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哲学》赏析:理论研究主体的生活方式营构一 生活方式营构理论是由研究主体提出的,理论本身不仅是自身逻辑的反映与延伸,从本质上说,更是研究主体的生活方式的集中表现。研究人员所处的宏观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以及自身作为研究共同体的理智素养、知识结构、价值氛围、话语方式以及行为方式,是理论赖以产生并确证的原始知识库,所以,要重构理论,首先要重构研究主体自身的生活方式。 显然,生活方式具有相当广泛的含义。我们在这个特定的世界中存在着,因此我们不能逃脱某种特定的生活方式。我们如此这般理所当然地生活着,这种理所当然的生活世界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的构造。这是现象学以及知识社会学一再重申的原理。但对这种生活方式进行反省与揭示,却是哲学义不容辞的任务。虽然我们不能逃脱,但在这种反省的基础之上,我们却有权利选择,并在相对的条件下调整自身的生活方式。 作为教育理论研究主体,我们根据什么来选择与重构我们的生活方式呢?以下从三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理论研究主体属于知识分子阶层,因此,必须自觉地把自己与决策主体、教师团体区别开来。这是保证理论研究成果不致于沦为政策注释或经验概括的根本条件。要实现这个条件,至少要致力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术研究的道德建设。作为典型的理论研究,主体必须尽可能地与现实社会中的各利益团体保持一定的距离,提倡学术中立、学术自由这一学术研究的基本道德准则。这样,理论研究成果才能保持一定程度的客观与公正。为此,要反对教育理论研究中的形形色色的霸权主义行为与功利主义行为。自1978年以来,社会的宏观学术氛围开始好转,我国的教育理论研究主体的学术道德逐渐树立与增强,学术研究的风气也开始好转。然而,由于我国传统的历史与文化特点,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还正处于建构与塑造之中,虽然外部的环境已允许研究主体独立出来,但主体自身的独立意识的觉醒还需一定的时日。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被实践及时采用。一旦这方面的取向没有得到实现,不可避免地导致一种主体间普遍的焦灼心态,由此会引起学术研究中的各种带有情绪性的论断,研究所要求的客观、冷静、理智的心态条件便遭到削弱。另一方面,学术界内部的权威问题、学术批评问题,也需切实地提到反思的层面。因此,学术研究的道德问题是当前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主体走向成熟,走向独立的根本条件。 2.加强学术研究的专业自主性建设。教育理论研究是各种专业理论研究中的一个分支,而要达到这个高度,便需要专业本身保证自己的研究自主性。理论自主性不仅包括主体在选题、立项、研究程序方面的自主,更重要的是不能使专业研究沦为技术研究。显然,决策程序与技术、教育教学程序与技术的描述与规范是十分重要的,但它们不是学术研究本身。专业的学术研究是一项理智的事业,必须有自己的严格的理论体系与独特的逻辑方式,它与技术规范之间有一定的距离,虽然把理论转化为技术是必要的,且也是研究的任务之一,但首要的并且是作为前提的却是理论自身是否完备、周延。当前,首要的还是提高教育理论自身的抽象度、思辨性,使教育理论成为名副其实的专业理论。 3.加强独特的话语方式的构造。作为一项专业性的自主研究,教育理论应该具有自己独特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理论体系。换言之,应该具有自己特定的话语方式。这种话语方式应该与日常语言区别开来,具有自己特定的意义表达方式与话语逻辑结构。其意义应该为研究主体所占有并在研究主体间共享。如果说,教育理论是一个学科,那么像其他所有的学科一样,它应该“有一个确定的疆界、一种语言、一套指导行为的规则、一套神话、一种传播文化的方式、一种入社过程、一种社会秩序、一系列礼仪以及一种社会分层制度”。Spindler,G.D.(Ed),Education and Cultural Process,p26,1974.当然我们不能期望教育理论的话语像数学、物理、哲学等学科那样,需要从业人员经过多年的研习才能理解其意义,但它至少应该像政治理论等学科那样,不经过一定时间的磨炼,不能轻易制定下来,一旦制定以后,任何从业人员还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修习,非此便不能充分理解。在当前的教育理论中,常识性论断过多,使得其意义显得十分肤浅、贫乏,并且十分平庸,任何外行包括普通社会公众都能涉足其中,这是极其不利于理论向深层次发展的。 4.理论主体必须在整体知识结构中准确地定位。一方面,理论主体应该与实践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另一方面,在整体的知识结构中或在所有的知识分子中,教育理论研究人员也必须准确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前面曾提到,教育知识与哲学、文学等知识在起源上就存在总体的差异,它不是以纯粹的理智上或情感上的满足为其兴趣的,而是完全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产生的,因此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实用性。这样,作为探索教育理论的研究主体,就应该与那些哲学家、文学家之类的知识分子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果说“诗性”理性是哲学家、文学家的理智特征,那么,教育理论就应该以“工具”理性作为自己的理智特点。教育理论家应该强烈地关注特定时空中的问题以及解决策略,并以此作为自身立业的基础。经院式的研究固然必要,且也是建立专业自主性与独特的话语方式的必要条件,但在问题的选择或构造方面,必须坚持以工具主义作为标准,并从这个标准出发,将那些无意义以及荒谬的问题排斥在研究视野之外。因此,教育话语的逻辑特征及问题鉴别标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领域,它们也是教育理论研究主体在知识分子集团中保持自身的独特性,给自己以价值定位的基础。 以上四条是教育理论研究主体确立自身的独立人格、营构自身独特的生活方式的基本要求。 《教育哲学》赏析:理论研究主体的生活方式营构二 第二个问题,是在教育理论研究者共同体之内,应如何进行分工。 瞿葆奎、唐莹在一篇文章中着力探讨了教育科学分类的问题与框架,《教育科学分类:问题与框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3年第2期。最后提出了当前教育科学分类的框架表。这一研究对于澄清当前教育理论研究的混乱局面,并对规范今后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此文也提出了一系列极为深刻的理论问题,其中我以为最重要的就是如何看待“教育学”这一问题。 在我看来,教育学本身是否存在,这不仅是一个名称的是非,更重要的还涉及到当前我国教育学界长期积淀而成的一个情结,即试图构造一门独特的“学科”,具有自己的独特的对象与方式,最终形成一个体系性的理论。在第一编里,我反复重申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教育事实”本身被消解了,因而,作为“学科”的教育学本身至少在目前是不存在的。它已分裂成为用其他各种学科框架观照而成的知识集合。这个事实必须引起研究主体的生活方式的改变。 首先要改变的是打破“学科”情结,将教育作为一个领域开放出来,让其他各种学科携带自己的方法论武器来加以耕耘。这对“教育学专家”而言,显然是一个痛苦的心态历程。因为教育学本身不存在了,那么独占这个领域的知识的专家也将不复存在。 其次要注意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当教育知识根据其母学科而分裂成各种知识体系时,理论研究人员之间的隔阂势必加剧。钻研于教育社会学的学者与精通教育心理学的学者之间的对话便显得无比艰难。显然,一个人不可能全部精通各种母学科,也不可能对教育领域的各种知识享有有效的发言权,因此,教育理论研究专家里的小集团化趋势势在必行。这对于教育理论研究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它对于深入理解教育来说提供了条件。但由此也给主体间的统一的生活方式的构造造成了困难。显然,因拥有的母体学科的知识的不同,主体间的生活方式便显示出差异。在问题确定、思维方式、价值心态、话语结构等多方面,主体间都会表现出不同,教育理论只成了一个无统一内容的名称,而不是具有严密性的逻辑体系。 面对这样的事实,以及我国教育理论研究的现状,我以为,小集团式的生活方式的构造在当前是可取的并应该加以鼓励。各种教育学术团体应该在母学科的名义下组成,每个团体的成员应该具有足够的母学科的知识与方法,这样,才能在一个特定的团体之内实现话语方式的统一与意义共享。 http://www.pep.com.cn/200301/ca11759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