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思考世界是什么,同时他又要思考世界为什么会如此。更为深入的是他要思考:为什么思考者能够思考?思考本身是怎么一回事?这是对作为思考者的人本身的反思和探究。这种思考和探究的总体目标乃是要回答“思维是什么”的总问题。
一旦涉及思维是什么的问题,首先引起注意的是思维者(或者说思考者)。只要涉及到思维活动,必须先对思维者进行分析。思维活动中的思维者,就是思维主体。在思维中,只有思维着的人才是思维主体,所以“我思故我在”。而既然我在思考,所以我能够思考——“我思故我能思”。我能思,就是我的主体性。因而,思维必有主体,也必有主体性。 在主体认识了对象之后,就要将认识转化为对象性实践活动。这种对象化过程既体现出真理性认识的价值,又使主体获得价值需要的满足。因此,认识和价值必然是相互联系的。但在价值关系中除了通过 认识关系所产生的认识结果要加入其中之外,还有价值关系本身所产生的认识结果,那就是评价。当然,价值关系的结果不能全部归结为评价,还有主体物质、精神需要的满足,意义的获取,但评价是最基本的结果。而评价本身又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认识,可称之为评价性认识。在认识关系中所产生的结果可称为事实性认识。评价性认识既反映客体的价值属性,又反映主体的需要。事实性认识仅仅反映客体自身的事实状态。虽然评价也要反映价值事实,但它与事实性认识还是不同的。后者反映的是客体自身的本来面目(即实体事实),评价反映的是客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事实。与描述实体事实的认识不同,评价表达的是客体有无价值的问题。 何云峰教授关于传统认识论和其他哲学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全息认识论刍议》,第一作者,杭州:《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重视对思维控制论的研究》,论文,北京:哲学动态1999年第11期。第二作者 《黑格尔论自由》,论文,上海:《上海师大学报增刊》1999年11月,法商学院教室论文专集。 《哲学的生命力与21世纪中国哲学的发展趋势》,独立论文,杭州:《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0年第4期第4-9页。 《三种物自体及其向为我之物的转化》,独立论文,武汉:《江汉论坛》1985年第6期。 《客体的社会历史性》,独立译文,北京:《哲学译丛》1985年第5期。 《经验与意义散论》,独立论文,扬州:《扬州师范学院学报》1986年第4期。 《哲学与文化三议》,独立论文,上海:《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2年第4期。] 《教育的传播实质》,独立论文,上海:《教育管理》1995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