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论坛
□顾海兵 笔者呼吁:尽可能减少学术界的计划经济式的评审,停止名不正言不顺的所谓博导遴选。 人们一听“博导”便肃然起敬。在中国,博导已成为比教授还要“高级”的头衔。打开我们的报刊,往往在文章作者的职务一栏里赫然写着:教授、博导或主任医师、博导。本来,依据中国的学位规则,只有博士生指导教师(教师者本为指导者,指导教师在文法上是不通的,是画蛇添足,应该说博士生指导者或论文指导),后来不知什么原因,逐步演变为博士生导师,简称为“博导”;本来,依据中国的教育改革要求,应逐步淡化所谓的博导,使博导不再成为教授中的一个层次,但由于有遴选制度,使博导不仅没有淡化,反而愈益强化。与应该学习的国际惯例(据笔者所看到的资料,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在教授中或教师中再搞出博导这样一个奇怪的层次来)背道而驰,可谓无事生非,产生了诸多不合理的荒谬结果。现质疑如下: 1.博导遴选限制了博士研究生的选择权。由于把教授分为可带博士的与不可带博士的,这样,同在一个博士点的一部分或一大部分教授就被剥夺了指导学生的资格,而学生也就失去了选择那些没有博导头衔的教授作为论文指导者的权利。因此博导遴选既是对教授的歧视,又是对学生权利的剥夺。从法律上讲,只要是高校的教师,不管是什么职称,都拥有指导学生论文的同样权利。事实上,学生的眼睛是雪亮的!近期有报刊报道,北京大学已经率先遴选副教授作为博导(魏国英,北大首位副教授任博导,《北京晚报》2003.4.13)。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进步。但笔者又不得不指出,这一改革举措来得太晚,且不很彻底,又自相矛盾。因为,既然副教授可以做博导,那么,如果有教授还不是博导,这不是对教授水平的否定吗?既然副教授可以做博导,还需要对教授进行博导遴选吗?为什么改革不能一步到位取消博导遴选呢?何必把精力用于这种无谓的内耗呢?为什么不相信学生有充分的鉴别能力呢?可以由市场(学生)做好的事为什么“行政”(学位委员会)还要介入呢? 2.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本质是博士生论文指导教师(写论文前是无所谓指导的,是进修包括外语在内的各种课程,有数十个任课教师指导),但当把博士生(论文)指导教师改为博导时,则导致成为博导的教授实际上垄断了博士生从入学考试到毕业的全过程。由此,使博导与博士生形成一对一关系,使其由师生关系变成师傅与徒弟关系、老板与打工者关系,从而导致各种黑色交易、暗箱操作。博士生本来是学校的学生,应该上很多课,但现在却变成了“某某人的弟子”,只上可怜的几门课,且主要是“师傅”的课,博士生成了博导的私有财产,博士生难以从诸多教授(教师)那里吸取营养,研究生之间的竞争因此蜕变为博导之间的纷争,优胜劣汰机制流于形式。 3.博导遴选导致了副博导之类的怪物产生。比如时至今日,××师范大学在《光明日报》2003年4月14日上介绍本校教师队伍情况时白纸黑字写着:正高147人,副高392人,博导9人,副博导5人,硕导324人。也许受几千年封建制度传统影响,中国人太偏好于分等级、排座次。本来在一个学校里,正式教师之间在指导学生的权利上应该是平等的,现在却非要将教师分成三六九等。搞出所谓导师、硕导、博导,甚至进一步搞出副博导、副硕导这样的怪物。本来,教师是个法律规定的、符合实际的职业资格,现在非要把它变成导师、甚至副导师,岂不是画蛇添足?可以有导演,因为影视作品是导演的成果,影视的产权归导演,但不应有导师,因为博士生及其论文并不是导师的成果,指导者不拥有博士生论文产权。论文指导者实际上是一个指点者、批评者、咨询者、监督者。所以,笔者看到,国外一般把博士生(论文)指导者称为adviser或supervisor,这是名实相符的。 4.由于博士要遴选,就出台了诸多规则,这些规则必然由于博导不应该成为一个层次、博导并不存在一个标准而与科学相距甚远,加之操作上的必然偏差,必然出现诸多荒唐的现象。 至少就一个学校而言,作为职称系列中最高等级的教授,其标准与评定应是统一的,而现在,人为地把教授分为可带博士生与不可带博士生,则实际上是对教授职称的否定。这就相当于:同是军队指挥员,有的允许带兵打仗,有的不许带兵打仗。显然这是不合适的。国外的经验是,不管是正高职称,还是副高职称,甚至中级职称,均有博士生指导权,关键不在指导者的身份,而在博士生是否合格。如果一个低职称的教师指导出了一个优秀的博士生,我们不应该为此鼓与呼吗? 两个教授,一个是从事全日制教学科研的,另一个是兼职的,并且是政府中的高级官员,现实中,有的学校不让前者带博士,而让后者带博士。本来官员做兼职教授就有违公务员公正之原则,再让其带博士拿津贴岂不是严重不公?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在职官员在学校做兼职教授? 因为非要给博导定个标准,这样就规定××年××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放宽某个所谓博导条件而带博士,而××年××月之后出生的人就不行,这样的规定究竟有什么科学性?在追求科学的高校搞出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因人定规、另有目的? 由于博导遴选是无事生非,结果造成:没有博士点的高校、院系的教授,想方设法(基本上用的都是不正常手段)到外校、外系搞一个博导头衔;没有博导或博导数量较少的学校,想方设法扩大博导规模;有的院系因为内部矛盾尖锐,结果人人是博导,或80%以上的教授均是博导,遴选已成全选;博导遴选过程已经滋生了学术腐败行为,这是审批的必然副产品;博导由于带研究生多而计算工作量、多拿钱已经挫伤了许多教师的积极性。本来指导博士生是教师分内事,尤其当博士生的论文成为指导教师科研的一个部分时,当博士生为指导教师打工时,把指导学生算作工作量可谓名不正、言不顺,如果真要计算指导学生的工作量,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没有人愿意做指导教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增算工作量来刺激。实际上,博士生成为教授的助手,不仅不应该给指导教师多发钱,相反指导教师应该给博士生发给报酬。这是国际惯例。 笔者呼吁:尽可能减少学术界的计划经济式的评审,停止名不正言不顺的所谓博导遴选。早改革,早主动,早创新,早收益! 中国的高校欲建成一流大学,不破除这种内耗极为严重的体制,是不可能实现的。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30814/xw/sd/200308140636.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