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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教育部发文抑制“学术成果GDP”
时间:2008/9/15 11:36:26,点击:0

 

教育部2006年5月11日表示,要从制度建设着手来保障学术道德。在评奖、晋升等过程中,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要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要及时妥善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今天,教育部还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同一天刚刚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公布了具体的制度保障措施。

近年来,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情况还比较严重。比如,夸大研究成果、一稿多投、虚假署名、放弃评审原则,甚至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事实、系统造假。《意见》认为,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学术资源,而且败坏了学术风气,阻碍了学术进步,损害了学术形象,对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坚决制止。

不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一直被认为是造成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原因。《意见》的最核心之处便是提出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教育部在《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获得新数据,是否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科研质量的主要指标,改变简单以数量多少评价人才、评价业绩的做法。同时,建立符合各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推广同行评价和优秀成果代表作制度;并在学科评估、职称评聘、项目立项、论文答辩、论文发表、著作出版、成果奖励等方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实行评审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和专家信誉制度,建立评审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强化同行专家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海内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机制。

《意见》同时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员聘任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完善岗位分类分级体系,按照“因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在学术监督和制约机制方面,《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制、异议材料复核制、网上公示制和接受投诉制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作为制度保障的重要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学术道德奖惩制度。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将被引入评奖、晋升等过程中。具体地说,对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科研人员,要广泛宣传和表彰;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要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撤销项目、取消晋升资格直至解聘等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把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本单位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

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妥善处理。《意见》强调,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要严格掌握政策尺度,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检举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保护。要严格区分学术不端与不同观点争论的界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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