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自古便是良民的正当职业,是盛世通衢的繁荣之景。而这些在今日之城市却成为了某些人眼中一道褪不去的疮疤,自然也就成为了城管的“专政”对象。
于是乎,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恶性循环,一次又一次地在中国的城市里上演。
弱势群体拿什么捍卫自己的生计?城管队员的委屈又由谁来安抚?反反复复,“城管制度”一次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深圳城管扒裤事件
2006年7月31日下午,深圳龙华街道上的香蕉小贩刚给街道城管交过费,市里的5个城管就过来了,不由分说又是一顿“清查”,小贩们很愤懑,“为什么刚刚交过钱,还要过来收”。他们搞不清楚这到底是谁说了算。
“强龙敌不过地头蛇”。市城管的车开到加油站时,麻烦就来了,三辆街道执法车前后团团将其围住,车上冲下来三十来人,都是街道城管的人,咬死是来查办假城管的,不由分说一顿暴打后,“地头蛇”将“过江龙”压倒在地上,将5人双腿拉直,用鞋带反手绑住各人两个大拇指,同时解下他们的皮带,绑住双腿,勒令跪下,不从者就猛踢双腿,然后脱下其裤子把皮带盖住,用上衣蒙住头来打。
如此光天化日的暴力侮辱,竟然发生在城管的“自家人”当中。
消息一出,舆论开始追击,一时间,被扒裤子的仿佛不只是这几个城管队员,而是整个城管行当的裤子。城管之间的“利益割据”仿佛成了黑道纷争,权力的滥用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和闹剧。
17秒的暴力
2006年8月的一天,石家庄火车站广场闷热无比,一名头发花白、60多岁的老人骑着三轮车进入广场拉客,拉一位客的价钱是3块,这是老人维持生存的经济来源。这时,冲过来四五个身强力壮的执法人员,将其强行掀下车,老人倒身在地,城管人员继续围殴追打,到火车站送客的杨小姐恰好看见这一幕,便用手机拍下了17秒的全程录像,接着,杨小姐上前阻拦,被抢夺手机,还结实地挨了城管一拳。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曾在《中国周刊》的荧幕上播出了这段名为“17秒的暴力”的视频。
现实版《偷自行车的人》
2006年11月13日中午,卖烤红薯的小王因无照经营再次被北京海淀城管紫竹院分队查获,后来城管分队长惊讶地发现他推着的烤红薯车竟然是自己前两天被盗的自行车。
小王说出了实情,原来他近来在街头无照卖烤红薯,烤红薯的两辆车都被城管暂扣了。于是11月6日晚上,小王拿着工具到紫竹院分队楼下寻找其被暂扣的烤红薯车,结果却发现了一辆28型号的自行车。他迅速撬开车锁偷走了这辆自行车,随后又找人对该车进行了改装,将汽油桶焊到车上,又重操旧业卖起了烤红薯。城管队员随后将小王移交公安部门调查。
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电影的杰出代表作《偷自行车的人》,在今日的中国首都踏踏实实地找到一个现实版本。
崔英杰刺杀城管
2007年4月10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崔英杰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结果既出,唏嘘声一片,在中国刑法史上,凡杀害正在执行公务人员者,概无被赦免死刑之先例。而这场官、民、舆论的三角博弈战,天平最终倒在了“刀下留人”的民众呼声这边。
23岁的崔英杰是个以烤香肠为生的退伍军人;是全部家当仅为“鞋一双、裤子一条、上衣一件、小勺一个、三轮车一辆、小火炉一个”(判决书所列)的京城小贩。
2006年8月11日16时45分,走马上任的北京城管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带着众多手下,将崔英杰那辆价值300块的三轮车强行装上执法车。在执法车即将撤离的时候,被逼急的崔英杰冲了上去,挥着切香肠的小刀,在李志强脖子上搭拉了一下,血柱立即喷射而出,在送往医院急救的路上,李志强因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而死亡。
委屈奖与全副武装
“哪个敢抢我的东西,我就用尿泼他”。
肖桂秋没读过什么书,脾气也倔得很,要“暂扣”她11筐蔬菜,她打死也吃不得这闷头亏。肖桂秋提起一桶尿,劈头盖脸泼向站在执法车旁的李鹏倒过去,来不及躲闪,李鹏全身被尿水泼得透湿。
2006年9月30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一审宣判,肖桂秋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而另一边,成都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当即宣布,将对市场执法系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设立“执法委屈奖”,被“泼尿”的李鹏成为第一位获奖人,管理局对李鹏及其所在的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执法中队进行通报表彰。
“城管”已经成了一个尴尬的话题。人们一边唾骂城管的暴力无良,一边要接受城管“很受伤”的委屈境遇。按照去年的统计,广州城管一年遭遇暴力冲突700多起,队员330多人次受伤。城管的形象到底是“土匪”还是“很受伤”?有专家甚至认为,城管已经成为了心理弱势群体。
崔英杰案中的李志强被追悼为“烈士”、“英雄”,他所在的分队被命名为“志强分队”,“志强分队”的队员全副武装,配以PDA终端、防刺背心、头盔、防割手套、强光手电等设备,俨然一个“防暴组织”的排场。而在武汉市甚至出动了专职警察来保护城管,谓之防范“暴力抗法”。
202.158.184.40 2 典型制度下的典型事件 44 20070516230330 2007-05-16.23:05:09 访客
记者 彭晓芸 实习生 崔烜
城管和小贩之争,近年来成为了都市一个显著的现象,究竟是什么造成了城管和小贩如此对立的冲突局面,他们是怎么看待自己的遭遇和身份的?在普通市民那里,城管和小贩,谁更加赢得同情和理解?
城管就是找麻烦的 窦志 干果小贩
他们就是找麻烦的,谁不小心给他们抓到了那真是倒霉,什么东西都收走,都完了,拿不回来。我们又没犯法,又没偷没抢,他就是要收。辛辛苦苦赚点钱一下都没了,明天还是要继续卖,继续摆啊。没有办法啊,我们要吃饭小孩要吃饭,还要上学。见到他们还真是倒霉,不止收东西,还罚钱,反正走慢了啥都没有了。他们就是等你摆好了摊才来收。
要是没有城管我看没问题的,这地方就从来没有干净过,就算他们整天查也不干净。我不就卖花生,又不弄脏地方,你说不让摆那我躲开好了,可是他们还收我们东西,不给就打人啊,从来都不讲道理,比警察还威风。他们整天这么搞,我们也很难有活路了。
应视民意决定其存在 陈愚 市民
是否取消城管的问题,从根本上与城市的治理理念相关。如果以短视的“方便”、“有效”为标准,那么很多城管人员表现出来的野蛮执法无疑是最有效的。但是,如果把城市视为公民共同的城市,把小贩视为和城管人员、市民有一样的公民权利、人格尊严的公民,那么,任何引起公愤的机构,都必须以民意为标准来决定是否取消。
城管也不见得很容易 黄伯 甘蔗饮料小贩
虽然说我也是摆摊的,但我觉得这个城管还是必要的,哪个地方都需要有人管理秩序的嘛,如果没有人管那岂不是乱套了。我在这珠江边摆就比较少见到城管,他们也很少来啊。你看这里大家都是遵守秩序的,所以就没麻烦。像下渡路那边就不行,乱糟糟的又脏又臭,没有城管那还得了,本来就那么糟糕了。就像他们那些乱占地方的,乱扔垃圾不讲公德的,那当然得管一管对吧?这个城管是肯定还是需要的。大家都只是找口饭吃嘛,城管也不见得很容易。
毕竟是为街坊服务的 何姨 租房中介
取消城管是没有可能的。这里本来就这么乱这么脏了,要是没有城管,那还得了?本来以前很干净的,也不吵,后来外地人一多,就成这样了,到处是垃圾,到处黑乎乎的,又难闻。要不是儿女不争气,我早就搬出去了。
有城管走走他们就不会乱来,城管毕竟是为街坊服务的嘛,大家都想有个干净一点的好环境。
他们有不被泼尿的权利 吴惠明 市民
迄今为止,城管曾经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对他们“表示感谢”。
最近的那个春节前夕,本人所在单位要求员工上街搞宣传。一大早,吾等在人群较多的路边摆下桌椅、摆上宣传手册,接受市民咨询。近午时分,该收工了。由于疲惫的缘故,从单位搬来的桌椅成为了一种负担。
关键时刻,卡车来了,城管来了。他们不惧疲惫亲自动手,桌椅全都上了车。理由是我们搞宣传的时候没有找城管部门批条子,因此统统没收摆摊工具。这下倒好,吾等轻松下班。虽然有此等“愉快”经历,但毕竟亲身体验的东西有限。看过许多关于城管的报道,本人愿意闲聊一把不要城管的个别理由。
首先,城管编制模糊,法律地位不明。它只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政策的怪胎,是管理者取巧的一种产物,其存在本身便是对国家体制建设的伤害。其次,如今城管的形象已然毁坏。事情的严重性还不在于人们对城管的看法,老百姓会以此溯源,将责任归结于政府,这对社会稳定是一种威胁。
最后,种种的冲突中,城管不一定是胜者。一方面,由于一些暴力执法现象的存在,舆论已经不站在城管一方;另一方面部分商贩的暴力反抗也让城管队员很受伤。有被泼尿的、有被打伤的、有被刺死的。许多的谈话显示,不少城管队员都表示他们的心理是弱势的。作为具体的个体,这些城管队员也都有着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的诉求,他们也都有着不被误解不被泼尿的权利。为解决作为具体的人的这些权利,没有城管这个机构可能就是对他们最好的解放。
我们就是一个平衡器 程洪涛 城管部门官员
现在很多人对城管这个工作的质疑无非就是指在管理“走鬼”和拆除违建这些涉及利益调整的工作。大众和媒体只是看到了发生冲突的那个瞬间,认为应该给那些商贩一条生路。实际上,我们的工作也非常为难,如果上面不追究,群众没意见,一线的队员当然不希望出现冲突。
公众一般认为城管管理商贩主要是因为占道经营影响市容,但实际上,无牌商贩经营还涉及很多问题,比如食品安全问题,占道经营影响人行及车辆通行,一些在市场附近摆摊的还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政府分配这些任务给我们来管,是考虑了多方面的平衡问题的,我们作为单位,也必须跳出自己的高度,为地方政府考虑。
你说管理过程中采取一些特别手段,比如说暂扣东西,群众看来好像觉得城管人员抢了小商贩的东西就走人似的,觉得我们执法不文明,可是,一线队员真的是非常无奈的,里面有很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你们将心比心,他们既要完成上级的任务,又要顾及自己的人身安全,我们也想像交警那样,很礼貌地上去敬礼,但是,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来说,是现实的吗?我们在法律上又没有什么手段可以执行。实际上,我们就是一个平衡器,在完成一项不可能完全完成的任务。
城管的前世今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面临危机
也有人说,城管这类机构,本来就是一个多余的阑尾,一不小心“发炎”,作为社会转型期的 一个过渡机构,必须适时让他们退出历史舞台。
只要你在城市生活,你就忽视不了他们的存在:不是警察,却戴着大盖帽,管得比警察还多;不是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小摊小贩却能罚款;不是环卫局的,如果你乱扔垃圾,他又可以撕罚单。大街上似乎没有他不能管的。
这伙有时被称为城市文明形象的维护神,有时被骂作城市公害的人,有个名字叫城管。他们似乎是个新生事物,又好像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了很多年。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他似乎只有影子在历史里若隐若浮。有人做出种种考证,以探寻其前世今生。比如震惊台湾的“二二八事件”,据说其导火索是一个相当于城管人员的查缉员,没收一位寡妇的私烟,并将其打得头破血流,导致无辜者殒命,终于引发一场波及全岛的民变。
其实,中国城管并不总是与急剧转型期的社会矛盾联系在一起,而是有着根正苗红的出身。
城管的前生
他的身世不一。比较多的一种说法是,他出生于轰轰烈烈的1980年代,那个从1980年开始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那个时代,全国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到处是大规模治理“脏乱差”。他那时的名字叫“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简称“五四三”办公室。
在改革开放的洪流里,城市在急剧地发展,他后来的生活轨迹流变不定,和市容、建设等部门分分合合,在各地有着不同的版本:
打着建设管理大队的旗号,负责整治城市脏、乱、差管理工作的,有时是他;以市容监察大队的名义铁拳出击的,有时是他;在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评比活动中一马当先的,有时还是他。每每在上级检查组莅临检查的前几天,他和兄弟们开着摩托车,驱赶路边摊贩,驱赶之余,还负责拾捡路人丢下的垃圾。
七八条枪,十几个人,是那时城管前身在各地的大致状况。他的手下,多是从各个单位借调而来:城建、工商、环境……后来,又陆续有复转军人加入。在全国实行公务员考试之后,这支队伍又加入了通过考试进来的大学生和其他行业人员。
那时,他没有合法地位,没有执法权,更没有罚款权,自然没有日常专门的财政经费。人员工资由原单位担负,活动经费除了每次检查前,由当地政府拨出专款以外,还有的就是靠单位摊派。像一群城市的杂役,没妈的孩子,他渴望着正名。
扬威的日子
一直到1990年代末,他才有了扬威的机会。
改革开放中天翻地覆的中国,城镇化的浪潮汹涌澎湃,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繁杂。城市管理过程中“七八顶大盖帽围着一个破草帽”等多头执法或执法空当现象屡见不鲜。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199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政府向宣武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宣武区开展城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原则上同意宣武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工作。一个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宣武区成立全国第一个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至此,在民众中有着大影响的城管才名正言顺地出现,全国城市管理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序幕也就此拉开。
有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尚方宝剑,各地城管纷纷招兵买马,从城管总队,细化到各区城管支队;从城管监察办公室正名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职权更在一天天扩大,举凡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秩序、工商、市政、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城市河湖、黑车、黑导游,都有他管辖的一方面。
城管权力的范围大增。这并未改变其编制模糊,法律地位不明确的状况。在不同的城市城管所挂靠的单位也是不一样,在广州,市建委成立城管办来指导城管工作,而在有的地方城管则是挂靠在市容环卫这块。
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为他提供了施展拳脚的广阔舞台。官方的说法是:城管执法队伍的成立,对于妥善解决城市发展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的矛盾,革除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弊端,理顺行政管理与执法的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烈士的诞生
而负面效应如影随行。随着城市失业、无业人员大量增加、农村失地、失业人员大量进城,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社会矛盾在激化,这些都把城管一下子推上了矛盾冲突的风口浪尖上。
似乎当社会矛盾到了解决不了的时候,动用暴力就成为解决矛盾的重要手段。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城管开始被人质疑炮轰:执法依据不足,执法手段单一,执法程序不严,执法暴力倾向严重,执法责任脱节,执法经费匮乏、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
在城管看来,这些指责是对他们工作的不理解。有专家表示城管现在已经成为了心理弱势群体,并需要提供心理咨询。除了这些,城管队员遭遇的暴力也逐渐增多。按照去年的统计,广州城管一年遭遇暴力冲突700多起,队员330多人次受伤。而在武汉,相关部门有意让警察进驻城管以保护城管不受暴力抗法。
其实,作为具体的个体,城管队员也在承受着压力和委屈。
2006年,北京城管执法人员李志强被小贩崔英杰刺死,成为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成立8年以来,首名因公殉职的执法人员,随后他被北京市委追认为“革命烈士”,而小贩被控故意杀人罪。
一石激起千层浪。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再次成为舆论中心。民众对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当行为进行无情指责,城管干部表示崔英杰必须死,否则城管怎么执法?同时,小贩崔英杰是否当死不再是惟一需要考虑的问题,舆论反思的则是十年之久的城管执法是否有法可依。
城管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面临着危机。学界有声音称:政府一方面无法提供人民充分就业,也无法为绝大多数人口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却用城管制度禁止下层百姓沿街设摊、自谋生计;这就是荒唐、野蛮和悲剧的制度根源。也有人说,城管这类机构,本来就是一个多余的阑尾,一不小心“发炎”,作为社会转型期的一个过渡机构,必须适时让他们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