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的范缜是善用具象思维的高手,他为了形象地说明“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指出:形之于神犹刃之于利,岂有刃灭而利存者?当被问及“因果报应”和人的幸与不幸为何有差别时,他以花落于茵席之上或粪溷之中相对。这些虽然是譬喻,但生动具体,切中要害,很难驳倒。其余如“白马非马”、“飞矢不动”、“刻舟求剑”、“守株待兔”、“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不可能两次渡过同一条河流”等,都是众所周知的具象思维的例子。看来人的思维能力强在具象而弱在抽象。不信吗?试着将“白马非马”转译为抽象思维看看就清楚了:“任何个别的事物都不能代表其整体。”这还只说了一半,另一半是:“从许多个体中抽象出来的概念,虽然包含个体,但并不等同于个体。”这已经够嗦了,但还没有包括公孙龙学派名辩命题中“色”、“形”差异之原意。看到了吧!这些抽象叙述哪像“白马非马”那样言简意赅,寓义深刻,回味无穷,而且还颇有诗意,难怪我的一位姓马的诗友取笔名为“非马”了。
(摘自沈致远:《具象思维之妙用》,《文汇报》1999年7月15日“笔会”)
以上的事例说明具象思维的重要性。其实,现代思维的特点往往是多种思维形式和思维方法的并用。很难说,今天的科学发现主要依靠的是经验还是理论、主要是具象思维还是抽象思维、主要是分析还是综合。因为科学发现往往离不开对思维过程、思维机制、思维方法等等的全面调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认识论如果仅仅停留于研究知识的可靠性等古老问题,或者停留于心理主义式的研究都是不合理的,而应当转向全息化的认识论研究。
对人类认识的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角度:
(1)从人类的角度研究认识的起源、发生与发展。这必须从知识最终源泉方面着手。
(2)从个体的角度研究认识的发生与发展,包括个体知识的获取、认识能力的提高、思维模式的形成等。
(3)从具体认识活动的角度研究人们反映客观事物的内在逻辑。如果说第一者要探求人类知识的整体规律,第二者要探求个体智力的的特征,那么,第三者则直接探求主客体的直接动态作用过程。应该说,只有第三者才涉及直接的主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问题,它直接地研究认识自身产生、发展的规律。
当我们从主体和客体的现实运动去探求认识活动的时候,我们的根本任务包括以下若干方面:
(1)揭示认识自身的发生轨迹。即展示认识是怎样从无到有、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深刻到更深刻的本来面貌。从这个角度看,认识论无非是试图制造一个主客体直接相互作用的运作模型。
(2)揭示认识运作的物质基础,即生理机制。它试图说明当主体的认识运作时,其生理的物理化学过程是怎样的,并进而制造一个与认识运作模型相一致的大脑生理对应模型。
(3)研究认识活动的调控手段和方法。也就是寻找最佳的控制主客体相互作用系统运行的技术和方法。这种研究可称为“思维控制论”研究。
(4)形而上学地研究认识的本质。认识本身是一种精神性存在,是一种特殊的信息输入与输出的产物。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思维控制论研究的重要性。既然无论从生理方面看还是从认识的运作看,主客体关系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运动体系,那么,主体必须采取特定的手段和方法去有效地操作这一运作系统,否则系统的工作效率就会降低。这种研究,我们可称为思维控制论研究。其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生理控制。主体应当使自身的相关生理器官如感知器官、大脑、注意力等进入最佳运作状态。
第二,心理控制。主体应当使自己的认识能力予以最大限度的发挥,意志、情绪、心境达到理想状态。
第三,认知控制。主体必须合理、正确地运用各种思维方法,充分调动背景知识、想象力和创造力发挥作用。
第四,操作控制。主体应当正确启动主客体直接作用系统,选择合适的感性材料,避免犯错误和走弯路,提高系统的运作效能,降低思维劳动损耗等。
第五,形式控制。主体还要合理地使用语言、认识结果的逻辑形式等。
以上这五种控制构成思维控制论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使主客体险乎作用的系统以最佳的方式运行,并产生最理想的认识结果。
在认识论的四个方面的根本任务中大脑生理对应模型已不再属于哲学的研究方法,而主要由脑科学和其他一些生理学支等等具体经验科学进行。哲学的任务主要从其余三个方面去揭示认识的本质及其产生、发展的规律。其中,专门进行认识/认知运作模型的研究,我们称为思维系统论;专门研究认识活动的控制方法和手段的领域,称为思维控制论;专门揭示认识本质的研究,可称为思维信息论。这三论共同构成现代全息认识理论。它们都是围绕主客体相互作用系统而展开的。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思维控制论是最薄弱的领域。因为人们对这方面的研究仅仅局限于认知方法问题,甚至把思维方法看作思维控制的全部内容。其实,问题远不止于此。思维控制的有效性固然要受思维方法的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对生理、心理、操作实行全方位的有效控制。从实用性来看,思维控制论的研究更具有实际的“效用”,它可以指导人们如何以最高的效能去认识新事物,去调适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运动系统。而思维信息论和思维系统论都主要是描述性质的研究,其目的是要揭示人类认识活动的现实状况。因此,我们认为,现代认识论应把重点视野转向思维控制论方面去。因为认识论研究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绘制出已经存在的现实思维因素,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引导人们去创造新的思维现实。
无论人们从哪方面去研究主客体关系系统,但就主客体关系本身而言,其间无非存在着三种最基本的相互作用关系:
一是实践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关系;
二是认识关系,即二者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关系;
三是价值关系, 即主体利用、消费客体,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一种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
以上这三种关系是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在主客体的改造和被改造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总是体现着它们之间的认识关系。同时,主体在改造客体的时候,也要受一定的认识指导,并进行着认识活动。而价值关系则是既存在于认识活动中,又渗入实践活动之中。但是,这三种关系并不是等同的。实践关系不同于认识关系,而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则是以它们之间的实践关系为基础的,价值关系以认识和实践为前提。
现代全息认识论虽然划分为思维信息论、思维系统论和思维控制论三大部分,但是贯穿于其中的红线仍然是主客体的关系问题,其范围仍是要研究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实践关系、价值关系以及这三种关系之间的关系。在其基本内容中都展示出这样的事实:即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主轴,只是它要更加全方位和更加深刻地揭示这一相互作用系统。例如,关于认识的从感性到理性,又从理性到实践的过程理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关系的理论、真理和谬误的关系的理论等就是研究主体怎样去反映客体,在多大程度上能正确地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主体的认识是否具有正确性的问题;关于实践的特点、形式、要素的理论就是研究主体如何改造客体、怎样把自己的活动或本质力量传导到对象上去以引起客体的变化;关于认识的源泉、动力、检验标准的理论实际上就是研究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同反映与被反映关系之间的关系;在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目的和动力系统中又体现了主体价值意向的介入。认识论中的一切范畴都体现了主体和客体的矛盾。感性、理性、真理等都表示主体对客体的认识程度,具体、抽象、分析、综合等表示主体反映客体的方法;等等。揭示主客体相互关系的这些基本原理将分别作为思维信息论、思维系统论和思维控制论的视野之内的内容,并补充以新的内容。
然而,如果全息认识论将重点转向研究思维控制论,则主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系统也将成为重点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主客体关系中的实践关系系统和价值关系系统就仅仅被作为认识关系系统运作和发挥功能的环境而已。也就是说,在全息认识论中,认识本身是研究的核心。但是,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哲学这一根本点并步相违背。因为全息认识论的根本问题是要研究认识的本质和发生发展规律,它并不讨论全部的哲学问题;它要研究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系统,但核心任务是认识何以产生、如何有效把握对象的问题。因此,在全息认识论中对主客体实践关系的揭示是揭示认识关系的手段而非目的。在这一点上,它并不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哲学。
实际上,实践的哲学、实践的认识论正是全息认识论的基础。全息认识论向思维控制论的转向正是以实践为基本指向的。思维控制论的目的是寻找最佳的认识手段和方法,它直接指向于人们的“思维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指出,过去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换言之,问题不在于知道人们是如何认识世界的,而在于如何教导人们最有效地去认识事物。这是在另一种意义上对实践关系的重视。
把主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提高到首要的和第一的地位,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区别于旧的认识理论的突出特点。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仅看到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认为人们的任何认识都必须与客体的本来面目一致,认识社会和自然是这样,认识精神客体也是如此;而且也强调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把认识看成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之上由不知到知,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它还看到了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把认识的目的看成是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的目的是满足人类的种种物质和精神需要。因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既是唯物的,从而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相区别,同时又是辩证的和实践的,从而与旧唯物主义的机械反映论划清了界线。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由于正确处理了主客体的相互关系,才实现了认识论上的一次伟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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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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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经公开发表,参见胡建、何云峰、魏洪钟:《智者的沉思》,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