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004年3月17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陈宜瑜主任表示,今年将加大对违反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和违背科学道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制定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处理不端行为暂行办法》,从制度上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介绍,1999年至2003年,共收到科技工作者关于投诉和举报的来信来函445件。对重要的投诉和举报,经过调查核实,最终被认定属于科学不端行为并受到处理的有40余件。 被处理的科学不端行为的主要类型包括:在申请书或发表文章中抄袭他人科研论文,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科研过程中篡改试验数据,捏造实验结果;在申请书中伪造证明文件,虚假发表文章数或引文书;伪造国家科技奖励证书,谋取不应有的荣誉等。 对这些不端行为,基金委给予了通报批评、撤销申请、追回拨款等处罚措施,对于情节较重者,取消一定年限的科学基金申请资格,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则无限期取消申请资格。 陈宜瑜表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对科学基金评审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评审会派驻监督小组的工作机制,同时以信息化带动基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现代化,促进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评审、网上成果登记和管理。(记者赵亚辉) http://www.chinanews.com.cn/n/2004-03-17/26/41443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