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儒学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方式有三种:中央王朝向少数民族地区推广、传播儒学;少数民族统治者学习和推广儒学;边塞儒臣和少数民族儒士对儒学的传播弘扬。 [关键词]儒学;少数民族地区;传播方式 [中图分类号] 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一2692(2000)04一0049一05 自先秦孔子创立儒学,特别是汉董仲舒首倡“独尊儒术”,并获汉武帝批准,使儒学登上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之后,儒学便开始向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辐射、传播,最终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干,且成为这个包容着众多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大融合和具有巨大凝聚力的最重要的文化因素。那么儒学通过什么方式或途径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的呢?下面我们就作一粗浅的探析。 一、中央王朝为推行王化政策向少数民族地区推广、传播儒学的方式 儒学的核心内容是它的政治伦理思想,具体说就是通过正心、诚意、格物、致知,最终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之道。这实际上也就是历代封建帝王所追求的王化境界。儒学之所以能够不断向周边少数民族地区传播,首先或最重要的就在于它是封建的中央王朝实行大一统的王化政策的需要。例如早在儒学尚未登上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王座之时,汉高祖刘邦就曾派遣儒生陆贾前往南越,劝说南越王赵佗臣服汉朝,其主要理论依据,就是晓以“大一统”之义,宣扬中国需“政由一家”。赵佗大服,遂归附于汉。当时汉高祖盛赞赵佗对岭南治理“甚有文理”[1]后来越南史家则赞其“以诗书化国俗,以仁义而团结人心”[2]。后来到汉景、武及东汉时期,刘氏中央王朝继续向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推行以儒学为核心的大一统王化政策,从而使儒学在东北、蒙疆、新疆、云贵及两广少数民族地区得到广泛传播,此后唐、宋、元、明、清诸朝亦如之。如唐代曾册封创建南诏政权的阁罗风为“云南王”,并晓以儒家的忠、义、仁、勇等封建伦常观念;至其孙异牟寻继位,唐德宗又“赐孔子之《诗》、《书》,颁周公之《礼》、《乐》”,从而使云南数年后“霭有华风,变腥擅蛮貂之邦为馨香礼乐之域”[3]。又如创建明王朝的朱元璋亦说:“诸种苗蛮不知王化,宜设儒学使知诗书之教。”[4]到了清朝亦“以黔省穷荒固陋,必崇文治而后可以正人心,变风俗”[5]。上述显然都是封建的中央朝廷欲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王化之政,从而要把儒学推广到这些少数民族地区。 历代封建王朝是运用什么手段或通过何种方式,将儒学推广和传播到少数民族地区的呢?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种手段或方式: 第一,这就是上面提到的、也是最初的手段,即中央王朝向少数民族统治者和人民宣谕儒学的“大一统”思想和通过“赐孔子之《诗》、《书》”,使其接受儒家的“仁政”、“德治”主张及忠、义等封建的伦常观念。 第二,自隋唐以降,中央王朝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儒学最重要的方式,就是由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府、州、县官府兴办官学,传播儒学。早在隋文帝开皇17年(公元597年),桂州总管令孤熙即为各州县拨款,建城邑和“开设学校”。[6]又据《遵义府志》卷二十二载:“唐武德中,州、县及乡皆置学。”《壮族通史》引明人苏溶的话说:“唐诏诸州、县及乡并令置学。”[7]至宋仁宗,“始诏藩镇之学,继而诏天下郡县皆立学”[8]。为此,宋代还出台了多种鼓励办学的优惠政策,如“凡立学者可赐学田”;“凡州县学生曾经公私试者,复其身,内舍免户役,上舍仍免借,借如官户法”,即享有免征摇役的特权;另外,凡广、川、福建等边远地区的学子进京入贡生的旅费及伙食,亦皆由国家以“借职券”或“大将券”的形式支付。’,以后,元、明、清诸朝亦都曾明令地方官,在各州县尤其在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学。正是有鉴于此,在广大边远地区的官学、私学及书院不断发展。仅以广西壮族地区的官学为例,在唐代就建有三所府学,两所县学;至宋又重建及新设府、州、县官学达41所;而到明朝则又增加了府、州、县官学24所,到清朝,官学、私学及书院,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再以贵州的书院来说,元仁宗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贵阳地区始建第一所书院一一文明书院,到明代,则先后健书院20所,而到了清代,全省己有133所书院,至于官学,在所辖十一府、四十州县,均有了学校。无论是官学、私学或书院,都是以儒学或发展了的儒学一一理学为教学内容。学校的发展,大大推动了儒学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 第三,一与在少数民族地区办学相联系,中央王朝还采取了另外两个极为重要的手段或措施,一是在少数民族中开科取士,二是令少数民族的土司、酋长子第入学,受系统的儒学教育,以承袭土司、酋长之位。早在唐代就己把科举制度扩展到岭南,并在广西采取了“南选”措施,以选拔地方人才。到宋由于出台了上述鼓励边远少数民族建学和科考的多种优惠政策,从而诱使更多的边远少数民族优秀子第踏上科举考试求取功名之路。例如宋代,仅宜州每年参加科考的就有五、六百人之多;而中进士者,仅广西就有279人。由此可见,儒学在少数民族地区尤其在广西壮族地区传播之盛。到了明朝,朱元璋又明确指示:“当谕诸酋一长,凡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受业,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10]此后明朝各代亦都规定:凡土官嫡子许入附近儒学,归顺土官子孙照例送学,并明令保护土著士子入学、充贡和应举,不准他处士民冒籍。到清朝,康熙帝亦两次明令土司子弟愿习经书者,准许就近府、州、县入学考试。正是因此,自唐、宋至元、明、清诸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培育出了大批进士、举人,仅据柳州一州的统计,历代有进士96名,举人827名。[11]同时,为了鼓励少数民族统治者学习儒术,自明朝开始,还对其子弟入学、出贡予以优待,如永乐元年即令少数民族子弟凡成材者,不拘常例,从便举贡;十年以上学业无成者,可准本处充当官吏。清康熙44年又“议准贵州各府州县设立义学,将土司承袭子弟送学肄业,以侯袭替”。[12]必正是由于采取了上述这些手段或措施,边远少数民族、尤其是其上层统治者的子弟绝大多数受到了儒学及发展了的儒学一一理学的系统教育,从而使儒学成了少数民族特别是上层统治者子弟走向仕途或承袭酋长、土司的必修课。这无疑增强了中央王朝推广儒学到少数民族地区去的力度。 二、少数民族的统治者为了自化及化民,学习和推广儒学的方式 儒学之所以能够不断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应该说也适应了少数民族、特别是其统治者的自化及化民的需要。任何民族要得到发展,总要不断克服自身的毛病和学习周边民族的优点及先进文化。汉民族的先人所创造的儒学,当时对少数民族来说,民族的先人所创造的儒学,当时对少数民族来说,无疑是一种先进的文化。少数民族、特别是其统治者学习和推广儒学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派员到京城或内地学习《诗》、《书》及儒学的各经典。例如,早在汉景帝之时,好教化和通《春秋》的蜀之郡守文翁,就曾选派“学官子弟”到长安学习,以变“蛮夷风”。[13]清光绪年间出土的立于东汉末年的《孟孝据碑》即盛赞孟孝踞“十二随官受韩诗,兼通《孝经》二卷”,尊孔子为“大圣”。在唐代建立的南诏政权,亦先后派遣数千人到成都学习《诗》、《书》等儒家经典。而与其大致同时在东北建立的勃海国受到中央王朝的册封,亦曾派王子大明俊等十余人到长安学习儒学及唐制,并仿唐制设立了以忠、仁、义、礼、智、信命名的六部。这无疑是少数民族学习儒学的一种形式,同时也表明了其学习儒学的自觉性。 第二,自觉习行儒术,以儒学化国风。例如,南诏政权的创立者阁罗凤,认识到儒学经世致用的重大价值,于是他重用在战争中俘获的儒生郑回,不仅让他担任给王室子弟教授儒学的重任,而且还委以相当于宰相的南诏“清平官”,使之教化王室,以儒家思想治理南诏,乃至以唐制设置中央和地方的军政机构。后来宋代在云南建立大理国的国主细奴罗,同样以儒学化王室和以儒学治理国家,建孔庙,祀孔子,行“中华礼乐教化,劝民间读儒书,行孝梯忠信礼义廉耻之事”。[14]与其同时的辽、金及后来入关的满清,他们也都非常自觉地习行儒术和重用战争中掳到的儒生和汉官。例如,金熙宗就曾说:“联幼游佚,不知志学,岁月逾迈,深以为悔。孔子虽无位,其道可尊,使万世景仰,大凡为善,不可不勉。自是颇读《尚书》、《论语》及五代史诸书,或以夜继焉。”[15]努尔哈赤曾任用被掳的汉人龚正隆教其儿子读书。后来龚向皇太极进言:“当以八家各立官学,凡有子第者都要入学读书,使无退缩之辞”,“小则教其洒扫应对,进退之节;大则教其子、臣、弟、友、礼、义、廉耻之道,诱掖奖劝,日渐月磨,二三年必将人人知书达礼,郁郁乎成文物之邦矣。”[16]皇太极完全采纳了这些建议。正是由于这些少数民族的统治者自觉习行儒术,所以他们也都强盛一时,乃至有的问鼎中原。 第三,建孔庙,立学校、尊孔读经。这是少数民族统治者接受和传播儒学最重要的一种途径或方式,早在两晋、南北朝和十六国时期,在北方所建立的许多少数民族独立的地方政权,如匈奴人刘渊所建立的汉国,氏人符坚建立的前秦,匈奴人刘暇建立的前赵,羌人姚菠建立的后秦,揭族人石勒建立的后赵,鲜卑族慕容氏建立的前燕,拓跋氏建立的北魏,宇文氏建立的北周等,他们都主张尊孔、兴学校、读儒经。如符坚就奉祀先师孔子,修尚儒学,并立太学,亲临太学考学生经义优劣,品而第之”[17];石勒在都城立太学和设小学十余所,亦“亲临太小学,考诸学生经义”,“每常令儒生读史书而听之。每以其意论古今帝王善恶”[18];北魏拓跋氏亦立太学,置五经博士,立孔庙于京师,祀孔子。后来的辽国,亦在中京“置国子监,命以时祭先圣先师”,“诏谕学者当穷经明道”,并召翰林学士等“讲五经大义”[19];西夏“建学校于国中,立小学于禁中”,又立太学,“尊孔子为文宣帝”,“建内学,选名儒主之”[20] ;金朝几代君主都修孔庙,兴儒学,世宗“令译五经,欲女真人知仁义道德”,[21]章宗认为“通治《论语》、《孟子》,涵养器度”,为“教化之原”。[22]正是通过少数民族统治者广设学校,并以儒学为教学内容,大力提倡尊孔、读经,大大推动了儒学向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 第四,以儒学为经,科考取士,这是建立了自己独立政权的少数民族统治者推行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措施。如据《唐书•东夷列传》和《旧唐书•高句丽传》记载,高句丽很早就建立了太学,并把“五经”、“三史”(《史记》、《汉书》、《后汉书)))等规定为教科书,至后周显德五年(公元958年)“始置科举”,以此选拔官吏,网罗人才。又如宋代,在云南建立的段氏大理政权,亦效法中原,开科取士,为其培养的儒士广开仕途之门。明朝阮元声的《南诏野史》对此作了肯定性记录:“段氏有国,亦开科取士,所取悉僧道、读儒书者”。[23]由党项族建立的西夏国,在定汉学为“国学”的基础上,西夏仁宗仿宋制,推行科举,以儒学取士。女真人建立的金国之金熙宗,亦提倡尊孔读经,“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24]这些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实行的科考举措,无疑加强了其政权建设,同时也强化了儒学的地位及向少数民族传播的力度。 正是通过少数民族统治者的这些措施,使儒学在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得到认同和生根,成为古代中华民族共同拥有的文化底蕴。 三、边塞儒臣和少数民族儒士对儒学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的作用 在儒学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的过程中,除了中央王朝及少数民族统治者的推动,边塞儒臣、儒将和少数民族儒士对儒教的传扬和阐发,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这是在探讨儒学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形式问题时,绝对不可忽视的方面。 边塞地区往往也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因此,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儒学,边塞的将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那些儒臣儒将发挥的作用更为巨大。具体说有以下两点: 第一,在开疆拓土过程中,积极推行王化政策,建学校,立孔庙,尊孔崇儒,为儒学的传播造成了强大的政治和文化氛围。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南拓五岭,汉武帝派五路大军经过南越,都极大地推进了汉民族与南方各少数民族文化的融合。但从传播儒学来说,最应一提的是一代儒相诸葛武侯的南征孟获,为西南少数民族的先民带去了儒家礼教,收到移风化俗之效,为西南少数民族所景仰。后来,唐代的韩愈、柳宗元被贬滴到两广,明代的王阳明被贬到贵州,他们对儒学在潮州、柳州及贵州一带的广泛传播,做出了有口皆碑的重大贡献,这些到后面我们再评论。在此只再举一元代受命于忽必烈去云南任平章政事的回人赛典赤•赡思丁推广儒学的例子。赛典赤虽非儒教出身,但他却效法诸葛亮的宽仁之政,办学校,传儒书,兴德教。到云南后,他办的第一件事,就是遵照忽必烈的旨意,“创建孔子庙,明伦堂,购经史,授学田”,[25]并在中庆路即昆明定孔子之尊位,同时两旁辅立孟子和孔子的十门生像及七十贤徒与历史上名儒的绘像。从此在云南各地始大举修学堂,祭孔孟,授儒经,教化大行,当时云南诸路肃政廉访使王彦在其《中庆路重修浮宫记》中作了充分肯定:“赛典赤分省此方,创学宫,举师儒,北人麟集奚英循理”,“设立学校,以弘既富且教之义,如英霎之类,襄疑然有知经者矣”。这个评价是符合实际的。 第二,历代的边塞儒学,他们不仅建孔庙,立学校,崇儒尊孔,而且还直接传儒学,授儒经,恭行儒术,施仁政,修德教,树立了崇高的人格榜样,为培养少数民族的儒士,繁荣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做出了直接和重大的贡献。这里仅以柳宗元、王阳明为例作一说明。 柳宗元是在元和十年(公元815年)遭贬柳州的。是年8月,“洲之庙坏,几毁神位”,于是柳宗元修复文宣王庙,兴办学校,并以此为依托,在壮乡广播儒学,倡行教化,如韩愈在《柳州罗池庙碑》所记:“柳侯为州”,“动以礼法”,从而造成了“子严父诏,妇顺夫指,嫁娶葬送,各有条法,出相弟长,人相兹教”[26]的良好社会风气。《马平县志》亦云:“自柳侯守是邦,建学宫,崇圣教,稍稍诱以经术,悟以文章,而乔野陋之风一变。”[27]不仅如此,柳宗元作为中唐名士,在柳州还吸引了一大批南方、尤其是广西壮乡的文人学士,为培养壮族的知识分子、发展和繁荣壮乡绚丽的文化作出了贡献。如《新唐书》卷一六八《柳宗元》所载:“南方为进士者,走数千里以从宗元游,经指授者,为文辞皆有法。”正是由于柳宗元在广西推行儒教,结果使孺学在广西传播日盛,乃至到宋代,在柳州出现了“人文之盛,与中州符”的景像。 明代王阳明对儒学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产生了重大影响。明武宗正德元年,王阳明因得罪了宦官刘谨,被贬滴为贵州龙场骚压。他先在龙岗书院讲学,后应贵州提学副使席书之邀,任贵州书院主讲。正是在贵州书院讲学时,他提出了其有名的“知行合一”说。王阳明在贵州三年,招收了众多学子,其中不少是贵州的少数民族子弟。在他的言传身教和精心培育下,一大批精通心学或理学的儒生成长起来。在他办学的影响下,贵州各地,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书院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总计有十六、七所书院,而且大多分布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明朝后期王学(即心学)大盛,显然与他在贵州的讲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这对儒学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无疑也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在王阳明死后六年,巡按贵州的监察御史王杏在贵阳建王公祠时特在记事中作了肯定:王阳明在贵阳书院主讲,“士类感德,翁然向风”,“又见士民岁时走龙场致奠,亦有遥拜而祀于家者,始知师教入人心之深若此”。[28]顾炎武亦赞曰:“以一人而易天下,其风流至于百年之久,古有之矣,……其在于今,则王伯安之良知矣。”。[29] 少数民族的儒生对儒学向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应该说具有同样的积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少数民族的知识分子,投师儒教,并对儒学有相当深刻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为儒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二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广施儒教,因而对儒学在其本民族的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例如早在两汉时期,夜朗(贵州)地区便先后出现了史称“三贤人”的舍人、盛览和尹珍三位著名儒家学者。舍人,汉武帝时键为郡吟遵义)人,曾任键为郡文学卒史,著有《尔雅注》三卷,据清代《遵义府志•人物志》称其“注古未训之经,其贯百家,学究天人”,但遗憾的是,此书在南朝己亡佚了。盛览乃汉武帝时“ 名士”,投师于司马相如,著有《合组歌》、《列锦赋》等,并为乡里儒学教育作出了贡献。所以邵远平的《续宏简录》表彰其绩曰:“司马相如入西南夷,土人盛览从学,归以授其乡人,文教始开。”严珍为东汉知名儒家学者,从许慎,受业于应奉,“学成还乡里教授,于是南域始有学焉”,“凡属 旧县,无地不称先师”。[30]因而受到后人的怀念。在汉代的广西,则有壮族的陈钦、陈元父子。“苍悟广信陈钦‘习《左氏春秋》’,其子陈元‘少传父业,为之训话,锐精覃思,……与郑众同传费氏易学’”[31]。到唐代,广西澄州有韦敬办、韦敬一兄弟,同为壮族文人先驱,到宋代,仅广西境内中进士的儒士就有279人,其中当然不乏壮族文人。如融州太平乡覃光佃、覃庆元、覃昌祖孙之三代均考中进士;又如武宣县谢洪、谢泽兄弟亦于宣和三年同举进士;此外,还有黎志、韦经、韦民堂等,亦均为宋代获进士功名的壮族儒生。这些壮族儒士对儒学在广西壮族中的传播无疑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元代的前期,蒙古人保巴曾长期生活于中原,接受了孔孟儒家学说,著有《周易原旨》、《易源奥义》等。他以程朱理学阐发了《周易》,并以“先天图”、“中天图”、“后天图”为基本图式,阐述了宇宙、尤其是人道的演变,实际上以此阐述了封建的伦理纲常。他曾任太中大夫,对儒学在蒙族中的传播具有重大贡献。进入明清时代,在北方,回族有王岱舆、马注等思想家,他们通过“以儒诠经”,把儒家思想与伊斯兰教义结合了起来。满族在儒家思想上不仅有造诣极高的皇太极、玄烨这些帝王,而且还有如阿克敦等在儒学上有独到见解的思想家,为儒学的发展和传播作出了极大贡献。此时,蒙族中亦有倭仁、裕谦等,他们不仅在中央王朝为官,而且有的还为后世留有遗著,如倭仁的《倭文端公遗书》十三卷,对儒学作了深刻的阐述,成为当时著名的“理学大师”。在南方诸少数民族中,白族的李元阳、王崧,布依族的莫友之、郑珍,壮族的郑献甫等,他们不少人是中央王朝的进士、举人,在朝为官,个别的是少数民族的土司,但他们都对儒学有很深的理解和研究,有的被称为“西南巨儒”(如莫友之、郑珍),他们都有儒学方面的论著,对理学亦有深刻的研究和独到见解,特别是与其本民族的思想结合,从而在发展儒学以及对儒学向本民族的传播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注: [1]汉书•高帝纪[M]. [2][6][11]黎嵩.越鉴通考论四].转引自肖万源主编.儒学与中国 少数民族思想文化[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 第269页、第57页、第60页. [3]据胡曾之.代高骈回云南碟[M].转引自肖万源主编.儒学与 中国少数民族思想文化[M].第19页. [4]转引自侯绍庄等编著.贵州古代民族关系史[M].贵阳:贵州 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第333页. [5][清]旧雯.黔书•附清建学疏上[M], [7][27][31]壮族通史[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537 页、第536页、第531页. [8]遵义府志(卷二十二)[M] [9]壮族百科辞典[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 页. [10]转引自侯绍庄编著.贵州古代民族关系史[M].贵阳:贵州民 族出版社,1991年版,第333页. [12]贵州通志•教育志[M]. [13]汉书•循史传[M]. [14]塑 古通记浅述[M].转引自肖万源主编.儒学与中国少数民族 思想文化[M].第278页. [15]金史(卷四)[M].第77页, [16]奏书稿[M.转引自肖万源主编.儒学与中国少数民族思想文 化[M].第138页. [17][18]晋书(卷一一三)、(卷一0五)[M]. [19]辽史(卷三十四)[M]. [20]夏国[M].宋史(卷四八六)[M]. [21][22]金史(卷八)、(卷九)[M] [23][24]转弓}自肖万源主编.儒学与中国少数民族思想文化[M].第 20一21页、第300页 [25]元史•赛典赤传[M] [26]韩昌黎文集(卷七)[M]. [28]王文成公全书(卷三十五)[M].《年谱》附录二. [29]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八)[M]. [30]后汉书•西南夷传[M]. 原文刊发于《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11月第l卷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