛,我想他看见敖海清,再看看论文,也应该有所警觉。但是,他就签了。我就不清楚,他是压根没看敖海清的论文,还是没看自己的论文。反正这个事情当时就这个样子,我又不能站出来说这个是抄袭的。

《新民周刊》:你是怎么抄的呢?

吴丽丽: 我的粘贴主要放在几个部位。一个是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尤其是英文摘要,我不愿意去再做一次翻译工作了。所以,他的英文摘要中有些内容反而和敖海清论文的中文摘要相符,却与自己论文的中文摘要不符。

第二就是文献综述部分,我抄的雷同率很高了,贴过去的。

在实验这一块,可以贴的我都贴了,也就是说,不一样的指标没法贴,但但凡一样的,我都贴了。我还做了一个标记,老鼠体重的问题。我用了敖海清论文中老鼠造模以后的体重,也就是说,两组不一样的老鼠,在造模以后,体重就精确得一模一样,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老鼠不可能按照你的要求来生长。

这一点,还不光是为了提醒他,其实还有点自保,我将来要说出来这个东西我是不情愿的,我是做过标记的,是有点自保的心思在里面。

实验报告部分的抄袭率是比较低的,后来赖老师告诉我,这部分的雷同率大概是14%-15%左右吧。

接下来是研究结论和展望,那个基本上是抄的。后来赖老师说,只有一小段话不一样,那是我自己写的。包括研究结论,参考文献,我都是按照顺序抄的。

《新民周刊》:做这篇论文,花了多少时间?

吴丽丽:很快,大概一个月左右,

《新民周刊》:如果做原创的论文,这个时间远远不够吗?

吴丽丽:对,因为你要去查很多资料的嘛,要对这些资料进行筛选、评价,要很长的时间。

《新民周刊》:你把论文交给徐志伟以后,你们之间关于论文,是否再交流过?比如什么地方需要修改呀。

吴丽丽:没有,他直接签名。

《新民周刊》:再也没有提过?

吴丽丽:没有。答辩以后,我以为风平浪静了。

有人在网上说,我给他设下个圈套。我觉得我冤枉了,我还真没能力去设下这个圈套,然后两年以后再通过赖老师来引爆这个圈套。真的不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是非常可怜的,尤其是小知识分子。

《新民周刊》:为什么后来又站出来举报呢?

吴丽丽:赖老师把两份论文放到我面前,用荧光笔画好雷同的部分。我当时心里非常慌张。我去找徐志伟,我说这个事情(论文受质疑)的起因就是硕博导遴选风波,但硕博导遴选确实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当时还未成为定局,为什么不可以做一些调整。

《新民周刊》:你去找他,是希望他平息硕博导遴选风波,这样的话就不至于引发论文抄袭被曝光,是吗?

吴丽丽:对,当时的心态就是这样子的。

哪知道谈话中,徐志伟说:这件事是个双刃剑,我也可以说,是你写好了硬塞给我的,我们大不了一起死。我当时腾的一下站起来,指着他的鼻子说:徐校长,你还是一个大学校长,你敢说这样黑白颠倒的话。我背着包就出去了。

《新民周刊》:这次谈话促发你要站住来?

吴丽丽:应该是吧,所以赖老师都说我是一半被她给拉出来的,一半是被徐志伟给逼出来的。但这个时候,赖老师想保护我,她来做举报人,要我做证人。但是后来赖老师住院了,我自己觉得一个老教授,不是为自己的事情,还这样坚持,我觉得我自己说不过去了,我就决定自己站出来举报。

《新民周刊》:你现在期待怎样的结果?

吴丽丽:我们2年做下来,已经不想追求什么结果。就像赖老师说的,我们现在是为自己的声誉而战。你不要说我们诬告了谁,或者说我们损害了学校的声誉,你只要给我一个客观公正的结论,证明我没有诬告他就可以了。至于怎么处理徐志伟,这是行政部门、学术部门做的事情。

学术规范管不了有权有势者

对于校长、院士之类的“特殊学者”涉及学术不端,当管不管,常常不了了之,是学术风气每况愈下的原因之一。

撰稿·黄 祺(记者)

学术不端,该挥重拳

在教师举报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论文抄袭事件中,葛剑雄本来不是“主角”。接到两位教师的举报材料以后,葛剑雄只是把材料递送给相关机构,然后在政协会议上不点名地批评了校长的抄袭行为。葛剑雄虽然身为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但学风建设委员会没有调查和处分权,他能做的,只是当“快递员”。

但没有想到,批评校长竟然“引火上身”。2009年政协会议以后,葛剑雄接到一次匿名电话,收到一封匿名信,内容都是叫他不要再管举报校长徐志伟论文抄袭一事,匿名者语气强硬,有些威胁的意思。徐志伟在接受《南都周刊》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如果葛剑雄在媒体上点名批评,他将诉诸法律。

“有记者问我,你为什么要管这件事。我说,我有千条万条理由管这事。我是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副主任,我还是全国政协教育界的常委。这样大的事,我为什么不管?!” 葛剑雄坐在复旦大学的办公室里,情绪有些激动,在他看来,提出这样的问题,足以证明大家的心态,似乎“管”比“不管”更奇怪。

今年3月15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在“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上,严厉批评了学术不端行为。周济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这段谈话,被总结为教育部门对学术不端“零容忍”的宣言。

但是,多年来,学术不端常常被容忍,当葛剑雄要把校长论文抄袭举报管到底的时候,有很多人反而感到不解。为什么很多学术不端行为没人管?葛剑雄提出的一个解释是,一些学术不端行为,涉及校长、院士等等“权势”,一旦涉及这些人,光靠学术规范,无法制约他们,举报人害怕打击报复,也不敢出来举报。“就像徐志伟这件事,按照学术规范来处理,非常简单,只要抄袭被认定,该撤销学位就撤销学位。”葛剑雄说。

“一定要严厉打击那些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权者、官员、在学术界有一定地位的人。至少起到震慑的作用。”葛剑雄表示,这些年,出现在普通教师、学生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不少已经得到处理,但对于校长、院士之类的“特殊学者”涉及学术不端,当管不管,常常不了了之,是学术风气每况愈下的原因之一。

校园挡不住

浮躁之风

面对抄袭等学术界的不正之风,可能每个人都要承担责任,是每个人的纵容,才让本该遭到唾弃的行为成为“正常”。

除了管住“权势”学者,周泽认为,那些被侵犯权益的人,也许也该为学术不端风气的蔓延负责。

周泽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副教授,在看到教师举报校长抄袭的报道后,他找到媒体,曝光自己的论文被他人抄袭。周泽告诉《新民周刊》记者,向媒体曝光只是他一系列行动的第一步,接下来,他将向一些抄袭他论文的个人、工作单位发律师函,维护自己的权益。

周泽长期从事新闻法律研究,自己是律师,他认为,抄袭他人论文获得学位、取得职称等等,是一种欺诈行为。但是,很少有被抄袭者像周泽一样站出来维护权益,周泽自己,也是在沉默很久以后,才实施自己的维权行动。“被抄袭的人,往往都有一种恻隐之心。我看到自己的论文被抄袭,想一想,人家拿个学位也很不容易,如果我揭发他,他可能学位要被取消,可能职称要受影响。”周泽认为,正是大量被抄袭者,容忍了抄袭者的不端行为,使得抄袭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抄袭之风才会愈演愈烈。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被举报论文抄袭以后,葛剑雄去查看网友的评论。“有的人说:谁不抄啊,你们就不抄吗?有的人还替校长说话,骂这两个老师吃里爬外。”看到这些评论,葛剑雄觉得“风气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在读书的时候,如果班上有同学作弊,这个人就会像小偷一样,永远抬不起头来。”

学术不端风气的根源是什么?葛剑雄的答案是:社会风气的败坏。“很多人说学校腐败、教育腐败,我可以告诉大家,如果一味指责大学,这是因果倒置。”

关于整顿学风,教育部长周济指出:当前要重点加强三项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借助道德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二是规范学术管理,借助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三是加强社会监督,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道德力量”被放在第一条。

“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全民的道德素质。”葛剑雄说。今年高考中,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两名女教师,向考生出售高考作弊用的接听、接收工具,被警方侦破。这种教师参与作弊的行为,让葛剑雄感到非常痛心。如果学生们把作弊看作理所应当,那么在今后的学业和事业中,抄袭又有什么不可以?

“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学生没有得到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反而从小就被灌输‘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观念,中、小学生写作文时就被鼓励去抄范文。”方舟子说。方舟子曾被誉为学术打假英雄,2001年出版书籍专门批判中国学术界的腐败现象,揭露大学教授论文抄袭。揭发教授抄袭,在当时还很鲜见。

学术不端的标与本

学生学位论文抄袭、造假,被认为是学术不端的“重灾区”。为了制止学位论文抄袭,从去年开始,国内不少高校用上了防抄袭软件,用计算机技术来判别学生论文是否抄袭。

面对这样的现实,葛剑雄认为,在批评学生不诚实的同时,也应该检讨我们的教育评估制度。“本科生论文应该改革。很多专业培养的是实用型的人才,没有必要都做论文。比如新闻学,如果学生不做新闻理论研究,写新闻稿件就可以了,老师答辩一下。还有一些专业,做试验、做调查应该都允许。全国每年几百万大学生毕业,真的有几百万篇论文吗?”

对于研究生阶段的教育,葛剑雄认为,硕士也不一定强调做论文,做了论文也不一定强调发表。“因为中国就这么多刊物,都给他们发也不够。”他指出,博士生要要求发表论文,但不要强调非要什么刊物。“因为刊物不够,发表不了的,可以组织两次答辩。一次是学位论文,一次提前到中期考核,答辩阶段论文。”葛剑雄认为,这些问题,都可以从技术上解决。一味强调学生发表论文,不考虑现实情况,只会助长学生抄袭、造假。

葛剑雄还提出,学术界应该保持一定的独立,行政不要过多地干预,杜绝“只要一做官,马上学位也增加了”的怪现象。

方舟子分析说,学生抄袭现象的原因,与老师有很大的关系。“教师招的学生太多或社会活动太多,对学生管不过来,或者教师本身学术能力低下,指导不了学生,或者教师本身也在抄袭,学生跟着学了。”特别是担任行政工作的学校领导或者学术权威,“这些人忙于行政工作、社会活动,实际上已没有多少精力用于学术研究,却还要招很多学生,甚至一名校长可以同时招几十名研究生。在这种情况下,实际的研究工作都是研究生做的,导师很少参与或根本不参与,只在论文中挂名。学生没有得到必要的指导和监督,难免会有人抄袭。”

方舟子提及的这种情况,在以往曝光的几起教授抄袭中已经被证实。6月18日,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承认自己署名的论文抄袭,跟之前很多教授抄袭事件一样,被指抄袭的论文由陆杰荣和杨伦共同署名,陆杰荣是杨伦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导师。陆杰荣曾经解释,论文是杨伦写的,他只是做了“修改”。

“导师如果因此被连累了,是活该,谁让他没有尽到导师的责任呢?”方舟子认为,教授因疏于督导而陷入抄袭事件,当然罪责难逃。

学术不端的“标本兼治”,已经被主管部门所重视。教育部长周济指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佑达公司与中国“黑论文”经济

调查发现,这家公司从事学术造假的服务费用明码标价,并且,公司保证负责修改直至论文通过答辩,本科生毕业论文,5000字以内一般是每千字收费200元,超过5000字价格适当降低,每千字收费150元-180元,硕士毕业论文每篇价格则高达 3500元至5000元。

撰稿·李泽旭(记者)

一本学术期刊和一张职称证书被从抽屉里拿出来又放进去,反反复复,显出了肖文峰(化名)内心的焦躁与不安。

刚刚晋升职称的喜悦无法掩盖肖文峰内心的这份不宁。引发这一切的就是这本学术期刊上刊发的肖文峰的论文和最近引起热议的武汉论文公司案件。

去年的一段时间,一心渴求职称升级的肖文峰为缺少一篇在学术期刊上刊发的论文而犯愁,费尽思绪好不容易东拼西凑“写”出一篇论文投到几家期刊出版社,不是石沉大海,就是被毫不客气地告知,扒来的论文即使按“潜规则”交付一定刊发费用也无法刊登。

在同事的点拨下,肖文峰找到了一条捷径——在网上联系上了一家代写代发论文的公司,不到两千块钱就搞定了烦心事。拿到期刊,看到上面署有自己大名的文章,肖文峰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论文有了,职称也就顺理成章拿到了手,高兴之余,肖文峰没忘了宴请那位点拨他的同事。但是好景不长,武汉一家地下论文公司案发。虽然不是给他发过论文的那家公司,但是,肖文峰还是寝食难安。在单位里总感觉到有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由于担心东窗事发,丢掉到手的职称,甚至噩梦连连。

望着那本期刊和职称证书,肖文峰有些后悔了,没有论文,评不上职称,在单位境况也差不到哪去,而现在,一旦假论文事发,那可是既丢面子又有可能丢工作的大事!

“我只有祈祷自己能成为幸运儿了”,肖文峰说。

论文公司明码标价

肖文峰的故事是一名熟知假论文地下黑市的知情人士向《新民周刊》记者转述的,而诱发肖文峰心病的假论文公司一案发生在武汉,6月4日,一家名为佑达公司的论文公司被武汉工商部门查处,这家从职称论文到高校毕业论文,无论是经济学、医学、法学或是文学,只要客户出钱,便可买到并可在合法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公司,拥有北京、广东、湖北、湖南等10余个省市80多名专业写手,并与国内300多家学术期刊保持长期联系,其公司化运作、明码标价、标准化操作的黑论文生产线,令人瞠目结舌。

而事实上,这条黑论文生产线的浮出水面,起因于一名被“生产线”出产的劣质黑论文带来麻烦的黑论文消费者。

5月中旬,内蒙古某高校的一名女生刘某从网上搜索得知,佑达公司可帮人写论文,并声称论文作者多为在读硕士生或博士生,绝对高水准,并将负责修改论文,直至答辩结束。

这名女生动了心,于是花费1200元,请这家公司代写论文。不料“稿费”汇出后,却发现拿到的论文是由网上和已经发表的书籍上的资料拼凑而成,刘某费尽心思修改之后仍被导师痛批“连小学生作文都不如”。由于实在交不出像样的论文,她的答辩时间被一拖再拖。最后她百般央求老师,以至于请客吃饭,最终才勉强通过答辩。

因为自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名女生气不过,要求佑达为其报销请老师吃饭的费用,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复,于是她愤然就将佑达投诉至武汉工商部门。

这个特殊的消费投诉很快引起工商执法人员的重视,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经调查发现被投诉的武汉佑达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获批的经营业务为文化教育、计算机及网络咨询服务。但打着“科技”旗号的该公司核心业务实际上只有一个——代写、代发论文。

现场查获的有关资料显示,佑达公司与200多家期刊的编辑人员有直接联系,并且对各种期刊版面费用收取情况相当熟悉。这些期刊涉及经济财会、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计算机、建筑工程、科技、社科、医学类期刊及学报等。

仅今年5月,这家公司向50多家刊物汇出购买版面的费用就高达300多笔。在公司办公室,一名业务员的桌子上有几十张汇款单,全是汇给杂志社编辑部的,包括一些二级学院的院报,还有一些学术性刊物。

调查发现,这家公司从事学术造假的服务费用明码标价,代写论文分几个等级——普通论文,客户需先付总费用三分之一的订金,公司找若干论文题目供其选择,完稿后顾客可查看部分稿件,以确认文章的总体架构与行文水平,满意了再汇尾款看全稿;代写本科或硕士毕业论文,流程与代写普通论文相同,并且,公司保证负责修改直至论文通过答辩,其中,本科生毕业论文,5000字以内一般是每千字收费200元,超过5000字价格适当降低,每千字收费150元-180元,硕士毕业论文每篇价格则高达 3500元至5000元。

该公司提供的是一条龙服务,如果客户有需要,公司可以保证代写的论文在合法期刊上发表,至于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客户需要先付100元订金,论文发给期刊编辑审核通过后,编辑部发通知书或打电话让顾客确认并汇尾款,公司再与编辑选定版面刊发。

教育和政治类论文收费较高,要凭公司私人关系送稿,客户得先付500元订金,然后把版面费直接汇给期刊编辑部,录用后再付给公司余款。

至于服务费,记者了解,论文如果发表在一般刊物上,公司收1000元;如果发在核心期刊上,则收取2000元。

业务火爆令人瞠目

当武汉市洪山区广埠屯工商所执法人员冲进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鲁磨路6号的紫菘公寓时,佑达公司10多位业务员正忙于接听电话、回应QQ信息,竟无暇顾及来人,直到执法人员反复喊停后,他们才陆续停下手里的工作。

办公室公告栏内张贴的6月份的业务量显示,该公司学术论文造假生意十分红火,仅前4天就有152笔成交业务,一个叫陈程的业务员业务量高达59笔,排名第一。

据工商执法人员不完全统计,去年至今,佑达公司靠论文买卖,每天平均收入在1200元左右,最少一天也有400元,最多一天则高达2200元。

就在执法人员调查期间,这家公司五六部电话仍不断有人打进。工商执法人员接听到其中一个来电,对方自称是山东莱阳师范学校毕业生祝某,他说已缴纳订金,希望快点将毕业论文发过去。

为了满足火爆的市场需求,这家公司从北京、广东、湖北、湖南等10多个省市,招募了80多名专业写手,量产各类黑论文。

佑达公司还在其网站及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开招聘学术论文、英文稿等各类文稿写作人员,要求写手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精通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高水平的文稿写作任务,同时要求应聘人员的能力要达到自接到写作任务起,根据难度5至15天内能够完稿,在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

佑达公司为每位兼职人员建立起了档案,今年4月份,这家公司共有近30位写手代写了122篇论文,其中湖北写手张某完成了《金融危机下浙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机制研究》、《如何提高大学生英语听说能力》等20篇论文,获得7690元公司稿费。

随着论文需求量日渐扩大,这家公司不断在网站上登广告招聘写手,并宣称部分写作人员月薪可达5000元。

这家公司员工称,一般写手需要5至15天完成一篇论文,而一些“高产”写手,只要一到两天就可以写一篇3000字的专业论文。

这些量产的黑论文写作质量如何其实并没有人去关注,“消费者”需要的只是佑达公司能够把带有自己名字的黑论文在刊物上变成铅字。

佑达公司的创办人郭某称,论文市场越来越活跃,论文买卖已成为一个新行业。在这个行业里,她的公司只能算是小公司,网上能查到很多家公司都在从事论文代理。

而每年4月至8月是业务旺季,向佑达公司购买所谓论文的主要是高校学生和中小学教师。因为中小学教师必须在这段时间发表论文,才能为9月评职称加分,而高校毕业生到了大四忙于找工作,这段时间也急需毕业论文。

郭某本人是2007年毕业的大学生,2005年在校时就因成绩优秀常帮同学写论文,后来越写越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认识了很多编辑、记者。

她交代,到2006年市场规模做大,为了争取外地购买者的信任,她专门注册了公司,开始公司化流水线生产黑论文。

畸形的经济链

佑达公司的黑论文生产线虽然被查出来了,但如何处理却又使办案人员犯难了,办理此案的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法律依据不够,只能以“超范围经营”立案调查,暂扣其涉嫌违规资料。

郭某称能力再强的人没论文也不能评职称,有些大学生到了大四忙着找工作,也不想写论文,这么多人急着写论文、发论文,给枪手提供了市场,而少数杂志社自负盈亏,也愿意拿版面换钱,论文市场于是越来越活跃,巨大的需求催生了巨大的“商机”,便诞生了论文代理这样的一个新行业。

记者在谷歌、百度上搜索“代写论文”一词时,竟显示出相关结果数百万条,粗略一找就能找到不同的代写论文公司数十家,网站内容完全雷同。

同在武汉的某公司打出了这样的宣传介绍:本工作室已联合高校园内上百位各专业的硕士博士及部分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可以为不同层次的需要论文代写的人提供论文代写服务,曾成功为客户完成博士、硕士、本科毕业论文、MBA论文、海外(澳洲、新西兰、英国)硕士论文、各级期刊发表论文(保护客户机密,具体案例略),目前我们的写作人员还在扩展当中,我们有能力为各位需要论文者提供优质的论文代写服务。诚信为本,武汉地区可以面谈,可以当面交易。服务宗旨:诚信为本,专业为准!

……

呜呼!学术论文,多年前,这是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时至今日,论文含金量不断缩水,各种论文剽窃案层出不穷,今天,居然又催生出了一个畸形的产业链。

有学者感叹,多年前,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依靠的是学识,作者可以因此获得一定的稿费,随后出现了发表自己撰写的论文,但需要向刊发部门交纳一定版面费的现象,至近年,大量专业代理商出现,写、发一条龙服务,写论文,不用动脑、动手,只要有钱就行。

论文代理商手中掌握有大量的期刊资源,由于荐稿量大,相对于想发论文的个人而言,他们无疑在版面费的讨价还价中显得底气十足,一些刊物为了不让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稿源流失,也会在版面费上给代理商较大的折扣空间。

这名专家感叹,包括相关网站在内的论文代理商,其存在的“价值”不仅是让“发论文显得如此简单”,而且还让“写论文不再那么麻烦”。

记者拨通代理商刊登在广告上的联系方式,问“能否代写论文”,答案是“绝对可以”,几乎所有的代理商都宣称,他们拥有专业的枪手队伍,少则十来人,多则上百人,枪手成员中,不仅有硕士、博士研究生,还有教授、专家等资深人士。

去年毕业的一位武汉学生王松(化名)给记者翻出了一叠刊有他所发表论文的杂志。“这些论文帮了我的大忙。”王松说,他发表了6篇论文,2篇中文核心期刊的,4篇普通期刊的,这6篇论文花掉了约5000元。

王松刚读研时,学校要求文科硕士生毕业须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的论文,理科生须公开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像我这样的‘大龄’毕业生,只有高校岗位比较合适,多发论文就很重要,”王松说,“为了能增加竞争砝码,我就尽量地多发点文章。”

王松所在学院的硕士生有90多人。“没有人发论文不交版面费的。”王松说,论文发得少的,花费1000元左右,论文发得多的,和他差不多,开支少则数千元。

“我的经历还算正常,最起码,论文是我个人的结晶。”王松说,“研究生毕业必须发表论文,高校教师需要发表论文,在职者评职称需要发表论文,甚至一些本科学生为了获评奖学金、争取直升研究生资格也在发表论文……在刚性制度的要求和各种动机的诱导下,学术期刊成为一种稀有资源,交钱发论文就成为了潜规则。潜规则催生出了畸形的论文公司。”

记者在武汉采访时,曾经走访了数家高校,在学生宿舍楼和宣传栏等处几个小时便搜集了60多张“约稿”、“代发”广告。广告列出一溜刊物实名,其主办单位、刊物级别、主要栏目、每版字数等一目了然,这些广告宣称其刊物资源十分丰富,有的还打出“发表时间最快、收费最合理”的招牌,明码标价“单版220元起,双版400元起”,有的广告还直白地说“可代写论文”:供职称评定、保研、评奖学金、找工作之用。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广告即便是博士学位资格论文也敢染指……

广告显示,这些代理商中,有的是散户——一些在校就读的学生提供电话号码、QQ号等联系方式,有的则是专门的“咨询机构”,租用办公楼,注明办公地址,“欢迎来访”。

高校副教授“赚外快”

记者调查发现,当枪手捉刀论文赚钱的多出自高校的学生甚至教师。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陈传夫教授介绍,“我的电子邮箱就经常收到这类网站的广告”。他分析,自己的邮箱在网络上可以搜索到,“估计这些人通过这种手段找到我的邮箱”。

一家论文代理商向记者透露,他目前拥有29个写手,其中有5个教授。9个博士,1个博士后,对这些写手的出处,他向记者透露来自武汉、长沙、广州等城市的数所著名大学和中科院系统科研单位。

教授博导的学术道德底线竟会如此脆弱以至拜倒在金钱之下?代理商的回答则是:“实话告诉你,他们都是让自己的研究生写,自己坐在家里拿钱。一些年轻讲师或副教授收入不高,通过代写论文可以获得不错的额外收入,因此也愿意与网站合作。”

记者与某捉刀者进行联系,对方自报家门是某高校副教授,自称有代写代发各类专业论文的多年经验,特别擅长写作工程类、经济类的论文。

“我实行代写代发论文一条龙服务,发表在省级刊物上,收费800元至1000元,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收费至少1200元。”“副教授”说。

多次联系后,记者在某高校大操场见到了这名“副教授”:寒暄之后,听说记者急于评职称,需要发表三篇论文,“副教授”十分同情地说:“现在不论是大学生毕业,还是在职者评职称都需要论文,确实让人头痛。不过放心,你的论文包在我身上。”

“咱们找个地方聊一聊,顺便把协议签了。”“副教授”领着记者来到学校图书馆,坐在一处僻静的座位上。他从包里掏出两本刊物放在桌上,“这两本刊物分别是国家级和省级的重要期刊,都有统一刊号。在这种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是非常不容易的。”此外,“副教授”还列举了他有能力搞定的许多刊物名称。“我和这些刊物的主编关系非常好,我拿去的文章百分之百发表。”

还没聊3分钟,副教授就进入正题,“你先把订金付了吧。”说着,他拿出两张格式协议,“抬头”写着“论文写作与发表协议”。

记者想核实他的真实身份。“副教授”很理解记者的心情,立即掏出自己的身份证、工作证,甚至连图书馆借阅证也拿了出来,并且将这三证复印一份给记者,“这下你总放心了吧。”

就读武汉一所高校的硕士生张亮则是一名网络签约写手。张亮介绍说,他被聘用的程序十分简单,“反正都是网上交易,应聘只是一个形式而已。”一般情况下,一封表达应聘意愿的e-mail之后,应聘者就会收到一封详尽的写作合同书和真实信息填写表,填写完毕并被对方确认后即成为其签约写手。“签约时间一至三年不等,虽然网站要求是排他性合作,可在虚拟世界谁能制约我们?”

张亮介绍,写手提交的论文必须包括题目、目录、摘要、正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注释、参考文献、背景资料等信息,网站在客户确认论文质量后将通过银行一次性支付80%稿酬,待毕业论文在客户答辩确认后,或客户收到学术刊物用稿通知后,再支付剩余20%稿酬。

此过程中,如因写手原因造成论文写作拖延,则将以100-150元/日不等的标准扣除相应延误费用。

张亮透露,若写手写作的论文系抄袭的,则写手将赔偿客户总额为写作金额大约5倍的赔款。

法律缺位 管理疏漏

采访过程中,记者所联系的几家代写论文网站均声称,“论文买卖除接受道德谴责外,将不会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买卖者可放心大胆。”

“论文,作为衡量和表现某一专业领域内学习者对其专业理解和研究程度的非卖品,不仅标志一个人的专业水平、受教育程度,更是自身能力的体现。”著名法律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刘春田对此指出,虽然论文可脱离主体变成客体,但论文与写作者间仍属依附关系。

他分析,如果购买者购买目的是为获取学位或评定职称,则涉嫌“伪造文书”、“骗取学历学位”,即使是通过电子交易的手段,也严重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谷辽海也认为,单从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看,网上论文交易本身就隐藏着巨大法律风险。其原因是,购买人并不知道出售论文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邻接权人是谁,而这些权利人可就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17项权利中的任何一项诉诸法律。“获得论文者,随时会当被告。轻者承担民事或行政法律责任,重者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虽然法律的发展落伍于网络,但据谷律师的说法,在司法实践中,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对网络环境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可操作规定依然有据可查,而且还可通过公证机关对相关网页和服务品进行公证。

因此,网上论文交易的长期存在并日益繁荣的主要原因还当归咎于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中还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只要任何一个公民举报或者起诉,公安部门都有权查处,然后可由相关领域专家作出一个评判,从而创制出一例判定规则,可惜,至今也没有此方面的讯息。”刘春田教授对此种现象的泛滥深表遗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宋清华教授认为,治理学术腐败,首先需要学人自律,同时也应加强他律。他建议高校将学生的学术道德问题与教师的考核结果挂钩,作为其职务聘任、晋级晋职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完善《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中惩治学术腐败的内容,增强其严密性和可操作性。还可借鉴国外做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打击学术腐败的独立机构,负责对科学上的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监督评议。

呜呼!学术之风不正,出了论文公司这样的怪胎。

人人声讨,人人喊诛。

学术的朗朗乾坤何日才能恢复!

垃圾论文与合法期刊的潜规则

数量有限的核心期刊,在庞大的需求面前显得力不从心。面对僧多粥少的局面,许多核心期刊不再以论文质量为核心,而是根据付费的多少来确定是否刊用。

撰稿·李泽旭(记者)

为何武汉佑达公司的黑论文能够冠冕堂皇地进入国家的正式出版物出版发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充斥国内各大学术期刊的“版面费”是黑论文的敲门砖。

据中国学术论文交易调查显示,大量排队等待发表的论文,使学术核心期刊成为一种稀有资源,为发表文章而交纳“版面费”成了公开的秘密。据有关人士透露,以一篇4000字左右的论文为例,普通学报所收的“版面费”一般是320元—700元,普通中文核心期刊上升至800元-1200元。

“文化妓女”

“版面费”的出现,使得学术论文发表衍变为一条生产线,不少发行量小的学术期刊通过降低门槛,收取“版面费”获取经济利益,论文的量顺利增长,质却因此大幅下滑。

可是,一旦收取版面费,学术期刊就走进了一个杀鸡取卵的困局。当交版面费成为发表论文的潜规则时,低质的论文大量涌入,劣币驱逐良币,学术水平如何保持?而期刊权威性又如何得到保证?

“这是一种自杀行为。我见过好几家学术期刊,一开始收取版面费,没几年就把名声做臭,刊物就办不下去了。”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编辑部主任张桁说。

“现在核心期刊出现一种怪现象,即核心期刊的副刊,专门刊登硕士论文,每篇文章登多少字需要多少钱,都是明码标价。”据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估算:现在国内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近80万人,按规定每个人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才能毕业,计算下来全部论文数量相当惊人。

数量有限的核心期刊,在庞大的需求面前显得力不从心。面对僧多粥少的局面,许多核心期刊不再以论文质量为核心,而是根据付费的多少来确定是否刊用。对这种给钱就刊用,不给钱即使优秀的论文也不用的“核心期刊”,有学者指斥为“文化妓女”。

一个研究生在褚先生所在的杂志刊发了论文之后,结果被发现是抄袭之作。原作者找到杂志社,要求杂志社公开道歉并将追究抄袭者的责任。后来,抄袭者分别向原作者和杂志社作了诚恳的道歉,事情方才了结。

厚厚的一本杂志出来之后,有时找不出几篇好文章。褚先生感到很郁闷,“这简直就是浪费纸张,为崇高神圣的学术殿堂生产知识垃圾”。

大量没有价值的论文充斥在核心期刊的版面上,这是对科技源头的毒化。“学术生态系统不健康,科技未来就会走向灭亡。”何祚庥说。

《科学》杂志是美国科学促进协会主办的刊物,也是全世界最权威的学术刊物之一,在世界上所有同行评议的综合性科学期刊中拥有最大的付费读者群,全球的读者总数估计为100万人。美国科学促进协会新闻发言人郎妮女士告诉记者,《科学》从不向作者收取任何版面费,更没有按照论文的篇幅长短收费一说。但她马上强调,《科学》发表的论文平均起来每篇都会有1到4张图表,如果这些图表是黑白的,《科学》就不收费,如果它们是彩色的,《科学》就会向作者收费,收费规则是:第一幅,收费600美元;以后其他各幅,每幅收费400美元。

据了解,美国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抵消办刊成本。而绝对顶尖的学术刊物不收版面费,是因为它们影响大,能吸引到足够多的广告和私人募捐。美国学者如果发表论文时要交纳版面费,这些费用一般会从他们获得的各种研究经费里出,所以用不着教授学者们自掏腰包。能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本身就是一件好事,所以即使向刊物交纳了版面费或者彩色印刷费,也不是一件给论文本身抹黑的事情。

如何解决黑论文这种“知识垃圾”,许多学者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类似佑达公司这样的代写代发论文“代理商”光凭取缔是取缔不过来的,重点还应放在黑论文生产线的两头——刊发论文的学术期刊把好门,解决“质”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调整好考评体系,不要以“量”取胜。

量化考核的弊端

目前,在全国众多高等院校,各种以数字指标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已经成为行政部门重要的管理手段。这种考核与每一个人的利益直接挂钩,对个人来说,直接涉及毕业成绩、职称、科研经费,对单位和各级领导,则意味着政绩和升迁。这些量化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少文章;出版过多少著作;获得多少、什么级别的学术奖;承担了多少、什么级别的研究项目等等。

某高校有这样的规定,申请教授职称需具备以下条件:独立撰写并出版一部15万字以上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参编21世纪课程教材和研究生教学用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8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二类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想晋升教授,如果没有几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你的工作再出色,能力再高,也是白搭。”北京理工大学一位教师认为,论文以数量论英雄的考核体系,是论文粗制滥造、催生网上论文“枪手”的主要原因。

片面追求论文“量”的增长,势必影响论文的质量。为了评职称或者拿到科研项目经费,有的大学老师也加入了抄袭造假的行列。武汉某高校的鲍老师向记者举报说,该校某函授学报负责人王某为了这些“量”化考核居然在自己负责的学报上刊发低劣抄文,其剽窃行为令人震惊。

鲍老师调查发现王某在1998年至1999年间为了申报正编审,利用职权连续在他主管的公开刊物上发表了《关于毕业论文及其选题》、《关于毕业论文的信息查阅方法》、《关于毕业论文的构思与写作》、《关于毕业论文的出路》、《关于论文的评价原则及其方法》五篇系列论文。这五篇剽文主要整章、整页、整段地抄于:吴岱明著《科学研究方法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陶德麟等著《思维空间·切入点·构筑——学术论文写作指导》,武汉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李旭初主编《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华中师范大学函授处1987年版;尹均生、董中锋编著《毕业论文写作》,华中师范大学函授处1987年版;江红辉等著《投稿指南》,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朱新民等编《科技期刊编辑作者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版;陈仁凤著《现代杂志编辑学》,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等几本书及黄宗忠、毛经中、宋寅展等教授发表的相关文章。

对此,鲍老师深感耻辱、气愤,“这样一个靠剽窃拿到职称的人,居然在学校里主教学生如何写论文,真是对学术的侮辱。”

对于论文量化,有学者称之为中国的一大特色。因为评价体系的不合理,德高望重的上海交大教师晏才宏直到去世时,职称还是讲师。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陆善镇说,陈景润在10年内没有发表过一篇论文,而且其最重要的论文也是发表在国内学术刊物《中国科学》的英文版上。按照目前的评价标准,即便陈景润这样的数学大师也难以当上教授。

发达的网络技术给大量“垃圾论文”的诞生提供了便利,一批名不副实的专家、教授应运而生。从清华研究生不满学校教育而退学到吉林大学45名博士生导师落聘下岗等事件,社会舆论越来越尖锐地将矛头直指当前高校的人才和学术成果评价体系。

有评论指出,现行的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已经与建立创新型国家和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科学的要求不相适应,它抑制了学术创新,妨碍了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尽快进行改革和完善。

“捉刀”十二年

我不能保证我的资源在全国做论文代理的大军中是第一,但也是前列,而且,虽然不高产,我交的‘货’却可以称得上是最高质量了。‘盗’亦有道,我靠本事吃饭,从来不骗人。

撰稿·李泽旭(记者)

王鹏(化名)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脖子上搭着一条湿毛巾,双手在电脑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敲打着,电脑屏幕上一篇标题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探求”的论文正在不断修改中。

“兄弟,都研究生毕业当老师5年了,怎么还要写论文,评职称啊?而且你本科学中文,研究生学历史,怎么看也和法律搭不上边啊。”记者不解。

“嘿嘿,赚点外快,给一个本科毕业的毛孩子供的‘货’没通过,还要再改改。你也知道,读研三年和考研那四年我就靠替别人考试、写论文撑着的,现在一时还扔不掉。”

每年的3月到6月,是大学生忙着交各种期末论文和毕业论文的时期,也是一些蛰伏在民间的论文枪手赚钱的黄金季节。记者的这位老友这段时间在家里忙得不可开交。

为了钱包奋斗

认识王鹏已经16年了,其间12年“奋战”在“捉刀”战线上的他似乎对“捉刀”生涯有些割舍不开了。

12年前,刚刚中文本科毕业的王鹏在分配去的工厂干了不到2个月就辞职回家了,用他的话讲,“在工厂我可能一辈子都赚不了几个钱,还不如考研另谋出路”。

结果这一准备就是4年,此时正是文凭热的时候,许多单位用人的标准都提高到专科以上。刚刚回到家的王鹏受到亲友的登门“求助”——请他帮忙代考:成人高考、英语四、六级……学习成绩一直非常好的王鹏有些发懵,“这样的考试也能请人代考?”

一位准备成人高考的朋友透了底,“只要你同意帮忙,教育部门那边我能搞定,考试的时候准考证上换上你的照片就行了。完事给你1000元辛苦费。”

张鹏由此干上了“捉刀”的买卖,钱包也逐渐鼓起,以至于忙于此道的他考了4年才考上研究生。

读研了,有了后顾之忧,同时各种考试的监考规则越来越严格,王鹏的替考之路就此打住。

不过,“捉刀”的刺激和赚取外快的愉悦感使得王鹏并没有甘于放弃“捉刀”生涯,读研不久,一次机会又将他拉回那个并不光彩的营生。

读研后,王鹏凭借他的文学功底进入了某网站打工,在这里他成为了网站编辑、期刊组稿人。这时,社会上许多人因为刊发论文无门,寻求有偿代理发表论文,王鹏所在的网站就接受这样的业务,而他这个期刊组稿人从中可以拿取一成的提成。

每天,王鹏电脑上的QQ图像都是不停地闪动。

“编辑你好,你们是发表论文的吗?杂志可以自选吗?”

“论文能发在正规CN刊物上么,能不能保证每年至少发3篇?”

……

王鹏觉得这样很好,利用自己以及网站在各期刊、杂志社的良好关系,帮别人发发论文,赚的钱不比以前代考少,而且没有任何风险。

直到有一天他的QQ上收到了这样一句留言——“发教育学硕士的毕业论文怎么收费,论文能不能代写?”

代写,然后代发……这和以前代考差不多,而且收入还能大幅度提高。于是,王鹏的业务文件夹中多了代写这一个条目。

“业务”越做越熟,王鹏的钱包也越来越鼓。他每月可以为公司完成1万元左右的创收,如果他足够认真的话,可以做到5万元。600元的底薪,外加10%的提成,王鹏的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加上平均一个月至少代写一篇论文,王鹏的月收入甚至可以达到三四千元。

不过,王鹏有时也觉得心烦。早上8点到晚上11点,电话、短信不断,一个月光短信要收1000条左右,还要给几十个不同的咨询对象重复同样程序性的话,忙得吃饭睡觉都乱了点。最多的时候,邮箱中未处理邮件就有700多件,实在处理不过来,每天还有30封左右的邮件投进来。

这种生活直到他硕士毕业才缓解下来。

超一流“捉刀”

王鹏的电脑中,存放着可供各类期刊发表的原创论文上万篇。但他从来不像多数枪手那样去粘贴复制,基本上每篇交给别人的论文都是自己下了一番心血写出来的。

“要长久做下去就要对顾客讲信誉,‘货物’要尽量保质保量,这样才能避免出事。”虽然自己对这一现象鄙视得不得了,但是从收入角度考虑王鹏还是继续了下去,并从中找到了一条“安全底线”。“事实上枪手这个行业一直处于虽不能致富但也饿不死人的状态,一个勤奋的枪手在几个高峰月里,平均每月赚个六七千都是少的。但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王鹏在“捉刀”生涯中不断整合自己的资源,包括全国近百种知名刊物、杂志编辑的QQ、手机、邮箱等详细的通联地址以及70多家论文期刊的合作资源。

凭借多年的合作关系,王鹏与多家刊物的编辑关系良好,其中不乏核心期刊。甚至有某期刊编辑表示,如果他可以一个月给该刊物组稿10篇,就把他的名字挂到该期刊编辑之列。

“一间房子,两三个人,小作坊的经营方式最赚钱。”王鹏认识的湖北一家父子三人联手做论文代理,一个月可以赚到十几万元。王鹏的资源比他们都好,但他却不这样做,“这只是外快,不是事业”。

“我不能保证我的资源在全国做论文代理的大军中是第一,但也是前列,而且,虽然不高产,我交的‘货’却可以称得上是最高质量了。‘盗’亦有道,我靠本事吃饭,从来不骗人。很多人代写的毕业论文被导师否定,因此关键是要经得起修改。有些导师要求高,改论文改死人。我一般承诺不通过的话全额退款。论文交上去以后,有时还会给他们准备好所有的答辩材料,并把论文讲解一遍,作一些答辩辅导。”

王鹏说,网上的那些编辑,手底下都有很多组稿人员,他们一般是高校教师和研究生。有些期刊编辑是联盟式的,同时供职几家期刊,彼此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目前,做论文代理的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王鹏坚信,只要中国职称评定的制度以及高校学生对论文的现实需求还在,他代发论文的业务就仍然“一片光明”。

王鹏现在承接的论文领域横跨多个学科,史学、哲学、比较文学、汉语言文学、美学、法学,论文级别从期中作业到课程论文,从本科毕业论文到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都可以写。

“多数枪手都是像我一样隐没在高校中的。”王鹏披露,“高校的论文需求量大,客源多,同时,高校的学术氛围和资源也决定了真正有学识、有能力的枪手产自高校。”

王鹏自认自己不是最厉害的,在他所熟知的范畴里,自己只能算是一个高手,而不是超一流。据说北京有个神秘的“女枪王”。她的身份是某名牌大学理工科的博士,能够承接数学、物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天文学、生物学和几乎所有人文学科的论文,其中最擅长的是量子力学、比较文学、制度经济学和中世纪神学。另外,北京某研究所工作的一个高分子材料博士,其文学修养不亚于一个比较文学硕士,以及一个哲学系硕士,还有一个音乐学本科生,基本上,你一说什么书,他马上就会说,嗯,这个很好,我以前看过,主要是讲什么的……

“真正的高手是不挑的,其动机和最低劣的枪手是一样的,就是写稿挣钱,但是他们的活儿是最好的。”王鹏接下来的努力方向就是在有限的“捉刀”生涯中达到这样的超一流,对他来说,在赚取外快之外还能寻找到一种更美妙的感觉。

“这似乎是一种快感!,对,成就感!”王强说。

丁学良:目前情况下,遏制学术剽窃不可能

在一个社会里,对于偷盗行为,整体上法律环境怎么样,就影响到偷盗行为本身。(剽窃者)他就会受周围的影响,相对来讲,他就觉得:我剽窃人家的文章,没造成生命损失,没造成几十亿几百亿元的损失,也没造成大面积的社会动乱,为什么找我麻烦?我的意思是,中国现在所有这些问题,从深的层次上来说,都是连在一起的。

撰稿·贺莉丹(记者)

2009年6 月底,身在安徽的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接受了《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我们期望通过丁学良教授的视野,来解读如今屡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背后之社会图景与可行策略。

丁学良出生于皖南农家,在国内断断续续受过不完整的小学、中学与大学教育,1984年获匹兹堡大学“校长奖学金”赴美国留学,1992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社会学家和思想家丹尼尔·贝尔,他先后在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哈佛大学本科生院和国立澳大利亚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亚太研究院等从事教学研究工作,1999年执教香港科技大学,并任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学术资历委员会委员、主任等职,其研究领域涵盖转型社会、比较发展、全球化和大学制度等,出版有《中国经济再崛起》、《什么是世界一流大学》等著作。

针对学术剽窃的法律制度

严重缺失

《新民周刊》:最近学界较为关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与辽宁大学副校长相继卷入“抄袭门”事件,我想这仅为中国内地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之表征。此类情况,甚至人们已经觉得“见怪不怪”了,你如何看待此类现象?

丁学良:不能仅从一两个校长、三个院长、四个教授这些个案来看,因为这牵涉到全中国的一个制度建设问题,而且我们也还不能把这个制度建设仅仅看作是一个高校的制度建设,因为一个社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仅是一个高校的问题,它牵涉到其他好多领域,有的跟高校有直接关系,有的有间接关系。

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如果我们站在这些被指为剽窃的校长或院长、教授们的立场上,他们心里就觉得很不服气,他们认为:你们干嘛在这种小事情上找我麻烦、跟我过不去?!你看看周围,那些贪官在被中纪委抓到之前,不是天天在做廉政建设报告吗,不是天天都在讲优秀干部守则吗?他们还会讲:看看中国的商界,比如造假,造出来的假药、假食品、假儿童用品,造成几千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受害者,牵涉到的金额都是几十亿几百亿元,有时甚至造成好多人命的损失,我这一点剽窃……

《新民周刊》:就是说,剽窃者会不断地给自己找理由开脱。

丁学良:这并不是我们在做一个假设。剽窃在英文中就是偷窃的意思,在西方法律中,剽窃人家文章和偷人家的钱,在法律上都是用thief这个词来界定的。

在一个社会里,对于偷盗行为,整体上法律环境怎么样,就影响到偷盗行为本身。(剽窃者)他就会受周围的影响,相对来讲,他就觉得:我剽窃人家的文章,没造成生命损失,没造成几十亿几百亿元的损失,也没造成大面积的社会动乱,为什么找我麻烦?

我的意思是,中国现在所有这些问题,从深的层次上来说,都是连在一起的。

在一个社会里,如果在其他领域里没有非常严格、有效的法律制度,你不能指望在这个非常抽象的学术领域里面去遏制这种(剽窃)现象,因为(剽窃者)他不是偷一个具体的物,他偷的是人家的智慧产权、人家脑力工作的成果,这是很抽象的。

以香港为例,我们可以做出一个很好的比较。在香港,至少在我所看到过的几个案例中间,我就感到很震惊。比如,4年以前,香港有一个公司的一位女性,她已经做到一个很好的中档层次的经理位置了,后来被查出来好多年以前她在申请公司较低的助理位置时,曾伪造了一个美国很好大学的学历,然后她被录取了,她的工作能力挺强的,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几年后步步上升,一直做到了middle-level即中层经理职位,她才被发现几年之前的学历是假的。结果对她的法律处置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第一,她从被录进公司以后一直到这个事情爆发为止的所有现金收入中,必须把因为有了这个伪造学历带来的收入区别交回,比如,你如果没有这个学历时,起点工资是5000元,有了这个学历后你的起点工资是8000元,这个累积下来的跟这个qualification(资格)有关的钱要追究回来;除此之外,她被开除,还被判了6个月的坐牢,因为伪造证书在香港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城市,(人们会认为)如果你在这个小事上可以伪造证书,那么大事上也可以伪造证书。

因为有了这个严格的法律制度,一些海外的“海龟”们到中国内地敢吹牛、敢造假,但他们很少有人敢跑到香港来造假,因为这个惩罚太厉害了!如果中国内地没有在相关法律领域里一步步建立起来像这样严格的法制程序的话,你要想遏制研究领域、高教领域、学术领域的这种剽窃行为,是没希望的!即使你每天在讲这个事情,讲10年、20年,都没希望!

现在谁都知道,IT信息技术的发达,让剽窃行为变得越来越容易了,电脑操作、七混八混的,混到最后,面目全非。你要是没有那种很严格的法律制度,就是说,如果抓到一个(剽窃者),即使不坐牢的话,也有非常重的经济上和就业方面的惩罚,开除公职、开除职务……如果你没有这些措施,你不要指望剽窃这个事情能够制止得住。

个案的力量

《新民周刊》:也就是说,学术不端行为无法遏制,不仅仅是高校里缺乏铁律,而是我们整个社会都缺乏这种制度氛围?

丁学良:是整个社会的问题,高校里面这个风气,和我们中国大陆整个社会里的造假、偷盗、欺诈行为受不到什么严厉处分,这是一回事。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离开美国之前,现在这个美国副总统拜登那时曾经被民主党提名作为当年的总统候选人(1987年),而且拜登当时非常被看好,后来他为什么退下来不选总统呢?在中国人看起来,就为了一个很小的事情:拜登在做演说的时候,引用了别人的一句很有感染力的话,但没有讲这句话是引来的,给听众的感觉就是那是拜登自己讲的话,结果美国的媒体听到,一找,那句话不是拜登讲的,是另外一个人在另外一个场合讲的,拜登引用时就没有给予credit,没有给人家的智慧产权予以应有的承认,为了这个事情,他只好退选。在人家看来:如果拜登在这种事情上都没有给人家公信力的话,那我们把你选上总统位置以后,我们不相信你会很好地使用你手里的公共权力。这个事情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太过分了。(事后拜登也承认自己当时不够及时承认指控。)

《新民周刊》:就是说那些剽窃的人,他们实际上到最后是毫发无损。

丁学良:何止剽窃的人毫发无损,其他的偷盗行为也毫发无损。我讲的重点,这不仅仅是学术界的问题,而是全社会对于偷盗行为、欺诈行为、误导公众的行为,深层次都是连在一起的,人们是互相学习的,年纪小的人向别人学习,年级大的人也向别人学习,哪种方式的成本最低、增益最高,人们都会去学习,直到遇到了一个障碍,这个障碍就是——法律。

《新民周刊》:那目前我们有一些可以作为的部分吗?

丁学良:我不认为现在能做到什么。这个部分的东西(即海外如何有效应对学术剽窃行为的信息)、哪些方法是比较有效的,在海外已经是well-established(根深蒂固),已经被尝试过好多年了。

在以前可能缺乏这种知识,那时大家对海外法制社会的情况有不了解。现在不是这个问题,现在中国是相当开放的,在(如何有效应对学术剽窃行为)这方面的信息流动是相当容易的,中国人现在不做这些事情,并不是缺乏知识、信息,并不是国内人不知道该怎么办,而是这种知识和信息不断地被人提出来而不被实施。

国内在台上、在台下的,许多人都知道该怎么办,就不办!这是利益的原因。深圳被“双规”的市长,不知道国外怎么预防贪官吗?他太了解了!三鹿奶粉的那些老总们不了解这些事情吗?他们了解得太多了!他们就是因为了解正反两面的事情,所以他们这个(造假的)手法是越来越有效。

中国现在就是因为所有这些制度方面的环节都被利益给挡住了,并不是因为没有这种制度可以借鉴,也并不是说中国人不晓得从哪里着手,统统知道,他就是因为知道了这些环节,所以才做得越来越厉害。假如说真的不知道的话,他为什么不到香港去诈骗?因为如果在香港被抓住,后果是很严重的。技术都在那,不是国内人不知道这些技术,他是有意地不采纳这些技术。

《新民周刊》:就让这种情况放任自流吗?你认为现在如果要在中国建立一个有效应对学术剽窃行为的制度,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丁学良:不是放任自流啊!你得要允许像我刚才讲话的这种声音,以及同这种声音相关的那些声音,以及同这些相关的声音相关的行动(出现),要有一种自下而上的压力,否则是不可能的。

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面,一个好的制度慢慢地发展起来,都大部分是靠这种自下而上的压力。

《新民周刊》:你提到的“这种自下而上的压力”,具体指的是什么?

丁学良:比如说,中国的法律要允许人家上法庭打官司,这些发现剽窃的人要能够找到律师去控告剽窃者,如果中国的法庭、中国的律师都不能处理这些问题,怎么办?就像农村的土地被非法征用、非法转让以后,你如果说不让农民去找律师根据法律去打官司的话,你怎么能制止对土地使用权的这种盗窃行为?你也做不到这一点。

一个社会建立一个制度,你要方方面面、上上下下,而且要每人每事地(努力),慢慢这个制度才能建立起来。你没有这些东西,那这种剽窃行为就年复一年地(发生),不但越来越厉害,而且暴露出来的层次越来越高。

“示范效应”

《新民周刊》: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是,现在人们的是非心似乎也趋于淡漠。

丁学良:是非心的淡漠和刚才我讲的都是一回事,就是因为没有人受到处理。没有受到处理的剽窃者,他继续做官,他继续上升,继续拿更高的项目经费,包括在中国拿了这么多纳税人的钱,用几百万几千万纳税人的钱实行所谓科研项目造假,他不能受到严厉处罚,人们怎么会有是非心呢?!人们每当听到一起这样的事情,只会说:哎哟,他妈的,我太傻了!他们这么干有这么多好处,我为什么当年不干呢?下次如果有机会,我就这么干嘛!这就是“示范效应”。

《新民周刊》:这种学术剽窃情况愈演愈烈,是否与中国目前的学术标准跟国外相比有所不同也有关系?

丁学良:现在还没有到学术标准层次上来,(学术剽窃)这在现代法制社会是个犯罪行为。

这个社会里面,所有针对剽窃、欺诈、误导、滥用公信力、滥用公权的这个体制环节是基本上无效的状况,这是我讲的要点。

中国缺乏的是给社会方方面面的、上上下下的人自发行动的机会、条件,就像对人权、女权、弱势群体的保护一样,所有这些保护,都要靠很多微观的、个体的行为一步一步建立起来,没有这些不行的。

《新民周刊》:那么,作为学者个人,对这种现状,能做些什么呢?

丁学良:学者个人什么也做不了,他自己能不做坏事,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因为旁边的诱惑太多了!我讲的是大实话,他自己不去做坏事,他自己不去再剽窃人家,这已经很不错了。

知识的创造是非常累的,有时候一个人多少年在坐冷板凳,好不容易弄出来的一个东西,被另外一个人剽窃了,你想,这个后果多严重啊!

《新民周刊》:在你的了解中,国外对中国学术界这种剽窃行为有什么反馈吗?

丁学良:国外对中国学术界这方面简直是……他们把PRC(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解释成People's Republic of Cheating,欺骗、诈骗,因为中国盗用人家那个名牌造假,中国公司盗用人家设计……他们是一起来看的。

《新民周刊》:你认为,理想主义在遏制学术剽窃行为的这个过程中间,有多大作用?

丁学良:在国内能够把这种事情揭露出来的人,如果说是去揭露自己本单位的,还要冒风险,有些人只好用假名去揭露,只有极少的人敢用真名去揭露。对于这种人,我们要给予很高的评价,很不容易。

我们这种人是因为不在中国内地这种体制之内,大不了就是:一些潜在的好处你不让我们得,但是不可能把我们这些已有的东西拿走。而在中国内地这个体制之下,万一被发现,可能会把他已有的东西都拿走。这都要有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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