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息哲学论纲
严春友(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一、哲学体系 一个哲学体系的每一部分都包含着这个体系的根本原理或原则,这个原理可以称之为基因性原理,其他原理或原则仅是基因原理的生长物,是次原理或副原理。这就好比一棵大树,虽然它的枝叶根等各个部分是互不相同的,但都是同一基因的不同表现。而且其每个部分都包含着整体的全部(全套)基因。一个哲学体系也是同样的道理,尽管它有种种不同的原理,但只要我们仔细研究就可以发现,这些次级原理就好比是这个哲学体系的器官,都是同一基因原理在不同领域的不同表现,它们都包含着该体系的基因信息。比如黑格尔体系,无论是他的美学、伦理学、法学、宗教学,还是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每一部分都体现着其哲学的基本原理:其每一部分都贯穿着其基本的哲学观点,每一部分都是绝对理念的展开,而其展开的方式就是三一体,其每一相对独立的部分都由正、反、合三个环节构成,从而每个部分都成为整个体系的缩影。又比如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等,就是类似的基因性原理。 当然,这种包含不一定是直接的,或者说既有直接的方式,也有间接的方式。直接方式是指许多次级原理可以直接从基因原理中推出;在间接包含状态中,基因原理则只是作为一种逻辑背景存在着,在次级原理的推论中不得与基因原理相矛盾。 同样,哲学体系的每一范畴,均包含该体系的一切范畴;且每一体系中均存在种子性范畴,可简称“种范畴”,亦即基因范畴,其他范畴均是种范畴发育、生长、展开的结果,即其他范畴的信息已经潜在于种范畴之中。叔本华体系中的“意志”、黑格尔体系中的“绝对理念”就是这样的种范畴。那些次级范畴虽然有着与种范畴不同的名称,但实际上都是这个种范畴的不同表现形式,因为它们都是从种范畴里以逻辑的形式生长出来的。这些次级范畴只有与种范畴联系起来才有意义,如果它们脱离了种范畴孤立地存在着,我们就难以理解它的含义。 就每一哲学范畴本身而言,本范畴是显范畴,而其他范畴是隐范畴;从其他范畴来看本范畴,则本范畴为隐,即范畴之间互为隐显关系。范畴之间的包含大多不是直接的包含,我们从一个范畴本身通常不能直接看出其所包含的其他范畴,只有那些与这个范畴关系较为密切的范畴才有可能看出,而那些距离较远的范畴一般是被隐含地包含着,作为一种背景性的东西存在着。当我们的思维停留在某一个范畴那里时,那个范畴就成为显范畴,其他范畴就成为隐范畴;当我们的思维离开这个范畴时,则这个范畴就成为隐范畴。 范畴之间之所以有这种相互包含(或隐含)的关系,是由于哲学体系的整体性和人的思维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在思维上表现为逻辑的一致性。一种哲学必须是一个体系或整体,否则便不成其为哲学。因为,如果你在这个问题上是这种观点,而在另外一个问题上却是另一种观点,并且这些观点之间并无内在联系,就不能说你这些观点是一种哲学,你的观点就不能成为一个流派。所谓学派或哲学体系,就意味着你在许多问题上有系统的观点,而这些观点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如果你一会儿说是黑,一会儿又说是白,那么你怎么能够是一个哲学家呢?如果你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们不仅不认为你是个哲学家,相反,会认为你有神经病。研究那些大哲学家的体系可以发现,他们之所以成为一个哲学家,就是由于他们提出了具有严密逻辑性或整体性的一整套观点。而要保持这一整套观点的一致性,就必须使其各个部分贯穿在一个原理中,由此成为一个哲学整体。 只要看一看那些伟大哲学家的著作,就可以发现,他们都有一套系统的观点,这些观点贯穿在不同的领域中,他们用这些观点来解释宇宙、人生、历史等等。如果不是有着这样系统的观点,我们是不可能把他们称为哲学家的。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些从事哲学研究的人,声称反对哲学的体系化(他们常常是拿黑格尔体系的某些毛病来作为攻击哲学体系化的理由),说哲学不应该有体系,有体系就容易象黑格尔那样出现让事实来适应体系的错误。 对于这些人我倒要反问一句:难道哲学是应该没有体系的吗?一堆毫无关联的话语,能是哲学吗?这一方面表明了人们对哲学的极大误解,另一方面也表明了人们思维能力的有限以及我们时代对于理论思维的厌倦。一个思维能力强的哲学家是不会惧怕体系的。本世纪中国几乎没有出现一个有世界意义的哲学家,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中国的哲学家们没有建立起体系化的哲学,在国内被称为一流的那些哲学家只具有一些零散的观点,怎么会产生世界性的影响? 成对范畴之间的关系亦为隐显或阴阳关系。在我中对方为阴,我为阳;在对方中我为阴,对方为阳。成对范畴之间的相互包含是直接的,通过一方通常可以比较直接地联想到对方。比如单一性,直接隐含着多样性。当然,这被隐含着的对方是以潜在的方式存在于本范畴即显范畴之中的。而反过来当我们过渡到多样性时,多样性就成为显范畴,单一性成为隐范畴。哲学思维的过程通常是按照这种成对范畴的过渡来进行的。 每个范畴都是体系的细胞,它包含着整个体系的信息。具体地说,它包含着体系的基因性原理,每个范畴都是从基因性原理生长出来的,它是基因性原理中的某个“段落”或某段特定信息的表达;它包含着其他范畴的信息,从任一个范畴原则上可以演绎出整个体系的所有范畴;一个体系的所有范畴之间是相互规定的,这种规定也就是一种包含方式。因此也可以说,每个范畴也是一个小的整体,是整体的一个微小缩影,从中可以看出整个体系的轮廓。我们在阅读哲学著作中也可以发现这种现象,只要我们阅读其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就大致上了解了这个哲学家的基本观点,其原因就是由于哲学体系的全息性。 范畴的显性性质,是整体的某种特定性质或某段信息在此处的特化或显化。虽然哲学体系的每部分都包含着整个体系的信息,但每个部分只能表达出有限的、特定的信息,就是说,相对无限的、整体的信息无法在一个或几个有限的范畴中被表达出来,即整体无法被某一或某些有限的局部表达出来,局部或部分所表达的只能是整体的某些信息,一个或某个范畴所显现或特化的是整体的某一部分的信息,而整体的其他信息在本范畴中只能处于潜在的状态,这些信息只能被其他范畴表达出来。所以,从现象上看往往让人觉得各个范畴之间似乎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什么内在联系;但从本质上、从潜在信息的角度看,一切范畴实际上是相互包含着的。 每一个哲学体系,均涉及哲学的所有方面,所以也就涉及到一切哲学范畴。凡是称为哲学体系的,不仅涉及哲学的各个方面,而且一定也会涉及人类生活和认识的各个方面,例如宇宙、人生、道德、美学、伦理学、科学、历史、逻辑学、政治、经济、法律等等。不同哲学体系之间的区别,主要是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不同;依据哲学家的个人兴趣,这些问题在不同哲学体系中的比重不同。由此决定了不同哲学体系的特色。 每一个哲学体系乃至每一个推论,都包含着人类思维的一切环节,换言之,包含着全部哲学的原则或环节。例如,任一体系中均包含着不可知论、怀疑论、经验论、唯理论、唯心论、唯物论、理性主义、非理性主义、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神秘主义与非神秘主义、独断论、逻辑主义、实证主义、分析主义等等。如果把一个体系中的任何一种因素或环节如怀疑论因素彻底去掉,则这个体系就无法存在。只是,在不同的哲学体系中,通常只以某一原则或原理为主原理,而其他成份只被作为一个较为低级的环节存在着。比如在怀疑论中,怀疑这个环节被加以放大,从而成为该体系的主原理。但是,在怀疑论中并不只有怀疑,同时它还包含着其他成份,比如包含着它所竭力反对的独断论:表面上看,它是在反对独断论,但它自己却在建立一种新的独断论,即怀疑主义的独断论──它虽然反对一切独断,但它却确定了怀疑这样一种确定的状态,认为只有这种状态才是正确的,才是真理。古代的怀疑主义的基本原理是“对一切都不要作判断”,但这本身就是一个很有确定性的判断。所以,从根本上讲,彻底的怀疑主义是不可能的。又比如解构主义也是如此:它一方面宣称要解构一切结构,但它用来解构的工具却是有结构的,解构一个东西必须要用工具,而凡是工具必定有结构,解构主义所用的工具就是解构主义的观点,它在解构别人的观点的同时却在确立一种新的观点,即解构主义。因而从根本上讲,彻底的解构主义也是不可能的,要真正解构,就得一句话也别说,说就会有结构;但不说是无法解构的。由此可以看出,解构主义本身就包含着自己所反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它包含着悖论。所有哲学体系也都是这样,常常包含着悖论,它在反对对方的时候,往往自身也包含着对方的观点,只是对方的观点常常是以隐而不显的方式存在着。换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任何一个命题,如果推向极端,都会走向它的反面,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一个命题都暗含着悖论,包含着自己的反面。 因此,纯粹的哲学是不存在的。不存在纯粹的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不存在纯粹的怀疑主义或独断论,不存在纯粹的实证主义或人本主义……如此等等。 那么,怎样来确定一个哲学体系的性质呢?一个哲学体系的性质,取决于这个体系的基因原理或显原理,而不在于它是否包含其他哲学的原则或环节,即取决于这个体系中发育、生长最为完善的那个原则,而其他环节或原则只是这个显原理的潜在组成部分。 因此,以任一原则为主原则,均可建立起一独特的哲学体系。如:以物质为主原则,可建立起唯物主义体系;再加上辩证原则,则为辩证唯物主义;与经验原则相结合,则为经验唯物主义。以怀疑为原则,可建立起怀疑主义体系;加上经验原则,则为经验怀疑主义;与物质原则结合,则为物质怀疑主义;与宗教相结合,则为宗教怀疑主义…… 就每一哲学体系均含一切哲学的原则而言,任一哲学体系均具有无限性,也就是说,从任一体系里面,均可生长出与它相对立的哲学体系,甚至于一切哲学体系。我们可以发现,从某个哲学体系里边有时可以生长出多种哲学体系或影响到多种哲学体系,其影响的广度和深度视该哲学体系的广度和深度而定。这种现象就是哲学体系无限性的一种表现。另一方面,任一体系也都具有边界性,这个边界是由该体系的主原则和该哲学家的兴趣来确定的。一个哲学体系虽然包含着一切哲学体系的原则,但这些原则在这个体系中不可能都生长、发育成熟,其中的大部分原则都被主原理所压抑,从而处于不同的发育阶段上。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人类的思维是线性的,不可能立体地显现出所有思维内容,这就是哲学体系必须以某个原理为主原理的根由。正如弗洛伊德所揭示的那样,人的内心世界远不是统一的,相反,在那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冲突,这种冲突并不是来自外部,而是自我内心世界中产生的。人的思维就是如此:思维有如澎湃的大海,在那里存在着各种流向的水流,有的是暖流,有的是寒流,有的是明显的,有的则是暗流,它们虽同处一海之中,但却时常发生相互冲突,从而使思维之舟不知道驶向何方。当一个人遇到问题的时候,他常常犹豫不决,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导致的,因为这时他的内心里有各种矛盾着的想法,使他难以果断地作出决定。在这种种想法中,自我只能作出一种选择,他不可能选择所有方向,这就是思维线性的原因。逻辑一贯性的要求,也决定了我们的思维也必须是线性的,因为,要保持逻辑的一贯性,就必须使自己的言论前后一致,这种一致只能是线性的。如果一个人要打破这种线性,那么,他就必须发表相互矛盾的言论。比如对大象的认识,一会儿说它象条绳子,一会儿说它象堵墙。可是,你说这样的话,别人是不会相信你的,因为连你自己都不能保持一致的判断,你自己都没有确定的判断,怎么能让别人相信你呢?人类的思维是不可能把握整体的,因为整体是无限的,一个事物无论多么微小,总有我们还没有认识到的性质、方面存在着,因而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有限的、相对的,只是某个特定的自我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所看到的一种景象,而不是全部景象。因而我们就无法达到立体思维。我们必须在各种思维方向中保持一致的选择。这种思维的线性决定了哲学主原理的单一性和哲学体系的界限。 哲学体系的主原理就是保持一致的一种方式,它把各种次级原理统一在它的旗帜之下,从而成为一个统一的体系。 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进一步的结论:任何一种哲学体系都不可能是真理的全体,而只是真理的一部分,因为它只显现出了真理的局部,只是真理的大海中泛起的一朵浪花。虽然这朵浪花与整个大海相关联,但浪花本身毕竟与大海不同。 二、哲学学派 一切哲学流派之间也是相互包含的。不同的哲学流派之间总是相互对立着,互相批评对方,都自认为只有自己的哲学才是真理,竟然没有想到它们是相互包含着的。这种包含,一种是上述意义上的包含,即每一哲学体系都包含着一切哲学的原则于自身之内,因而它实际上也包含着对方的信息;另一种是同源意义上的包含,即它们本来都有着共同的起源,都起源于先前的哲学,都属于同一哲学整体。因此,根本不存在绝对的、纯粹的哲学体系或哲学学派,如纯粹的唯物主义学派或纯粹的唯心主义学派,绝对怀疑主义哲学或绝对独断论哲学,绝对逻辑主义或绝对分析哲学,都是不可能的。即使独断论也包含着怀疑的环节于自身之内,因为它总是在怀疑、批判其他学说基础上来确立它的观点的。 当某种哲学反对另一种哲学的时侯,实际上它自身中就已经包含了这种哲学的因素,只是隐而不显或隐藏程度较深,不易发现罢了。这种包含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反向包含,即以排斥、反对的方式包含着,当反对对方时,首先要了解对方,要摆出对方的观点,因而就等于把所反对的对方纳入到了自己的体系中,因为对方的观点是自己的出发点;同时,反对对方时,也就等于给对方作宣传,因为反对的结果,往往并不与反对者的愿望一致,而是相反,被反对的一方,往往就因为这种反对而扩展、扩散开来。所以,要反对一种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对它保持沉默。另一种方式是正向包含,即反对者一方已经不自觉地肯定、并运用了对方的原则,只是作为本体系的一种手段、一个隐藏的次原则而存在着。如:怀疑主义哲学是反对独断论的,但怀疑主义本身就包含着独断的原则,即在怀疑这一点上,它完全是独断的,因为它把怀疑推向了极端,认为只有怀疑状态是非独断的;不可知论已经包含着可知的原则,因为认为事物不可知,已经是一种知……如此等等。 所以,哲学流派之间也是一种相互包含的关系,只是这种包含同样是一种隐显包含关系:在我流派中他流派为隐(阴),在他流派中则我流派为隐,他流派为显(阳)。 因此,那种想把某种哲学学派彻底消灭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即使是暂时“消灭”了,它还会以别的方式立即生长出来,因为哲学的每一部分,都总是一个全体,也就是说,哲学的每一部分都可以成长为一个新的全体,既然是全体,那么就必然包含、具有哲学的全部原则,这一点正如磁铁的两极不能分开一样,即使分开了,那一极也会立刻产生出来。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同一,在任何地方都存在着多种相互冲突的倾向或矛盾,当人们消灭了一个矛盾,马上就会产生出许多新的矛盾。一个人自身之中都包含着矛盾,何况不同的人之间、不同的事物之间。哲学思想也是如此,每一种哲学自身中就已经包含着自己的对方。 另外,从逻辑上说,真正的批评是不可能的。因为,当一个人去批评另一个人的时候,他是站在自己的观点上的,即他是从自己这个角度所看到的景观出发,去批评他人的,那么,这就注定了他人观点的不正确,因为,他从他这个角度不可能看到对方从另一个角度所看到的东西,所以,在他看来,对方的观点总是错误的。这是其一。其二,他在批评他人的时候,所用的逻辑是他自己的逻辑,这就象去量一个东西一样,你用的尺子本来就和别人不一样,当然你量出的结果也就与别人不同。所以,你去批评别人的时候,别人总是不对的。别人所提出的观点,是出自于另一个角度、另一种逻辑,而你的角度、逻辑与他本来就不同,那么我们怎么能够说你对他的批评是正确的呢?而且,我们作为第三者也同样没有资格来对你们之间的是非作出判断,因为第三者所用的又是另一种逻辑。因此,归根到底批评是不可能的,因为批评者的逻辑和被批评者的逻辑并不重合,就好象是两种不同的度量衡一样,我们不能说哪一个度量衡更正确。批评,本质上是一种自话自说的方式,各人说各人的罢了;而那些对自己观点的论述,本质上则只是一种循环论证,因为他是从同一种逻辑出发来论证同一种逻辑的正确性,他的出发点是某一种逻辑,论证过程用的也是这种逻辑,最后的结论也是这种逻辑。所以他无论怎样论证,必定是自己正确。 既然如此,我们就没有必要对对方的观点或不同的流派大加指责,因为你没有这个资格,除非你用人家的逻辑──但若是这样,那你就必须放弃自己的观点,论证的结果当然就总是对方正确。你有什么观点就阐述自己的观点好了,无需去贬低他人。退一步说,即便他人是错误的,也不能证明你就是正确的,贬低他人并不能抬高自己。 哲学流派的区别,仅仅在于其哲学原则的发育程度和特化方向的不同,也即在于其主原理的不同;哲学流派之间的分歧也是由于不同的体系对于不同哲学原则的特化程度不同所造成的。 因此可以说,各种哲学学派虽然看起来是互相对立的,但实际上它们是以一定的方式相互包含着,共同构成一个哲学整体。各种哲学流派之间的对立,并不是互不相关的东西的对立,而是同一哲学整体的不同部分或者说是同一哲学生命的不同“器官”之间的对立,是不同的哲学家之间的不同认识的对立。因而这就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那些相互反对的哲学流派之间恰恰是相互依赖着的,如果真正消灭了对方,自己也就不存在了。 既然不同的哲学流派都是同一哲学生命整体的不同特化、不同方面,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说某一种哲学是绝对真理,我们只能说,每种哲学都有它的道理,从它那个方面来看,都是有道理的,它的正确性就寄生在它自己的那个观察角度上,离开了这个角度我们就不能再说它还是正确的,因为,从另一个角度所看到的景象,肯定不同于这个角度,那就要代之以另一种哲学了。 三、哲学史 我很赞赏黑格尔的两个观点,它们可以被吸收到全息哲学中来:哲学史是一个整体,因此哲学史上各种哲学的发展实际上是同一个哲学的发展,而不是不同哲学的堆砌;凡是哲学史上最初的东西,也一定是哲学体系中最初的东西。 哲学史上的各个流派共同组成了哲学整体,其发展过程类似于生物的演化过程,每一个哲学学派就是哲学这个整体的一个物种,表达出特定的性质,即一般说来,一种哲学体系只表达出一个特殊的哲学原则,它只是这个特殊哲学原则的高度特化、充分发育的存在形式。所有这些“物种”构成了哲学整体。这就象地球上的各种生物一样,虽然它们形态不同,但最初都来源于同一原始生命,它们是这同一原始生命体的异化形式。 每一种哲学的出现都是以往哲学历史演化乃至整个文化演化的一个结果,亦即包含了以往哲学演化的信息,这种信息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着。这种包含是以否定或肯定或既肯定又否定的形式来完成的。无论以那种方式,都说明了它对以往哲学的继承性。与以往哲学无任何关系的哲学是不存在的。每一种新的哲学,都好比是一个树枝或树叶,是从哲学这棵大树上生长出来的,它与这棵大树和大树上的所有枝叶之间有着血肉联系,那些观点各异的哲学体系,实际上都是兄弟姐妹。 同样,每种哲学中也都逻辑地包含着以后各种哲学学派的信息。首先最直接包含着的是它的对立学派的信息,因为任何一种哲学学派出现以后,都会首先遇到它的反对者。由此至少会形成两个系列,一个是本哲学学派系列,另一个是反对的哲学系列;同时还会形成另外的哲学学派和系列。每一种哲学,就是一个哲学史上的分叉点,在这里存在着向各个方向发展的可能性,从这里可以生长出不同的哲学“枝叶”。 这种包含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显包含,如中国哲学的发展方式就是这样,是以寄生的方式发展的,以后的哲学主要是以注释前人著作的方式发展的,这种发展方式,其发展的程度较小;一种是隐包含,如西方哲学的发展方式就是如此,每一哲学体系均以推翻以往哲学而标新立异为己任,从表面上看,似乎并没有包含,但却潜在地包含着,因为在后的哲学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在前的哲学所提出来的,只是它们的解决方法不同罢了。 一般说来,看一个哲学是不是属于以往的某个哲学体系,主要是看它的哲学主原则是否是与以往的某个哲学体系的主原则重合,如果重合,则属于以往的某一哲学体系,即说明它不是一种完全独创的体系(所谓独创,是指它提出了或者严格说是发展了某种哲学原则,这种原则是以往哲学中尚未发展的),那么,一般说来,这种哲学只是二流的或者三流的哲学;如果该哲学体系的主原则不与任何哲学体系重合,则该体系具有独创性,一般说来是独创的、一流的哲学。 越是早期的哲学,所提出的哲学原则就越具有一般性、普遍性,这些原则或者问题是以后任何一种哲学都不能忽视的,以后的种种哲学差不多都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说。因此可以说,最初的哲学所提出的问题依然是以后各种哲学的出发点。就是说,这些问题,依然作为一种基因存在于以后的哲学中。 哲学史永远处于创造和进化之中,因为每一种哲学一旦出现,它就会作为一种特殊的哲学形态而存在着,虽然对以后的哲学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但一流的哲学家是决不会继续停留在旧哲学的宫殿里留恋忘返的,只有那些二三流的哲学家才会在以往的哲学宫殿里做一些修修补补的工作。因此,每出现一种新的哲学,就等于堵死了以后一流哲学家进行哲学创造的一条道路,因而他就必须开辟新的哲学道路。从这个角度讲,哲学是不可重复的,重复的不是哲学,重复就没有哲学。当然,在我们的出版物中也有许多甚至可以说很多重复性的哲学读物,但它们都是对一流哲学的复述,不具备独创性,因而它们除了可以用来评教授并在传播一流哲学方面有着积极作用外,在哲学史上是不会留下痕迹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大多成为无用的哲学垃圾。只有那些独创性的哲学体系才在哲学史的神圣殿堂里占有一席之地。在这个殿堂里容不得半点虚假,在这里陈列着的都是货真价实的哲学珠宝。不管一个哲学家在他活着的时候如何声明显赫,但若他没有真正的哲学创造,那么他的哲学早晚会随着他的死亡而死亡。对于那些二、三流的哲学家来说,能够作一块通向这个圣殿的铺路石,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从哲学史上看,每一民族的哲学都包含着哲学的全部原则、方面,即不同民族的哲学,整体上都包含着相同的信息要素。只是这些原则在不同民族的哲学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发育的程度不同,从而形成本民族哲学的特色。只要我们稍有研究就可以发现,在不同的民族中,均可发现相同或相似的哲学原则、思想,只是其在本文化体系、本族哲学系统中的地位不同于其他民族罢了。这样,本民族的特色为显,在他族中为显的,则在本族中为隐。因此,说一个民族的哲学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哲学,并不是说这个民族的哲学中没有某种哲学或缺少某种哲学原则,而是说,同样的哲学原则在不同民族的哲学和文化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其发育的程度也是不同的。因为,若以哲学原则、流派的有无作为区分的标准,则所有民族都是一样的,因而无法将不同民族的哲学区分开来。 浏览一下世界上三大哲学系统中的哲学流派,就不难发现这一点。中国哲学、印度哲学和西方哲学各自具有明显的不同特点,但这个特点是总体上的,是就它们各自占主导地位的思想传统而言的;如果就它们所具有的哲学流派来说,则都有着相似的种类。比如,无论哪个哲学系统中,都有唯物主义、唯心主义、怀疑主义、神秘主义等等,虽然它们在各个系统中的表现有些区别,但实质上相似的思想和哲学流派却各个系统中存在着,甚至有些哲学家的个性、所用的语言和命题都非常相似。比如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哲学与古希腊时代的哲学之间,就存在着很相似的人物和哲学流派。如孔子与苏格拉底极为相似:从思想上说,他们二人都强调伦理道德,只谈伦理、人,不谈天或自然,分别把“仁”和“美德”作为各自哲学的核心范畴,可以说他们是古代的人本主义者;从著述方式上来看,他们二人都是“述而不作”,没有留下自己写的著作,他们的思想是由学生记录下来的,而且他们都是用对话的方式来阐述自己的思想;从他们的个人经历来看,他们二人生前都不得志,苏格拉底被判了死刑,孔子也差点被村民打死,他们的思想都是在死后才被发扬广大的。又如名家公孙龙与麦加拉学派的斯底尔波所提出的命题极为相似:公孙龙提出“白马非马”、“离坚白”等命题,说白马不是马;坚硬和白互不相属,各自独立,因此不能说石头是坚硬的、白色的,而只能说白是白,坚是坚。斯底尔波也说,这里的白菜不是白菜,因为白菜在几千年以前就存在了;马是马,跑是跑,不能说马在跑,因为如果说马在跑,就不能说人和狗也会跑了,“因此人们不应当说,人是好的,也不应当说,人是一个将军;而只应当说,人只是人,善只是善,将军只是将军;不能说,一万个武士,而只能说,武士是武士,一万是一万。”(引自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第130页,商务印书馆,1983)从上面列举的命题来看,他们不仅观点相同,而且连命题的表述方式也几乎一样。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虽然不同民族的哲学系统中存在着相似甚至相同的哲学思想和哲学流派,但它们在各自民族的文化中却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例如,孔子的伦理学成为中华文化的主导思想,而苏格拉底的思想就没有得到这样的殊荣;中国古代也有发达的科学思想和科学技术,但中国的科学技术和科学思想一直处于受压抑的地位,因而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西方也有神秘主义,但西方的神秘主义不象中国的神秘主义那样深入人心,以致到现在还很有市场;中国也有宗教,但中国的宗教从来就没有取得象西方宗教那样的地位:西方的宗教曾经高于政权,而中国的宗教从来都处于边缘地带,中国的政权高于一切,其次便是道德,宗教顶多排在老三的位置。所以,同样的哲学思想,在不同的民族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发育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就决定了不同民族的哲学特点。 不同民族的哲学之所以有种种不同,归根到底还是由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所决定的。哲学是人们对世界和人生的根本看法和体验,不同民族的人们由于其固有的特质而对世界和人生有着不同的体验和看法,这就导致了不同哲学的产生。每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和感受都是不同的,但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个群体,由于其环境和生活方式以及种种先天条件的类似性,由于人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就会导致他们思维方式的趋同性,如果把他们的思维方式与另一群相对独立并相距较远的人群作比较,就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明显不同,由此也可以看出各自群体的共同特征。 四、哲学家 哲学家是哲学之母。因而一种哲学所反映的,首先是哲学家本人的精神状态、他所达到的境界、他的思想、个性、知识结构、爱好、兴趣等等个人信息,就是说,哲学首先是哲学家个人存在的一种方式,这是任何哲学中首先呈现出来的信息,是显信息。哲学家的个性体现在他的作品的一切方面,体现在语言、概念、风格、思想、结构、情绪……中,因此,即使去掉了作者的名字,也可以看出是谁的作品,因为在所有这些方面,不同的哲学家都是不同的,甚至是迥异的。 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没有个性就没有哲学,而个性是不可重复的,这就意味着哲学是不可重复的。反过来说,没有个性的,就不是哲学,因为没有个性的,必然是对他人的重复。 当然,这里所说的是独创性的哲学,而不是那些对哲学的解释,因为对哲学的解释无论怎样好,也仍然是重复或模仿,而模仿得再好,也依然是模仿。 越是具有个性的哲学,就越具有普遍意义,或者说,越是个人的,就越是世界的,因为最具个性的东西,往往是最具有独创性的东西;没有个性的东西则注定不具有创造性。因此,越是个人的东西,往往最具有普遍性,最能反映出那些超个人的东西,即所有或大多数个人的东西。哲学史已经充分表明了这一点,越是独特的哲学、越是不同于其他哲学的哲学,才越具有价值;而那些人云亦云的所谓“哲学”则注定不会在哲学史上留下痕迹。 常说“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让人觉得哲学似乎是时代精神的传声筒。实际上,所谓时代精神,只是哲学家进行哲学创造时的背景性存在,即对于哲学家来说只是一种远距离的、潜层次的信息。哲学首先是哲学家个人兴趣、观点和才能的表现,是哲学家个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其次才远距离地反映着时代的种种信息。再其次,才折射着他的民族、文化和历史的信息。哲学家在进行哲学创造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为时代说话,相反,他只是在展示个人的观点而已。哲学家并不是时代精神的工具,实际上,他所创造的哲学本身就是精神时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展示自己的个性亦即自己的哲学的时候就是在创造着时代精神。 实际上,哲学家离他的时代越远,他的哲学的价值才更具有普遍性,换句话说,只有超越时代的哲学,才能有超越时代的意义、超越时代的影响。如果一个哲学家离他的时代太近,只为他自己的时代写作,那么,当他的时代过去了以后,他的著作就没有人读了,因为当这个时代过去时,他的著作也就失去了意义。这是因为,只有最普遍的东西,才能和最多的人产生全息效应,才能与更多的时代全息。而最具有普遍性的东西,只能是最具有个人性的东西;一个时代的时代精神之所以能够对另一个时代产生影响,也是由于它的独特性,即是由于它是这个时代所特有而别的时代所没有的。 时代的各种信息(包括时代精神)只有通过哲学家个人的创造活动才能进入哲学、转化为哲学,而不能直接地、机械地反映到哲学中。就是说,哲学中的所谓时代精神已经是个性化了的时代精神,经过了哲学家个人的再创造,打上了他的个性的烙印。如果说时代精神决定个人的创造活动,那么同一个时代的哲学应该是相同的,但是事实上并不如此,在同一个时代却存在着完全不同的哲学;我们总不能说,一个时代存在着几个时代精神吧。这就足以说明,时代精神完全是以个体精神的方式存在着的:一方面,时代精神的创造者总是一个个具体的个人,它是个体创造的结果;另一方面,当这种时代精神成为公共精神以后,它也只有重新转化为个体的精神才能够对个体产生影响。 再者,时代精神并不是象矿藏那样,已经存在着,只是等待人们去发现就行了;相反,时代精神是尚未完成的、开放的,总是正在创造中的东西,哲学家的创造活动本身就是这一创造过程的组成部分,即哲学家就是时代精神的创造者之一。时代精神离开了个人精神是无法存在的,时代精神不过是个人精神的总体,也是通过一个个的个人来创造的,并不存在着一个一般的、抽象的时代精神。 同一个哲学家的思想中存在着各种、甚至一切思想原则和萌芽。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1〗他能够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哲学家,取决于这些思想萌芽的发育程度,那些或那个发育程度最高的原则就成为他的哲学的主原则,从而也就标志着他的哲学的特质,决定着他的哲学的性质。因为在一个人的思想中,所有的这些原则不可能全部得到充分的发育,可能全部发展为主原则。如果一个哲学家思想中的各种原则发育程度相同,那么这个哲学家就会是自相矛盾的,其哲学就难以自圆其说。〖2〗这些不同的思想原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有不同的发育季节,即不是同时发育的,也不是一次就发育完毕,而是相反,当一个原则处于发育中时,其他的原则就处于被抑制的、休眠的状态,等待着时机。当某一个原则发育成熟以后就停止发育,其他的发育能力较强的原则就会从休眠中醒来,开始其发育过程。因此,一个哲学家在不同的时期往往表现出不同的思想和精神气质。例如,一个哲学家,年轻时多是怀疑主义者、唯物主义者、感觉主义者、经验主义者、理想主义者,思想是激进的;中年则是现实主义者;老年多是唯心主义者、保守主义者,进而步入宗教。 当然,这种情况是有多种因素决定的,如生理、认识、社会环境等,总之,是由内外环境决定的。这个道理就象一年当中不同种类的的花朵在不同的季节开放一样。 五、哲学的外部全息关系 哲学的外部全息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1)哲学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哲学无疑反映着外部世界的全部信息,但这种反映又是经过了哲学家的创造活动才完成的,因而,哲学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表现为哲学家个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正是由于这一点,面对同样的世界,就产生了不同的哲学,因为,同样的外部世界的信息,当反映到不同的哲学家头脑中时,都经过了哲学家的“修改”,这种修改是由不同哲学家的不同气质、知识结构、兴趣、修养等诸因素决定的,这样,当同样的外部信息进入到不同的哲学家心中时,就都已经“我化”了。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分别强化或特化了不同的信息或信息的不同段落,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哲学特色。 (2)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也同样表现为哲学家个人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其他学科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居于何种地位、有何意义,均取决于他对这些学科的态度、他的知识结构、个人兴趣等因素。因此,虽然哲学与其他学科处于全向性的信息交流过程之中,但在不同的哲学体系中,不同的学科起着不同的作用,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样,由于哲学家个性的筛选作用,由于每个哲学家与这个世界有着不同的关系,就会使他的哲学表现出不同的特色,如历史信息的强化会产生历史哲学,对人的爱好会产生人的哲学,如此等等。 哲学中的他学科的信息,已经充分哲学化了,即与这些学科的信息在本学科中的形态、意义是不同的。哲学的内容几乎涉及到一切学科,但在哲学中这些学科的信息是以哲学的形式存在着的。虽然在哲学中也可以看到一些科学公式或其他学科的内容,但这些内容在这里不具有科学上的意义,而只具有哲学上的意义。对于同样的对象或内容,哲学的理解与其他学科的理解是不同的,哲学要寻求的是它们的普遍意义,这意义远远超出于该学科之外。 六、哲学的特质 哲学的有用性是历来受到人们怀疑的一个问题。在人们看来哲学似乎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它没有用。 我想,看一个学科有没有存在的价值,主要是看它有没有独特的研究领域,这个领域必须是其他任何学科都不涉足的,这就是它的立身之地。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看其他学科是否“在场”,如果没有其他学科在场,而只有哲学在场,则哲学存在的意义就是无可怀疑的。 其他任何学科都不在场的地方只有一个,这就是形而上的领域,其他任何学科都不研究这个领域,在这里只有哲学。从这个角度讲,哲学就是形而上学。形而上是无形的,但无形却处处显现于有形之中,即无形是无处不在的,一切事物都有形而上性,同样,一切学科也都有形而上这个层次,这正是哲学与其他学科能够沟通、交流的原因所在。正因为形而上性无处不在,所以哲学就是一种无用之用,大用无用,无用是因为无处不用。 具体地说,这个形而上的领域就是无限、整体。无限、整体是不确定的,因而哲学的任务就是打破确定性,突破任何固定的认识界限,这一点是与其他学科非常不同的。其他学科研究的对象是有限,是部分,是确定性。从这个角度讲,哲学虽然包含着科学的信息,但任何哲学都不是科学,因为它们各自有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是不能互相代替的。所以,那种把哲学看作是科学或者用科学的标准去要求哲学或者企图使哲学变成科学的做法是错误的,这正如要求鼻子能看、眼睛能嗅一样荒唐可笑。哲学的科学化,必将使哲学消亡,反之,科学的哲学化,也会使科学消失。 从人类思维的角度讲,人类的思维也是多层次的,而我们的种种学科就与这些层次相对应。通常的思维是局部性思维,这种思维对应着各门具体学科;人类思维中最高的层次是整体性思维,这个层次就对应着哲学。无论在什么时候,也无论你是否学过哲学,一个人都会需要整体性思维,人的本性就是跳出有限,达到无限或整体,因而每个人都有形而上的思维,即哲学性思维。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一种形而上的动物。这就是哲学之所以存在的根本原因。 从学科学的角度讲,哲学是整个学科体系中的一极,而数学是另一极。哲学所研究的是无量之质,即纯质,数学研究的是纯量,即无质之量。纯质由于没有量的规定,所以是不确定的,是形而上的。因而哲学是不可定量化的,哲学的意义是不可计算的。 这就是哲学的特质,哲学就是从这个特定的形而上的角度来反映种种信息的,因而在哲学中,一切信息都形而上学化了。任何全息关系必然是某个特定角度或层次上的全息,换句话说,必然是特化了全息,哲学的种种全息关系就是建立在形而上这个特质上的。 参考文献 (1)王存臻、严春友:《宇宙全息统一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1990,1992,1995 (2)王存臻、严春友:《宇宙统一科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 (3)严春友:《精神之谜--全息精神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4)严春友、严春宝:《文化全息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 原载《河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题为“论哲学体系、哲学流派与哲学家──从全息论的观点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