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不仅高考令人关注,而且高考的考卷和命题本身也举世关注。在关注命题的时候,作文题尤为明显。所以,每年的高考语文科还没有考试结束,社会上已经开始议论作文题目了。今年,有一个作文题是要求考生以“评价他人的生活”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一看到这个作为题目,笔者就无法静下心来,有想说几句话的冲动。实际上,也犹豫了一天多,有些不敢妄言,毕竟笔者的认知水平有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终还是按耐不住,决定把想说的说出来:这个题目着实是对道德底线的挑战!在笔者个人看来,此作文题的最大问题可能是不应该使用“评价”。个人估计:命题者试图用“评价”二字来标示题目的开放性。非常遗憾的是,这样的标示有些事与愿违。 人类社会生活必须有基本的准则。这是维系人类社会关系处于良序状态的最低规范。这就是道德底线。它是不可以突破的。突破了道德底线,人类社会生活就会乱套。有很多的道德底线,但具体有哪些,目前还很难一一列举出来。笔者以为,不评价他人的生活,就是一条最基本的社会准则。这是全世界都明白的公知。因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他人的生活指指点点,说三道四。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自己的选择,别人没有权利去说什么。而且,一旦评价他人的生活是允许的,那人与人之间就会矛盾倍出,彼此不得安宁了。所以,任何人都应该遵守“不评价他人的生活”这一社会生活底线法则。在美国是这样,在英国是这样,在中国或者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这样。这是人类共同的底线法则。我们每一代人都有责任向下下一代传播这一底线法则。作为教育工作者有这个责任,作为家长也有这样的责任。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这一准则。 然而,作文题“评价他人的生活”却没有传播这一底线法则,相反它给我们的下一代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号:“评价他人的生活”是可以的,只是有不同看法而已。这显然是命题者的一个败笔。底线法则怎么可以拿出来讨论呢?底线就是不能突破,就只能是要遵守的,否则就不是底线法则了!该作文题显然没有把“评价他人的生活”当作底线法则理解,而是变成有争议的社会现象了,甚至可以有讨论的余地了。它传递给广大考生甚至整个社会的信息就是,评价他人的生活是应该抑或不应该,是没有确定答案的。这就等于告诉人们:你愿意你就去评价他人的生活吧。如此对待“不评价他人的生活”之人类社会生活规范,笔者个人认为,实属不妥。 笔者仅凭个人智力来猜测一下命题者的用意:该作文题的命题初衷可能是要探讨“猎奇他人的生活”引起了不同的看法。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作文题就没有什么问题了。然而,摆在我们眼前的题目不是“猎奇”(或者“热衷于关注”等近义词)而是“评价”!这的确令人愕然。评价就是带价值选择地去议论别人的生活,就是“碎嘴”!这样的现象无论在什么文化背景下都不被允许,都会被谴责。所以,“评价他人的生活”是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余地。就像一个人在公共场所必须穿裤子一样,是人人都应该知道的常识,没有作为话题供大家讨论的空间。如果命题本身没有什么可讨论的空间,那么考生就只能按照“评价他人的生活是不道德的”思路去写作文,就只能去论证为什么不应该评价他人的生活。这样的作文题也就等于是有标准答案的题目,开放性如何谈起?! 也许,说作文题“评价他人的生活”挑战了道德底线,很多人不会赞成。也许这有点夸大其词。但是,“评价”二字不妥,笔者以为,应该是不争的结论。可惜,高考已过。将作文题“评价他人的生活”改为“猎奇(或过度关注)他人的生活”,肯定没有机会了。剩下来的事情,就只有等考生们的妙作啦。但愿来年的作文题不会引起同样的歧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