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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西思想研究综述
时间:2009/3/22 10:14:54,点击:0

  国内关于葛兰西思想的研究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迄今,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零星介绍阶段。这个阶段的典型特征是由于研究素材的局限,研究方式大多以介绍性的论述为主,其成果还不能充分体现葛兰西思想的精华所在。当时理论研究者的关注点往往集中在葛兰西某一个或几个概念范畴上,有关葛兰西的“知识分子”理论、“市民社会”思想、实践哲学等等理论是理论界主要讨论的热点。在这一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著是1982年徐崇温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在这本著作中徐崇温指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特征是“强制+领导权”,也即国家并不是严格的强制性管理机器,而且也是行使领导权的一切工具的总体,国家不仅拥有全部镇压工具如军队、警察、行政机构、法庭、官僚机构等,而且也拥有市民社会所提供的领导权机器,这两者结合才构成了完全的、广义的国家。意识形态上和文化上的领导权是国家和政权的机构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夺取政权的过程也必然包含有夺取意识形态和文化上的领导权的过程。通过这样的分析,葛兰西得出阵地战为西方革命的战略。徐崇温还在书中指出,葛兰西把马克思主义、把自己的哲学称作“实践的哲学”、“实践的一元论”。葛兰西所谓的“实践的一元论”,就是把实践理解为物质和精神、人和自然的“对立的同一性”,就是把以物质、自然为一方,同以精神、意识为另一方这两种要素都统一在人的实践之中。除此之外,徐崇温还简要介绍了葛兰西的“传统的”知识分子和“有机的”知识分子理论1。在同一时期,我国理论工作者也组织翻译了意大利传记作家朱佩塞?费奥里的《葛兰西传》,后来,毛韵泽先生又出版了半传记、半理论研究性质的《葛兰西——政治家、囚徒和理论家》一书。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研究热潮阶段。这个阶段的典型特征是随着大量西方理论著作的翻译和学术交流的频繁,理论界对葛兰西思想特别是他的意识形态理论越发关注。在此期间,理论界翻译完成了有关葛兰西思想的两本重要著作,一是《葛兰西文选》,一是《实践哲学》。研究者大多是关注于葛兰西的实践哲学理论。当然也有学者从市民社会视角来探讨葛兰西的意识形态领导权理论,何增科先生所发表的文章《市民社会与文化领导权——葛兰西的理论》、《葛兰西市民社会思想述评》等是这一时期为数不多的成果。在俞吾金所著的《意识形态论》一书中,他指出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是在批判第二国际的经济主义思潮的基础上形成的,其思想深受克罗齐、拉布里奥拉重视精神、实践的传统的影响。葛兰西既反对把意识形态看作是经济基础的附带现象,从而把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每一个微小的变动都直接归于经济基础的幼稚行为,也不同意把意识形态定义为一种在艺术、法律、经济行为和所有个体的及集体的生活中含蓄地显露出来的世界观。俞吾金认为,葛兰西的意识形态概念具有实践意义,这种世界观并不是为了个别人,并不是任意的意识形态,即个人的成见,而是一定的社会团体的共同生活在观念上的表达。俞吾金认为,葛兰西是第一个强调意识形态物质载体的人,他这方面的理解对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产生重要影响。俞吾金指出,葛兰西提出了与列宁不同的领导权理论,把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市民社会的领导权,即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上。在葛兰西看来,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实质是一种教育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靠先进的知识分子批判旧的意识形态并传播新的意识形态的方式实现的。葛兰西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领导权思想可以说是原创性的:第一,他把这个概念的适用于资产阶级,以至于使它成为一般阶级斗争的一个特征;第二,他把文化、道德、知识因素也放在这个概念中,把无产阶级的道德和知识作为领导权的核心,认为意识形态领导权是夺取政权和执掌政权的前提。正如科拉柯夫斯基所指出的:“无论如何,在葛兰西的学说中,这是一个重要的论点,即工人们只有在获得文化‘领导权’之后,才能获得政治上的权力。”2俞吾金、陈学明在他们合著的《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新编》中对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领导权理论以及阵地战的革命策略作了简略的论述,他们着重分析的是葛兰西实践哲学的来源、实质和基本特征。他们认为,葛兰西实践哲学的理论来源主要有两点:一是实践哲学并不是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和法国的政治著作与实践三大来源的机械的总和,而是综合改造这三种运动的结果。二是由于德国哲学的语言和法国革命的政治语言实质上是一致的,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实践哲学相当于黑格尔加大卫·李嘉图。关于实践哲学的实质就是实践一元论,俞吾金、陈学明与徐崇温的看法一致。就实践哲学的基本特征,俞吾金、陈学明把它归纳为五点: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强调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强调实践哲学的批判性:强调实践哲学与政治不可分离;强调实践哲学改造意识形态的特征3。衣俊卿在其所著的《20世纪的文化批判—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深层解读》及与人合著的《20世纪的新马克思主义》中指出,葛兰西的贡献主要在于他的西方革命观和实践哲学构想,葛兰西通过对西方与东方社会市民结构的比较,得出应当通过阵地战夺取意识形态领导权,然后才能通过暴力革命夺取国家政权,并且强调夺取意识形态领导权是西方革命的核心。关于实践哲学,衣俊卿归纳为以下几点:(1),实践哲学是对客观主义和历史宿命论的批判;(2)、实践哲学的基本构想是:实践是哲学的基础和核心范畴;(3)、实践是人的本质规定性:(4)、实践哲学的实质是实践一元论;(5)、实践哲学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其宗旨是变革现实,使现存世界革命化4。
  第三阶段(进入21世纪后):研究深入阶段。这个阶段的典型特征是学者们对葛兰西意识形态领导权理论的研究视域已经扩大并深入,在新的学科交融背景下取得了一定成绩。
  第一,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思想受到研究者的重视。有的研究者指出,葛兰西对意识形态采取的是一种更积极的而不是批判的态度。葛兰西强调意识形态具有一种心理学意义上的合理性,而且它们创造了人们在其中运动、获取关于它们地位的意识、斗争等等的场所5。与卢卡奇和列宁不同,葛兰西对意识形态感兴趣,不仅是因为意识形态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存在形式,即可以作为“系统的政治意识形态”而存在,而且还因为意识形态还可以作为一种宗教、常识甚至大众文化而存在。6研究者对葛兰西意识形态理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就开辟了将传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引向对意识形态和日常生活领域关系问题的考察和探讨,率先打破了自发意识与社会意识问题之间的严格界限,从而为后来的女权主义以及后结构主义的研究开辟了新路径7。
  第二,葛兰西领导权理论也受到学者的重视。有的学者特别注意到了葛兰西从大众文化角度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阐述,认为,葛兰西的霸权(领导权)理论充分强调了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为阐释大众文化提供了一种重要的理论方法和理论选择8。有的研究者认为,意识形态领导权体现了一种既斗争又融合的辨证关系。这种理论使我们看到,大众文化既是支配的,又是对抗的,是内部包含有差异、矛盾和斗争的混合体。它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获得霸权的努力和被统治阶级对各种霸权的抵抗共同构成的。他不仅仅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通俗宣传,也不是一种自发的文化抵抗,而是一个谈判和斗争的领域。是一种既是自下而上又是自上而下的,既是商业化的又是真实的文化,是抵抗和融合之间一种不断变化的力量平衡。霸权概念的提出,使得大众文化研究从相互敌对的困境中解脱出来,他们用霸权理论来阐释大众文化,认为它是人们对文化工业的各种作品和在实践进行自动消费的过程中产生的文化。大众文化不再是一种阻碍历史进程的、强加于人的政治操纵文化,也不是社会衰败和腐朽的标志,而是抵抗和融合之间一种不断变化的力量平衡。大众文化是一个各种利益和价值观相互竞争的混合体9。这一新的认识,一方面坚持了大众文化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另一方面又避免了庸俗的经济决定论和阶级决定论,并对文化工业的商业文化在有选择的消费行为和生产性的阅读和阐明行为中被重新定义和理解。
  国外对葛兰西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偏重于葛兰西理论本身的讨论,如霍夫曼(Hoff-man)、费米纳(Femia)、沙逊(Sassoon)、克里森(Chris-tine Buci-Glucksmann)、安德森(Perry Anderson)等人对葛兰西的政治思想、国家理论、文化霸权以及霸权意识与无产阶级革命进程的关系等作了较多的探讨。一种是以葛兰西所讨论的“领导权”问题为基点引申出的其他讨论,如波寇克(Bocock)、拉克劳(Laclau)、莫菲(Mouffe)等人都不仅研究了葛兰西所论“领导权”的概念来源,还就文化霸权的政治逻辑、文化霸权所牵涉的认识论的哲学假设和政治伦理价值的假设问题进行了探索,并且也对文化霸权与激进的民主的关系、文化霸权在当代西欧作为一种政治行动的指南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总的来说,目前学界对葛兰西意识形态领导权思想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不论是在研究的广度上,还是在研究的深度上都是令人鼓舞的。但是,研究者的切入点多是集中在对其政治理论的挖掘上,讨论的焦点仍然集中在对其某一个或者几个概念的分散的研究上,没有很好地将理论研究集中在葛兰西的“意识形态领导权”这个中心上,还不能将葛兰西看似分散的哲学、政治、文化等理论有机地捏合成一个整体,这必然会降低葛兰西意识形态理论的价值。因此,从总体的理论视角研究葛兰西意识形态领导权理论便显得十分迫切。在这方面,已经有一些学者开始尝试并为我们指引了探索的方向。有学者指出,葛兰西在分析意识形态概念时,没有简单地启用真实/虚假意识或科学/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理解方式,而是将对意识形态的理解与哲学、政治、宗教意识知识等问题联系在一起,可以说,正是通过政治,“常识”、“市民社会”以及“领导权”等范畴才得以与高级意识形态建立了某种联系。由此,葛兰西还得出结论说,“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意识形态”,因为它使我们可以在一个新的层面来理解阶级斗争问题。对于葛兰西来说,意识形态是复杂的社会组成部分,是矛盾的社会统一体中的要素10。

1 徐崇温:《西方马克思主义》,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第234页
2 转引自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3页
3 俞吾金、陈学明著:《国外马克思主义流派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8页
4 衣俊卿等著:《20世纪的新马克思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7页
5 张秀琴:《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当代阐释》,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4页
6 张秀琴:哲学“幻想”、意识形态“常识”与政治“实践”—葛兰西、柯尔施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比较研究,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7 张秀琴:哲学“幻想”、意识形态“常识”与政治“实践”—葛兰西、柯尔施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比较研究,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8 张秀琴:《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当代阐释》,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7页
9 姜华:西方大众文化理论研究的葛兰西转向,载《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10 张秀琴:哲学、“实践”与“霸权”:柯尔施和葛兰西意识形态理论研究,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本文摘自王永秋的硕士论文,上海师范大学,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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