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尔兹曼是奥地利首屈一指的物理学家,生于1844年,在气体运动论和热力学方面做出了出类拔萃的贡献。为此,他倍受人们崇敬。玻尔兹曼生性乐观,兴趣广泛,他不仅倾慕科学美、艺术美、自然美和哲学美,还特别热爱德奥古典音乐;每星期都要在自己家中举办音乐晚会,并经常亲自弹奏钢琴为客人助兴。此外,他的家庭生活也是幸福的,夫妻关系和谐,子女孝顺。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无法驱散他在二十世纪初心中逐渐发生的抑郁与苦闷。1906年的夏天,他终于独自一人悄悄地跑到森林中去自杀了。他自杀的原因难以让人理解,竟是由于承受不了事业上陷于不自由的窘境。众所周知,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由牛顿、麦克斯创立的经典物理学的理论底基开始动摇,“牛顿原理”和“拉瓦锡原理”以及经典物理学的其他理论基石都己岌岌可危,面临被新物理学知识取代的局面。这使得一些有过伟大建树的科学家们感到过去赖以生活和工作的信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危机。玻尔兹曼的学说奠基于经典物理学的理论基础之上,随着基础的颠覆,以往的成果也变得黯然失色,但他又找不到一条走出困境而重新赢得事业自由的出路,因而处于一种失去自由的抑郁状态:对自己的事业和前途灰心丧气,变得意气消沉和郁郁寡欢,甚至对妻室儿女也失去了往日的眷恋之情。最终,他在“不自由,毋宁死”的西方传统观念的支配下,走上了不归之路。 玻尔兹曼的死是否值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但他对自由的珍视,却体现了人的最深层的本质需要。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本质特性,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1]这也就是说,人和一切自然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自由。 自由包括两种:一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它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是实现自由的中介环节,但认识活动中又包含和体现出认识主体的意志自由和理性自由。二是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自由,它体现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后者又包括道德意义上的自由、政治意义上的自由和一般行为的自由。道德自由反映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政治意义上的自由反映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约束的关系;一般行为的自由反映人们在一般活动(主要是日常生活活动)中意志与现实的关系。无论什么意义上的自由都是通过人们的选择行为来实现的。也就是自由表现为人们对行为的自愿和自为选择。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与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自由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这里,我们主要从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来理解自由概念。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曾讲过这样一个例子,猫、田鼠、熊蜂、三色堇(俗称“蝴蝶花”),在自然界中是种属相距甚远的动植物,表面上看彼此之间互不相干,但实际上它们的命运却被大自然的生物循环圈无情地联系在一起:三色堇属于兰科植物,是依靠熊蜂传递花粉受精的,因此三色堇的状况与熊蜂的数量息息相关;而一个地方熊蜂的数量,跟田鼠的数量直接相联,因为田鼠经常破坏熊蜂的蜂窝;而田鼠的多少又取决于猫的多少,因为猫是田鼠的天敌。这样,猫、田鼠、熊蜂、三色堇之间就发生了不以它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联系:猫吃田鼠,猫多则田鼠少;田鼠毁掉蜂窝,田鼠少则熊蜂多;熊蜂能替三色堇传递花粉,熊蜂多则三色堇繁茂。由此可见, 大自然中的任何一种自然物,它本身的存在方式和活动范围都是被大自然事先决定了的,因而不能从这种必然的命运中得到自由。人却不同。尽管人也是大自然的产物,他的生存与发展也要以自然界为对象,在某种意义上,人也是大自然的受动者;但人在受动的同时就表现出某种能动,人能够凭借自身有意识、有目的劳动实践超越大自然的束缚,获得自我肯定和自我发展。因此,在“人自身是自己存在和发展的理由与根据”的意义上,人是“自由”——有别于自然物的“他由”——的存在物。 历史证明,人类的演进史本身就是一部自由的发展史。在自然沿革史中,原始的人类曾作为动物的一种,只能够在大自然所提供的物质环境中被动地寻觅食物,人的这种处境并不比曾经遍布地球而后又完全绝种的恐龙强多少。但人类靠着自由自觉的劳动实践,不仅没有灭亡,反而在距今的一万年时间内实现了由原始到现代的根本质变。在这段时间的最初2000年里,人类仍然以狩猎和采集作为生存的主要手段,以分散的和游动性的小集团作为基本的社会单位,其生活境遇与50万年前的祖先们如出一辙。然而在接踵而至的第二个2000年间,人类发明了谷物种植与动物驯养的生产方式,从而使人类生活的某些地区(西南亚的亚热带地区)出现了最早的人群定居的村落。再往后的2000年中,种植庄稼与饲养动物已成为人类食物的主要来源,人类实现了由被动的食物寻觅者向主动的食物生产者的转型(这是农业革命的真正含义)。冶金术的出现导致了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的来临,制陶工艺也日益发达。与技术方面的变化相对应,人类从稀稀落落的村庄中发展出城市中心、国家、阶级。在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伊拉姆等地还出现了图画文字或象形文字。在第四个2000年间,农业中心成为不断向四周游牧地区“发酵”的文明“酵母”,人类形成了若干自成体系而又相互对峙的庞大帝国,建立了一些见仁见智的宗教---伦理价值体系,这些价值认同系统是人类有文字以来的最出色的文化成果,它们至今仍然对世界各大文明圈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着深刻的影响。在最后一个2000年中,人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文明革命,特别是近500年间产生的工业革命,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处境和命运。今天,人类已无可非议地成为地球的主人,享有高度文明的现代生活与神通广大的科技手段,并能根据自己的长远利益理智地处理与大自然的关系。 当然,我们不能将“自由”仅理解为人的“类本质”而否定它的个体性,因为“类”只表征着抽象的共性,而共性只有寓于个性之中才能存在,因此,人的自由本质只有落实为现实个人的本质才是真实的存在,这是不容抹杀的历史逻辑。正由于这个原因,千百年来,人们都把消灭人对人的奴役,争取自由的斗争称之为正义的事业。如,古罗马的起义英雄斯巴达克斯对奴隶制宣战的口号就是“自由”。他说:“我希望消灭那种强迫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屈服的可耻法律,消灭那种使一个人汗流满面地劳动,耕种不属于他的田地,去供养另一个对罪恶、懒惰和荒淫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的法律。我希望用压迫者的血来偿付被压迫者的呻吟……,我希望能看到自由的太阳辉煌地照耀,可耻的奴隶制度在地面上消失。我一定要获得自由,我渴望自由,我要求自由,我要求那种对一切人,一切民族,不论大小强弱都一律看待的自由。只有获得了这样的自由,和平、幸福和正义才会来到人间。”[2]在中国,近代革命女杰秋瑾提倡妇女解放时所使用的口号也是“自由”,她撰写的《勉女权歌》唱道:“吾辈爱自由,勉励自由一杯酒。男女平等天赋就,岂甘居牛后。愿奋然自拔,一洗先前羞耻垢。若安作同俦,恢复江山劳素手。”无独有偶,中国共产党的青年党员夏明翰面对敌人的屠刀而不放弃的理想依然是“自由”。他在临刑前以裴多菲的诗自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由此可见,自由是人类最可宝贵的东西,因此,在像玻尔兹曼那样具有高度文明素养的人看来,自由一旦丧失,人类的生活就变得索然无味而不叫人留恋了。 如果从更深层的文明意义来解喻人的“自由”,“自由”就不能仅理解为人的有别于一切非人的自然存在物的生命活动的本质,而更应被合理地看作是人类文明的不断展开着的创造过程的基本特征。这也就是说,人类文明植根于人的自由活动,倘若人的活动失去了自由的性质,文明的根蔓也就随之枯萎了。 ------------------------------------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8页。 [2] 拉.乔万尼奥里:《斯巴达克斯》,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6页。 ----------------------- 本文已经公开发表,参见胡建、何云峰、魏洪钟:《智者的沉思》,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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