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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波的质变量变
时间:2008/7/8 23:09:44,点击:0

 

    根据物质的质变和量变所形成的波动这一现象,而建立起来的哲学理论体系为波动哲学。波动哲学是以物质波的质变量变为其方法论基础的。
  
  一、概念
   物质的对立统一分质的对立统一和量的对立统一,两种对立统一是同时存在、同时变化的,只是认识的角度不同。
    物质的质指的是物质的性质,即物质在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所遵循的内在规定性。物质的性质分基本性质和特殊性质。
   物质的基本性质是指物质在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不随时间的持续而改变的性质。基本性质是物质固有的性质,是判断一存在形式是不是物质的标准。基本性质存在于所有的物质之中,不可产生,不可消灭,也不可转化,是同一的静止的客观存在。基本性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即这一部分基本性质不可脱离那一部分基本性质而独自存在。
   物质的特殊性质是指物质在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随时间的持续而不断改变的性质,是区别一物质不是它物质的规定性。特殊性质不可脱离基本性质而独自存在,基本性质是不同特殊性质统一到一起的原因。特殊性质是对立的存在,表现为可分割,可转化。但是,特殊性质不可产生,也不可消灭,可转化是指从这一特殊性质转化为那一特殊性质。
   物质的基本性质是所有物质性质统一的原因。物质的特殊性质是物质性质对立的原因。对某一类物质而言,这一类物质共有的相同一的性质是这一类物质的类称基本性质。类称基本性质包括基本性质和这一类物质共有的相同一的特殊性质。
   物质的量为物质的空间。空间是物质存在和发展所依赖的同一性的范围。这一定义适用与狭义的三维空间与包括虚拟空间在内的广义的空间。物质的存在空间与发展空间在性质上是同一的。从存在的角度来讲,空间是物质的一部分;从发展的角度来讲,空间超越了物质存在,并且是物质能够无限发展的原因,是物质的发展空间。
    空间的无限分宏观无限和微观无限。空间的宏观无限是指,空间在大尺度上的无限。这
  种无限可满足物质自身空间以及物质间距离的无限大。空间的微观无限是指,空间可无限小,可无限“分割”,这种无限可满足物质的无限分割。
    在无限空间中,存在着连续占据着有限空间的物质世界。这是现实的物质世界。物质世
  界从占据无限小空间开始,到无限大空间结束,这一过程须持续无限长的时间。
    空间具有同一性和静止性。这种同一是纯粹的同一,即没有对立的空间性质存在于这同
  一性之内,所以就导致了空间性质的静止。
   物质量的对立是指不同物质在微观空间上的对立;物质量的统一是指不同物质拥有同一宏观空间。一物质的微观空间是这一物质完全拥有的所有空间。一物质的宏观空间是这一物质外层物质的微观空间。空间不可分割。我们常说的对空间的分割,其实是物质分割后的内层物质对各自微观空间的不同拥有。空间是超越物质的存在,却没有什么存在可超越空间,没有什么存在可以把空间隔开。所以,空间不可分割,空间是连续的客观存在。
   同一指的是相一致的范畴。统一指的是包括同一和存在于同一的基础之上的对立。空间和物质的基本性质都是抽象的稳定的同一存在。物质的类称基本性质是抽象的同一存在,但它不是稳定的同一存在,因为类称基本性质也会随时间的持续而改变。
   对立和统一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对立也就没有统一,没有统一也就没有对立,对立统一是在同一的基础之上的对立统一。
   统一是基于同一的存在而存在的。质的统一是利用抽象的同一的基本性质来统一具体的特殊性质的。量的统一是利用同一的宏观空间来统一不同的微观空间的。
   物质是存在于空间之中,以自身的对立统一来推动自身发展的客观存在。
   所有有形物质在其内层某一同一层面存在着唯一的物质形态,这一唯一的物质形态就是以太。以以太的这一层面为分界,以太的外层物质为有形物质,以太的内层物质为无形物质。
   广义的物质的质量分为量质量和数质量。狭义的物质质量即数质量,是指物质所含某种参考微观物质的多少,参考物质在波动哲学中指以太。
   物质的量质量是指物质质(相对性质)和量的乘积。物质的量质量反映物质的绝对性质。物质的绝对性质在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其质和量的乘积守恒。
   不同空间的以太量质量相等。有形物质的质量是该物质所含以太的多少。
   因为物质的量质量守恒,所以物质质的增高,必定导致量的减小。物质量的加大,必定导致质的降低。当物质质的增高较快的时候,量的减小就较慢;当物质量的加大较快的时候,质的降低就较慢。为了论述的方便,笔者就物质质的增高称作物质的质变;就物质量的加大称作物质的量变。物质不是处于质变状态就是处于量变状态,决不会处于静止状态。
   在物质坐标上,物质的量即空间对应物质的横坐标,物质的质即性质对应物质的纵坐标。这样所形成的波动图为物质波。物质波是用数学方法研究物质的质变和量变物质符号。


二、原理
  1、物质波的平衡位置为宏观波,若干微观波可抽象为一个宏观波。宏观波的抽象波,它不可脱离作为具体波的微观波而独自存在。微观波受到宏观波的约束;宏观波的微观波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2、物质波的质和量的乘积为常量。不管物质波发生质变(质的增高、量的减小),还是量变(量的增加、质的下降),物质波的量质量(相对质和无量的乘积)都将保持不变。当物质波质变时,将加速质的增高,放慢量的减少;当物质波量变时,将加速量的增加,放慢质的下降。
  3、所有的物质波都处于不间断的质变或量变的过程中,在相等的时间间隔内,不分物质、不分时间,物质波的质变和量变的乘积之和相等。这里说的“不间断的质变或量变”是指物质波不是处于质变状态就是处于量变状态,决不会处于静止状态。时间就是物质的质变和量变的乘积之和。如果物质的质变量变停止了,那么时间也就没有了。物质的质变量变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所以,时间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之所以物质世界可用同一个时间来统一,是因为所有物质(包括虚物),在相等的时间间隔内,其质变和量变的乘积之和相等。这里所说的“质变和量变”是指它们各自的绝对值。因为物质质变时,量变为负值;量变时,质变为负值。
  4、处于同一层面的物质波,其质和量的乘积相等,且不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也就是说,物质波量质量的大小,决定了这一物质所处的层面。处于同一层面的物质波的质量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只是质和量这两个成反比的因素。这种处于同一层面物质波质量的相等,不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可由第2原理来论证。
  5、物质波的质向内转移,物质波的量向外转移。这一原理确定的是物质的发展方向。“质向内转移”是指矛盾向内即向微观方向转移。这是物质无限划分的原因。“量向外转移”是指微观波将空间转移到宏观波之中。两者互为因果。宏观波的量变,可使微观波在性质上加强对立性的同一。
  6、感性来自于量,理性来自于质。“感性来自于量”是指物质波的量变,将导致微观波之间对立性同一的加强。这样,也就加强了在这一物质波范围内,微观波的可感。“理性来自于质”是指物质波的核心微观波的绝对性质的增高,将增高它与外层较宏观的物质波的相对性质。这样,也就加强了它与较宏观范围的同层物质波的对立性的同一。这种理性可感不是(空间)连续可感,它只感觉较宏观范围内少数绝对性质较高的同层物质波。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说的是,不考虑较大范围的对立性,过一段时间后,因第5原理,对立性就会向较小的范围转移,矛盾就无法回避了。没有提前作好准备,对立性就无法继续向内转移,而聚集于较小的层次范围之内。
  7、物质波的量变为主动,为目的;质变为被动,为手段。量变是质变的原因。物质波占有更大的空间是发展的目的,直接为目的而发生的改变为主动。物质波的质变是由同层其它物质波,或内层物质波,或外层物质波的量变引起的,是被迫的,不是这一物质波发展的目的,而是其它物质波发展的手段。
  8、物质波在质变时,其质心保持不变。质变是被动的,主要是宏观波的量变而导致这一物质波相对性质的增高。质变是以质心为中心,向上下两个方向以同样的速度延伸。波峰增高的外部原因为宏观波的量变。
  9、物质波在量变时,其量心保持不变。量变是主动的。物质波量心处质量最大,量心两边质量的分布是平衡的。所以,物质波在量变时,其量心与宏观波量心的距离保持不变。
  10、当物质波处于量变状态时,微观波就处于质变状态,并吸收微观波。质变使微观波的空间减少,致使这一物质波以外的微观波被吸收了进来。
  11、当物质波的核心微观波处于量变状态,其它物质波处于质变状态时,物质波就处于质变状态,并释放微观波。这里的前提之所以为核心微观波与其它微观波分别处于量变状态和质变状态,是因为两者可同时处于质变状态和量变状态。同时处于质变状态为原理10所诉的情况。同时处于量变状态是因为两个层面的物质波同时处于量变状态,甚至处于量变的平衡状态。如果宏观波的量变较微观波快,那么宏观波就会吸收微观波。如果宏观波量变较微观波慢,那么宏观波就会释放微观波。如果这种释放微观波的状态持续下去的话,那么处于最快量变状态的核心微观波的量变速度会大大超过其它微观波,以至会抑制其它微观波的量变,最终会导致宏观波的质变。宏观波的质变利于核心微观波的量变,但不利于核心微观波的持续量变。因为宏观波因质变而无法向核心微观波提供足够的量变空间。所以,必须多个层面间处于量变的平衡态,才利于物质波的持续量变。也可理解为层次物质波的量变,有利于空间物质波的量变,而反之却不大可能。所以,层次物质波的量变优于空间物质波的量变。或者说,层次平衡优于空间平衡。
  12、宏观波由质变状态转化为量变状态,说明物质波的主动性由核心微观波向宏观波转移了。当核心微观波处于量变状态时,如果它受到同层物质波量变的作用而被迫质变,那么,宏观波会因此而量变。这样,主动性就由核心微观波向宏观波转移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遇到很多挫折。挫折是指人的主动性无法实现,而被迫做一些自己不愿做的事情。但是,经历了许多挫折以后,人们认识和改造现实的能力就会大大提高。用波动哲学解释就是,人的主动性在人的多层面思维中,由较微观的核心物质波转移到较宏观的核心物质波中,而较宏观的核心物质波更具量变能力,因而人的主体性就更强了。这也是压力转化为动力的原因。但是,长期受到某种单一层面的、片面的压力会导致人的主动性被限制在某一层面。这样就阻碍了人的主动性向宏观的转移,不利于人的主动性的持续提高,会导致人的成熟或早熟。所以,社会的作用就是平衡人的压力,这样才利于矛盾或者说对立性向内转移。矛盾是不可回避的,它只可转化。有的人将矛盾向外转化,使更多的人感到痛苦,但最终会因矛盾的向内转化,而难逃痛苦。有的人将矛盾向内转化,不但扩大了幸福的内涵,而且也使自己拥有了承受矛盾的能力,从而提高了幸福的可靠性。
  
  普进峰 20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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