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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机构的内部结构关系设计
时间:2008/6/28 18:26:05,点击:0

结构是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合理的结构不仅是系统完善的标志,也是系统内组织确立和发挥各自功能的基础。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关键是要把握和建构社区管理机构的系统结构关系。从社区管理组织的角度来说,其内部系统结构关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社区管理组织与社会化组织的相互关系,因为社区管理组织(如街道)实现自身的目标和发挥效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各类社会化组织的互动配合;二是社区管理组织内部之间的相互关系,如街道内部的四委一办相互之间的关系,它属于街道组织内部条块机构之间的协调关系。

(1)社区管理组织与社会化组织的总体结构关系。社区管理组织主要指:①社区管理领导系统——如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党工委成员组成的街道事务管理委员会、城区管理委员会等。②社区管理执行系统——如街道内部的“四委一办”、乡镇政府的各工作小组等。

社会化组织主要指:社区管理支持系统——街道居民代表大会、社区管理委员会或社区咨询协商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种各类群众性服务团体。上述两大类组织的基本关系如图2所示[1]。

(2)社区管理组织中条块机构的结构关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社区管理的主要弊端表现为条块分割和忽视分级的综合管理。因此,必须理顺条与块之间的关系。要加强条的专业管理与块的综合管理的协调和合作,在社区这一层面上形成条包块管、以块为主的完整统一的综合管理新体制。

事实证明,条块管子理顺了,社区管理就容易走向有序化。否则,社区管理就混乱,承担具体执行的社区管理层会疲于应付。上海近年来在社区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中,逐渐建立起了条块机构之间的协调组织。一是街道层面上的城区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和区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共同组成,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对涉及全社区的重大事务实施综合协调;二是街道下属的市政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由条块机构的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实施若干专项管理的专业性协调。上述两方面的行政协调组织对加强条块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这些城市社区的有益探索,应该为今后社区组织的规划设计提供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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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徐中振等:《上海“社区管理”框架体系研究》,载上海市社会发展研究会编《社区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上海交大出版社1999年版,第115页。


(文/何云峰 董幼鸿)

注:有关内容已经出版,请参见张堃、何云峰:《社区管理导论》,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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