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我去白云机场接一位亲戚,班机晚点,在候机室久坐无聊之际,忽然听到邻坐有两位衣着打扮像机关干部又像企业职员的中年旅客在大声地聊天。二人你一句我一句,互相提醒,互相纠正,为的是凑齐一首他们已经知道但记忆不全的旧体诗。最后他们成功了,果然是一首很别致的七言诗,他们念道:‘公仆不怕赴宴难,万盏千杯只等闲。金杯美酒腾细浪,海味山珍吃不完。桑拿浴后周身暖,麻将桌前五更寒。更喜小姐白似雪,三陪过后尽开颜。’我乍一听,觉得这八句的确很真实、很传神地描绘了当前某些干部公款吃喝玩乐的情景,而且看得出它带有对这种不正之风讽刺之意。但我立即察觉到它和毛泽东写的一首英雄史诗非常相似,可以说是从后者剥出来的。‘篡改’伟人诗词,要是在那强调‘句句是真理,字字闪金光’的年月当中,这就是一种弥天大罪了。可是现在,有人竟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念了出来。难道因为到了世纪末,英雄史诗也异化了?
(摘自章明:《名言的异化》,载于《随笔》1998年第5期,第27—28页)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历史阶段相对于前一阶段的“人的依赖关系”社会,无疑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但进步必然伴随着代价,这就是人在物的关系中的异化。依据马克思的视角,异化是人类演进的必经阶段,它导源于社会分工造成的私有制。由于“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各种不同的形式。”[1]因此,“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得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2]在私有制下,“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生产关系——笔者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由于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发地形成的,因此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权力。”[3]这样,个人的活动被他们共同创造的“类能力”(生产力)与“类关系”(生产关系)——社会本质的物化形式所压抑,失去了自主活动的性质,从而使个人成为受偶然性摆布的“偶然的个人”,与社会本质处于离异状态中。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的眼底,只要人类没有成为他们自己的创造物——如生产力、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等等——的主人,而使自己的实践活动受创造物的支配,这就是异化。
“异化”在现代中国最典型的表现要数计划经济时期的价值观。当时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耦合成一束缚个人自主活动的社会结构,并据此建构起“整体计划至上的社会本位”价值观。它片面地强调社会(集体)利益是个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目的;因此,只从社会的角度给个人制定种种规范,而不从个人发展的需要出发要求社会。这样,社会成为能动的主体,它不断向个人提出要求;而个人只是被动的客体,只能消极适应社会的要求——充当社会大机器运转所需要的不同部件。于是,权利和义务分裂了,一切权利属于社会,一切义务归于个人。例如,当时的报纸曾表彰一位母亲马牡丹,说她在救火现场置自己的孩子于不顾而先救别人的孩子。结果儿子被烧死而母亲成了英雄。不知是火灾现场视线迷蒙还是一切真如宣传所说,如果真是这样或者硬要宣传成这样,敢问这是基于一种什么道德准则?不救自己孩子的母亲道德吗?神经正常吗?自己的孩子就是自己的私有物,不是“祖国的花朵”吗?那孩子的生命不也一样珍贵吗?由此可见,这样的宣传,表面上鼓吹“极端”崇高,实质上连起码的人性都践踏了。这不是异化又是什么?
依据马克思的视角,异化的最极端表现是拜物教,而拜物形式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规律性存在:在各种形态的社会中,由于社会交往关系通项的普遍有效性,使人们对之产生了盲目崇拜,形成了关于社会交往关系通项万能的大众意识;这种意识反过来又强化了它的权威,甚至使它上升到神圣和神秘的地步;似乎人们在社会交往关系通项面前是无能为力的,只能听从它对自己命运的摆布。拜物形式在原始社会中表现为生殖崇拜与自然神崇拜;在古代社会中表现为政治权力崇拜与战争暴力崇拜;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则表现为金钱崇拜,即:“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4]这就是说,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人们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进行交换,因此作为交换符号的金钱就成为社会交往关系的通项;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了个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地位:一个人所占有的货币越多,他就越有机会满足自己多方面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同时也获得了更多的提高社会地位的机遇与条件。于是,金钱造成了几乎无所不能的假象;而当人们对这种假象顶礼膜拜时,拜金主义就应运而生了。
马克思曾经辛辣地讥诮过拜金主义泛滥成灾的状况:在商品经济时代,由于一切都商品化了,因此造成了人的任何东西都被折算成金钱来加以衡量的局面,似乎“货币的力量有多大,我的力量就有多大”。例如,“我是丑的,但是我能给我买到最美的女人”,所以金钱具有使丑变美的魔力,“因为丑的作用,丑的吓人的力量,被货币化为乌有了”。再比如,某个有钱人是一个邪恶的、没有良心的人,本应该受到社会唾弃,但由于“货币是受尊敬的,所以它的持有者也受尊敬。货币是最高的善,所以它的持有者也是善的”,在这种氛围中,他照样受到人们的尊重。与此相似,一个人即使没有头脑,“但货币是万物的实际的头脑,货币持有者又怎么会没有头脑呢?再加上他可以给自己买到很有头脑的人,而能够支配他们的人,不是比他们更有头脑吗?既然我能够凭借货币得到人心所渴望的一切东西,那我不是具有人的一切能力了吗?这样,我的货币不是就把我的种种无能变成了它们的对立物了吗?”,由此可见,拜金主义已异化为颠倒黑白的力量,“它把坚贞变成背叛,把恨变成爱,把德行变成恶行,把恶行变成德行,把奴隶变成主人,把主人变成奴隶,把愚蠢变成明智,把明智变成愚蠢。”[5]
拜金主义在我国的流行司空见惯,目前大有从贪官的“拿大家”发展为普通百姓的“大家拿”趋势。据《广东工商报》1997年5月22日报道:去年6月底,广西上思县检察机关根据举报对广西昌菱榨糖厂贪污案立案侦察,发现这个仅有正式职工280人的小厂,竟有110人卷入了一起贪污案,涉及金额230万元,人均2万多元。除个别干部外,涉案人员均为一线职工,其中还有30多名女性。最令检察官惊奇的是,这个厂的规章制度十分健全。例如,榨糖原材料进厂要经过12道关,其中有5道关口互相制约,作案者要想虚报进厂原料数量达到贪污目的,就必须在同一时刻打通五道关口的在岗人员,也就是每次至少要5人以上团结一致,只要有一人抵制就成不了气候。然而,“奇迹”居然就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实话说,230万元的贪污案在现在屁都不当,但其中蕴含的文化危机却不可忽视,它意味着:随着贪官们“拿大家”的前仆后继,普通百姓在心理上也等不及了;于是,“穷和尚”们在私下齐心协力地组成“拆庙同盟”,力图把“拿大家”转变为“大家拿”。这才是最可怕的“社会性堕落”。联想到《水浒》时代,上有蔡京、高俅等高官的贪赃枉法,下必产生孙二娘等人的卖“人肉馒头”;如此沉重的历史前鉴,还不令人深省么?
然而,马克思又指出:尽管异化是人类进步必付的历史代价,但人类对它的克服也具有必然性。因为从质底上说,有理性的人类所建构的历史必然性毕竟不同于无理性的生物进化的必然性,在其中起根本作用的不是弱肉强食的自然原则,而是体现人的自由本质的人道原则,即正义必然战胜邪恶,真善美定然克服假丑恶的原则。人类克服异化的途径是无产阶级革命,因为“工人在这里所以一开始就站得比资本家高,是因为资本家的根就扎在这个异化过程中,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绝对满足,但是工人作为这个过程的牺牲品却从一开始就处于反抗关系中,并且感到它是奴役的过程。”[6]这就是说,工人由于一无所有,因此受金钱的异化最少,同时对以资本为代表的金钱的奴役反抗也最力。另外,马克思还指出:“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的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7]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的视野中,无产阶级革命包括无产阶级自我革除“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的东西”,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克服异化从而成为“社会的新基础”。这也是无产阶级专政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
据此,马克思规定:经由无产阶级革命而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实行“巴黎公社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在政治上,所有的公职人员无一例外地都要由人民普选产生,受到人民监督,并随时可以被人民群众撤换,以此杜绝无产阶级公职人员摄取特殊政治利益的任何可能性。在经济上,政府工作人员只应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工资的薪金,因此完全没有可能追求特殊的经济利益。如果无产阶级的代表们尚且如此,那么被代表的无产阶级个人,就更不可能谋取私利了。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即使这种代表无产阶级正当利益的国家形式也只是人类解放的暂时性过渡形式,因为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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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4—75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7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8—39页。
[4]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9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52-153、55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8—49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77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5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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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经公开发表,参见胡建、何云峰、魏洪钟:《智者的沉思》,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