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常会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创造性作品交给老师,让老师评价、把关,或者作为作业交给老师。例如,研究生都会把论文交给老师看、修改。这本来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也可能产生剽窃的问题。就是极个别的老师将学生的作品占为己有,而学生苦于没有证据,或者碍于面子,或者迫于毕业的压力等等,无法向这样的老师讨公道。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建议学生要学会树立防剽窃意识。 1)将自己的作品进行防剽登记。就是:参加好汉网的防剽保险 2)保留恰当证据。 3)给老师一些暗示(诸如已经投稿之类的)。 还可以采取其他一些办法。一般来说,老师都不会这样不讲学术道德地占有学生的作品,即使老师想用学生的成果一般都会征求学生的意见,把学生的名字暑上(抑或署在后面)。所以,用不着这样像防贼一样防着老师。但从万一的角度来说,还是有防剽窃意识比较好。 笔者有位朋友在大学就对心理学产生兴趣,他也很喜欢俄语,于是就在业余时间翻译了一本前苏联出版的心理学测试方面的书。翻译好之后,就交给一位很有名的心理学教授看,希望给予指点指点,因为那个教授是学俄语的心理学家。但到这位朋友大学毕业也没有得到这个教授的任何反馈和指点,他去讨译稿,结果被告知找不到了。怎么办?总不见得找人家陪吧?只好算了。想不到,老兄毕业后在书店看到此教授编写的一本教材,大量采用了老兄翻译的东西。他也记不起来,教授是自己从新翻译的还是用了老兄的译文。但唯一能做的只是叹息。 是位老兄还碰到另外一个例子。老兄读硕士研究生的时候,经导师介绍去跟一位社科院的著名教授做课题,完成后把写的毫无保留地交给了对方。想不到半年后,这位社科院教授居然在一个大学学报上单独把成果发表了。老兄就去问教授:怎么被单独以教授名义发表了?教授说,他在该大学讲学,结果讲稿被人家自己发表了。后来,教授给了老兄点稿费,老兄也算了,没有追究。 这位老兄还碰到过一件同样的倒霉事情。上面提到的社科院教授介绍老兄跟该教授的同事——B教授一起写书。老兄做了这件事情,写了两章。但书出来后只有B教授一个人的名字。老兄去交涉,B教授贴个补充说明后,送了几本书给老兄。但稿费一直没有给。老兄问稿费的事情,对方曰有一天他把稿费带着去装修房子,结果在公交车上被偷掉了,他不敢给老婆说,而老婆是财政部长,所以没有钱给稿费。这样,老兄也同情,就不了了之了。 以上事例是笔者朋友亲身经历的事情哟,毫无夸张。所以,朋友总是告戒我说:学生也要有防剽窃意识。我想他是对的。老师的素质也有好有坏,极个别的不讲学术道德的教师也是有的,万一你碰上了,不是倒霉吗?因此有防范意识还是比没有好。这真应了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