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在答汉武帝的策问中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度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这就是董仲舒首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名言。对董仲舒的这段倡言,人们历来毁誉不一,分歧很大,尤其近世以来,否定者更居多数。显然,这不单纯是有关对董仲舒的评价问题,而且还包含着对儒学及以儒学为主干的整个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作何评价的问题。因此,对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功过、是非,不可不认真讨论清楚。我认为,要做正确的评价,必须解决这样两个问题:一“独尊儒术”是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二、对“独尊儒术”的功过必须做唯物的、辩证的、具体的和历史的分析。下面就来谈谈我们的观点和评价。 一、“独尊儒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在西汉的中期,董仲舒何以会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武帝又何以钦定隆儒的国策?我认为这都不是纯粹的偶然性,而是历史时代作出的必然性选择。 从唯物史观的立场来看,先秦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是同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并起、列国争霸的局面相一致的,或者说是适应列国争霸的需要。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内,儒、道、墨、兵、法以及名辩、阴阳、纵横诸家,各展其能。历史既为诸子百家提供了机会,也为各路诸侯提供了机会。成败的关键是诸子百家谁能够为诸侯提供富国强兵之策,以及哪位诸侯能够采纳其所提供的富国强兵之策。历史的机缘对大家是平等的。但社会的实践表明,秦国任用法家获得了成功,“数年之间,国富兵强”①,并最终依靠自己不断增长起来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统一了中国,法术因而也在秦国及秦朝成为居统治地位的思想。 上述的历史表明,百家争鸣虽是列国争霸的需要,但争霸和争鸣的结果,必然是走向融合和一尊;只是谁来统一和所尊者为谁,则完全依其国富兵强的程度及其学术思想满足国富兵强要求的程度而定。然而无论如何,随着列国争霸的结束和全国统一局面的到来,百家争鸣必然会让位于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尊。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而且,这种一尊的必要性或重要性已为当时的贤哲所认识。例如,随着秦统一中国的曙光即将照耀饱受战乱之苦的中国大地之时,在先秦诸子中就已产生了尊一的思想。如荀子在《非十二子》中就提出法则舜、禹、孔子之义,“务息十二子之说”;在《致士》中他又说:“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降争重而能长久者。”又如法家的著名人物韩非亦说:“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今兼听杂学,缪行同异之辞,安得无乱乎?”②由此表明,在战国末期,人们已认识到,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指导思想,不能有两个或更多个指导思想,否则就会引起社会的混乱。 虽然在先秦末期许多贤哲已认识到一尊的必要性,但在群雄割据、列国争霸的情况下,实现尊一是不可能的;当然,即使在实现了国家统一的情况下,要真正实现一尊,也还有一个选择何者为尊以及如何实现尊一的问题。因为,如果以一种偏颇之术为尊,或者仅凭强硬的政治和法律手段实现尊一,那么这个一尊就不会长久,而且也不可能使国家得到长治久安。例如,以秦朝统一中国之后,秦始皇力图实现一尊法家的情况来说,李斯曾进言:“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各以其私学仪之,入则心 非,出则道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为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③于是,便发生了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事件.然而,历史却没有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他们所期望的如经济和军事上那样的胜利,相反却激起了人们更大的反抗情绪,并最终导致了秦朝的覆亡。再来看西汉一尊黄老的情况。在西汉建立之初,刘邦吸取了亡秦一尊法家和严刑峻法的教训,采取了崇尚黄老无为和予民休息的政策。因此,几十年后,西汉社会出现了“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财余,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④的繁荣景象。然而,这仅仅是实行这一指导思想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在实行这一指导思想的同时,由于汉初实行分封制的结果,到文帝及景帝和武帝时期,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集权政府为一方与以地方封建割据势力、宗族地主及富商大贾为另一方的矛盾,已发展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个矛盾的实质是坚持中央集权的地域化地主封建制和坚持带有奴隶制残余的血缘宗亲分封制的矛盾;此外,农民与地主的矛盾作为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虽然尚未激化,但已有所发展;而且此时与北方匈奴的民族矛盾也已发展到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这样,到武帝时代,再仅靠无为的黄老之木,已不再能够适应时代的要求了。于是武帝改换了门庭,从尊崇黄老,转到了“独尊儒术”。由此表明,人类的历史是无私的,任何学术思想,只有当它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才会被社会所承认,并推动历史的发展,而一当它不适应社会需要了,就会被社会所遗弃,法家、黄老各领风骚几十年,就说明了这个真理;特别是秦朝一尊法家的教训还说明,仅靠法术及严刑峻法,是实现不了意识形态一尊的,也保证不了社会的长治久安,如若滥用刑罚,其结果只能是自掘坟墓。 现在需要搞清楚的是进入西汉的中期之后,面对上述新的形势,儒学何以能胜过法家和黄老,而一跃登上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王座?这里也许用得着这样一句话,叫做“受天下剋者,终能剋天下”。我们知道,从先秦以来,儒术历经坎坷,先秦时期首厄于墨,接着在秦朝又厄于法,到了西汉则再厄于黄老,其中最倒霉的是在秦朝,儒家六艺在焚坑之中,岌遭灭绝。然而历史的辩证法往往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儒学遭受的磨难越多,它的适应能力也就越强,因而在适应社会需要方面,它的本领也就越大,因而也就容易被统治者所看中。这是因为它身处逆境,就需要不断改变自己,加强自己,丰富自己,从而使自己的学术思想日臻完善,这样在用世过程中也就日渐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最终被社会所接受。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一看儒学在用世过程中是如何一步步改变自己的性格和内涵,最终爬上“独尊”宝座的。 我们知道,孔子创立儒学之时,就提出了以仁德为中心的民本观,主张以德化民。因此他曾以大贤被任为鲁国司寇,但因其学术思想不能适用于诸候争霸的需要,只好去周游列国,并落得个“累累若丧家之狗”,以悲呼“吾道穷矣”而终。孟子继承和光大了孔子的民本观,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不朽名言,但也因其只讲仁义而不言利,亦不得用世。战国末的荀子可算作第一个出来要改变儒学性格的大儒了。可是,他虽提出了变孔子“法先王”为“法后王”的主张,但亦终因其坚持“从道不从君”的观念,最后在楚国也只作得个兰陵令,并随着春申君的倒台而被罢职,潦倒终生。至于儒学在秦朝的情况,这是大家早已知道的,自不必说,就是在汉朝,由于刘邦本不好儒,因而亦不被重用。但是,儒者在帮助刘邦打天下和安天下的过程中,一方面儒学的性格和内涵在变,另一方面儒学也因此在改变着统治者对它的看法。例如,郦食其就一改只讲仁义、不言功利的儒学性格,积极为刘邦筹划战胜之策。后来随何亦面折汉王“腐儒”的称呼,使其被迫承认了儒士的功劳。叔孙通可以说是较大改变了儒学的性格和趣向的第二位儒者。在西汉建立不久,他带领自己的门生“起朝仪,使刘邦始知“皇帝之贵也”,并因此被拜为太常,后迁为太子太傅。此时陆贾亦应诏作《新语》,著秦所以失天下、汉得天下的道理,受到刘邦的重用。刘邦因此终于觉悟到:“吾遭乱世,当秦灭学、自喜谓读书无益,泊践柞以来,时方省书乃使人知作者意。追思昔所行,多不是。”⑤后来贾谊亦著《过秦论》,颇受文帝的重用。正是由此,儒学在西汉前期开始复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儒学在西汉前期得到广泛传播,如《史记•儒林列传》所说:“言《诗》于鲁则申培公,于齐则辕固生,于燕则韩太傅;言《尚书》自济南伏生;言《礼》自鲁高堂生;言《易》自苗川田生;言《春秋》于齐有胡母生,于赵自董仲舒”。二是强化了儒学对汉朝上层统治者的影响.除上述所说刘邦的改变外,文帝每诏令下,贾谊均为之对,还提出了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兴礼乐的建议。而景帝则设有五经博士,董仲舒就是其中之一。到武帝之初,即己开始任用儒者赵绾、王臧,分别为御史大夫和郎中令,并准备迎鲁申公,议立明堂。然而此时好黄老的窦太后尚在世,所以未能公开隆儒。但此时隆儒已成呼之欲出之势了。 “独尊儒术”得以实现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董仲舒的提倡和对先秦儒学的改造。先秦儒学之所以不见被用,原因当然不仅是讲仁义,不言功利,而且它也不符合封建统治者的口味,主要是不符合封建皇帝和地主阶级的需要。董仲舒对儒学的改造,虽然坚持了儒学以仁德为核心的民本观,但却以阴阳五行为构架,广泛吸取了先秦诸子百家思想,构筑了一个能够服务于以皇帝为总代表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的新儒学体系,其主要内容为:以自然神论之天为最高范畴和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宇宙论;变而有常的天道观;发天意、辩物理的认识论;质朴之谓性和待教而善的人性论;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思想;取法干天的王道论;独尊儒术的大一统论;主张“更化”的改革思想;以及承认“汤武革命”的“三统”、“三道”的社会进化历史观等.显然,这是一个从天道观的高度、全面论证封建制度的合理性、且能够服务于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的有为的理论体系。经过董仲舒这样改造过的新儒学,自然会得到封建地主阶级的上层统治者、特别是封建皇帝的赏识,从而为儒学爬上统治思想的宝座打下了思想基础。很明显,如果没有董仲舒综合先秦诸子及对儒学的丰富发展和改造,而仍是先秦百家中一派的儒学,它是绝对不会上升并长期成为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正是因此,也就在赵绾、王臧依太后旨意下狱自杀之后三年,太后驾崩,从此解除了尊儒的最后一道障碍。于是,武帝在元光元年又诏贤良,行对策,董仲舒的贤良三策出焉;其推明孔氏、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倡言,亦为武帝所采纳,且“细黄老刑名百家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⑥从此,“独尊儒术”行于中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领域达二千多年,历代儒家梦寐以求用儒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夙愿也得以实现。 可以看到,从先秦百家争鸣,到秦朝的一尊法术,再到西汉初期的一尊黄老,最后是在西汉中后期确定的“独尊儒术”,都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出现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变革,因而也都是社会历史所作出的合乎规律的选择。特别是儒学在独尊之后忠实地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服务了二千多年,足见其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积极意义,仅此一点,就应给予“独尊儒术”及其提出者以充分的肯定。 二、对“独尊儒术”的功过应作唯物、辩证和历史的分析 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评价任何历史人物或事件,当然不能站在剥削和压迫劳动者的地主、资产阶级立场上,去颂扬封建专制或其它压抑、违背人性的东西,但同时,我们也不能象历史虚无主义和泛道德论者那样,对历史上一切恶现象不加分析地一概予以谴责和抨击。对“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功过、是非的评价就是如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对其进行唯物的、辩证的、具体的和历史的分析。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既是历史的必然选择,那么它也就必然具有自己的历史根据,同时它也就必然具有自身的历史局限性。其实这也是在历史上出现的任何事物所必然具有的两个方面。从文章开头我们援引的董仲舒推明孔氏、独尊儒术的倡言就可看到,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首先或主要是同他提出的“大一统”论相联系和为“大一统”论服务的。他所说“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在当时所面临和急待解决的坚持中央集权的地域化地主封建制与坚持带有奴隶制残的血缘宗亲分封制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和虽未激发化但已有相当发展的地主与农民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中,他显然都是站在维护封建制度、尤其是维护封建皇权立场上的。他的这一立场以及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的主张,一方面是针对着封建割据势力的,另一方面则是针对着疯狂兼并上地的豪强宗法地主的,这在当时,无疑是有利于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的建立和巩固的。因此,这在中国封建制度刚刚从奴隶社会脱胎出来的情况下,是有积极和进步意义的。 很明显,我们的这一评价是有前提的,这就是在封建社会还有其进步性、而尚未成为社会的革命对象、并必须予以推翻这个前提下,才是如此;而一当封建社会成为社会革命的对象并必须予以废除的时候,就不能再作这样的评价了,这时,儒学作为居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意识形态,它所起的社会作用,在总体上则成为与社会的发展逆向的即反动的作用。例如进入近代社会之后,就是如此。进入近代以来,许多对独尊儒术作出否定性评价者,即多从其对人性的压抑和维护封建剥削和统治出发。显然这种评价有一定的根据和一定的真理性,这就是它正确地反映了进入近代以来儒学在社会上的主要的作用。但同样明显的是,对儒学及对“独尊儒术”的这种全盘否定性评价,尽管包含着一定的真理性,但终究是片面的真理性。因为儒学对中国社会的作用,还有其积极的方面,这不仅是在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前期,主流是如此,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乃至末期,作为民族传统文化主干的儒学,在增强民族的团结和凝聚力方面,以及在传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方面,仍然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因此全盘否定儒学,总是不正确的。特别是不应因儒学在封建社会末期具有维护封建主义的反动作用,从而就连同当初“独尊儒术”的提出及提出者,一概予以否定。 对儒学及“独尊儒术”总体上的正确评价,就是要把儒学在封建社会前中期的进步作用和积极意义与其在封建社会后期的反动作用和消极意义加以区分,并分别在不同方面给以肯定性评价或否定性评价,既不以其前中期的进步作用和积极意义而否定后期的反动作用和消极意义,也不以后期的反动作用和消极意义,而否定其前中期的进步作用和积极意义;就是对前中期或后期,也不能绝对化,即也不能笼统的、一概加以肯定或否定,而要进一步作具体分析,如对前中期,既从总体上肯定其对社会的进步作用和积极意义,也要指出其封建的压抑人性方面的错误;对后期,既从总体上否定其对社会发展的反动作用和消极意义,也要肯定其在增强民族团结和凝聚力及保留民族传统文化方面的积极意义。 人生在世,面对社会的各种矛盾,必然会提出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或主张。这些主张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全看其在解决当时社会矛盾过程中,是促进社会发展的,还是阻碍社会发展的,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评判标准。对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也是如此。从其在解决上面提到的社会主要矛盾和社会基本矛盾的作用看,无疑是有利于推动社会前进的,因而给予肯定性评价,这应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独尊儒术”在封建社会后期作用的评价,能否适用于其提出者董仲舒呢?我以为“独尊儒术”在封建社会后期所起的反动作用这笔帐,不能算到董仲舒的头上。这是因为,一个人提出的理论或主张,就是针对或用以来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的,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为解决其身后乃至几千年后他从未见到的社会矛盾的,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这样来要求古人,否则那就是要古人为今人所面对的社会问题负责,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后来的人类社会所面临的问题,自然应由后人来负全责解决,包括纠正前人的失误,直至提出全新的解决办法,如果后人纠正不了前人的错误,或者提不出新办法,那就只能怪后人的无能。谁要在新的矛盾面前照搬前人的办法,亦应由照搬者负责,而不能降罪到前人身上,否则,就是要古人为人类社会开出某种解决千秋万代社会问题的药方,这实际上也就意味能降罪到前人身上,否则,就是要古人为人类社会开出某种解决千秋万代社会问题的药方,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人类社会再也没了新矛盾,永远停留在古代的水平上,而没有任何发展和变化,这显然是极其荒谬的。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封建社会的大一统作论证,这是就它在政治方面的意义和内涵来说的,而就其学术方面的意义说,则主要是讲的“独尊儒术”与百家争鸣的关系。所以,对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评价,还有一个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关系问题,即“独尊儒术”是否扼煞了百家争鸣?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以往否定“独尊儒术”所开列的重要罪状之一。 毫无疑问,董仲舒倡导“独尊儒术”,被汉武帝钦定为国策,从而使儒学上升到了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这样就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引起了一个具有极为重大意义的变化,这个变化实际上涉及到整个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方向和内涵:一方面,儒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从此,儒术就不再是儒生坐而论道的非官方的学术流派,而是变成了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经典,并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干;因此,另一方面,原来的“布衣”孔子也就变成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孔圣人”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创始人,从而不再只是如老庄、墨子、商鞅等那样某一学派的祖师。这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成为今天的样子和具有今天的丰富内涵,孔子之成为今天人们心目中的“孔子”,无疑,这同董仲舒对先秦儒学的改造,特别是他对“独尊儒术”的倡导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功勋卓著的。因此我们应该感谢这位汉代的大儒。 “独尊儒术”是否扼煞了“百家争鸣”?这实际上是就其对学术的发展是否有利,提出了一个“独尊儒术”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然而,我们从前面谈到的“独尊儒术”的提出过程即可看到,所谓“扼煞百家争鸣”问题,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到先秦末期,经过数百年的争鸣,诸子百家早已开始融合和走向统一,这时的各种学派都已不再像初创时那么“纯”了。如荀子,堪称战国末期的大儒,但他已吸收了道、兵、法等学派的思想;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但他也继承了儒学的许多思想,同时还吸收了道家阴阳家的某些思想;而当时的道家也吸取了不少儒家及阴阳家的思想,等等。不仅如此,我们从荀子和韩非那里还看到了他们提出的一尊思想。由此即表明,与其说“独尊儒术”扼煞了“百家争鸣”,倒不如说“百家争鸣”促进了诸子百家的融合,并且预示了一尊大趋势的形成.问题只在于一尊于谁?这当然不是凭某个人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发展的需要决定的。从先秦末期以来历史演变的实际已经告诉我们,先是秦朝一尊于法家,其次是西汉前期的一尊于黄老,到汉武帝时代,才改换到“独尊儒术”。可见,一尊或独尊乃是历史的潮流,而且这个潮流并不自“独尊儒术”开始,怎么能说是“独尊儒术”扼煞了“百家争鸣”呢?况且独尊已是历史的潮流,难道说把这个潮流能扭转回“百家争鸣”的时代去吗?那样一来,不就是开历史的倒车吗?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独尊儒术”对诸子百家学术发展是否有不利影响的问题。这确实是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因为今天我们也面临着一个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如何开展百家争鸣,发展社会主义学术研究的问题.应该指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能与秦朝的焚书坑儒相提并论.这是因为他所说“罢黜”和“独尊”,都是就其在意识形态领城中的统治地位而言的,而不是指其在社会上的生存问题。所以,这是同秦朝实行的焚书坑儒政策以及所设“挟书律”和“偶语诗书者弃市”的法律大不相同的。所以,在汉武帝钦定隆擂的国策之后,事实上其他学派的学术并未停止发展,而在汉代以后,除了儒道两家的学说之外,又有玄学、佛学出现,此后儒、佛、道三家又相互融合。但在这个过程中,儒家学说始终处于统治和主干的地位。当然也应看到,由于隆儒的结果,特别是统治阶级通过以五经四书作为科考取士的课本,便把众多的社会精英,吸引到了浩首穷经的道路上去,把读经做官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从而强化了儒学的教育,而冷落了其他学术的研究和发展,因而在客观上使其他学派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有的,如墨学(主要指逻辑),则枯萎下去。因此,我们的自然科学在古代对人类虽有不小的贡献,但在进入近代之后,却大大落伍了,这不能说与长期实行“独尊儒术”的国策无关。所以,对“独尊儒术”必需历史地、辩证地看,既看到它对发展和巩固封建社会制度积极作用的一面,又要看到它禁锢人们的头脑,不利于其他学术思想发展的一面.因此,在今天,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一定要处理好与百家争鸣的关系,避免“独尊儒术”弊病的发生。 (97年全国董仲舒学术思想研讨会供稿) 注: ①杜佑:《通典》 ②《韩非子•显学》。 ③《史记,李斯列传》. ④《汉书•食货志》. ⑤《全汉文》卷一 ⑥《史记•儒林例传》 原文刊于《河北学刊》1998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