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8日,美国夏威夷州政府通过夏威夷州第一巡回法庭结束了对美国檀香山大学(法定注册名为“美国檀香山文理人文大学”)的控告,被告美国檀香山大学同意支付全额退款给已经获得文凭或正在就读的学生(包括直接通过学校或该校在国外的代理入学的学生),条件是退还该校已颁发的文凭,在读学生只需提供注册证明。
然而,就是这样一所在本土栽了跟头的“洋野鸡大学”,在中国大陆很多地区的招生工作却丝毫未受影响,仍然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没有声明“未受美国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认证”,檀香山大学在美吃官司
“美国檀香山大学1986年创立于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市,由夏威夷州政府依法批准登记注册,是美国财政部税务局批准豁免税务的非盈利教育机构。随着学校向国际化发展,檀香山大学逐步成长为国际开放和远距离教育界的领先者,并于1996年荣获国际大学认证机构APICS的认证,成为APICS完全认可会员,从而得到国际认可。檀香山大学除获得美国国务院的认证外,还获得了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认证,并持有夏威夷州政府颁发的信任状。”这是在很多中文网站上都可以找到的关于美国檀香山大学的一段宣传文字。
这样的洋学堂,似乎得来并不费工夫———入学资格很容易获得:只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两年企业管理经验就可以申请攻读MBA(工商管理学硕士)课程;具有多年管理经验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士或杰出企业家、技术权威,持大专以上文凭或经济管理类硕士学位者即可申请攻读DBA(工商管理学博士)课程。学习过程轻松愉快,无须走出国门,无须入学考试,无需辞去工作,集中授课均在周末进行。甚至就是攻读中国高校学位也必须要过、很多中国学生最为头疼的英语关,也不会成为障碍,因为无论教材和授课都是中文的。如此学习18个月后,学员就可以拿到“国际认证”的MBA、DBA学位。
这样一所以“国际开放和远距离教育界的领先者”自居的学校,为何被其注册地———美国夏威夷州政府消费者保护办公室告上了法庭,而且被判退还学员学费?
早在去年6月7日,夏威夷州政府就对美国檀香山大学提起诉讼。据夏威夷州政府消费者保护办公室律师JEFFREY先生介绍,之所以把美国檀香山大学推上被告席是因为有消费者举报,后经多方面调查取证,确认该校没有在学校相关网站和招生(特别是在国外招生)宣传中说明它“未受美国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认证”。此外,它暗示有州政府的许可、批准和管理是不符合事实的,它只是合法注册,政府对它不存在管理一说。
据记者调查,根据夏威夷州的官方注册资料,檀香山大学实际创办于1987年3月2日,它所强调的“是美国财政部税务局批准豁免税务的非盈利教育机构”虽是事实,却有玩弄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之嫌,因为美国的任何非盈利教育机构都是自动批准豁免税务的。檀香山大学宣称自己于1996年荣获了国际大学认证机构APICS(Academy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Culture and Scientific Exchange)的认证,但该认证机构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国际文化与科技交流促进学会”,根本不是美国国家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此外,檀香山大学称“除获得美国国务院的认证外,还获得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认证”也是不准确的,因为以上部门从不对任何机构或大学进行认证。至于檀香山大学宣称自己持有的夏威夷州政府颁发的信任状(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准确地讲应该叫“资信证明”。所谓“资信证明”,只是说某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遵守了比如存档与注册之类的要求。要得到这样一张“资信证明”,只要花27.5美元通过夏威夷州政府的网站就可以获得。
合法注册的“非认证学院”是怎么回事
此前,在JEFFREY律师的努力下,夏威夷州政府已经先后将该州多所“野鸡大学”推上了被告席,并通过法院给予其相应的处罚甚至勒令关闭。
如曾被国内媒体报道过的美国牛顿大学,已通过JEFFREY律师的努力在2002年12月19日被法院关闭。
何谓“野鸡大学”?一般说来,就是在没有得到国家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情况下授予欺诈性的或毫无价值的学位的学校。JEFFREY律师没有使用“野鸡大学”这个名词,而用该州法律有明确定义的“非认证学院”取而代之。他说,此前经他之手推上被告席的“非认证学院”欺骗消费者的方法,主要是混淆消费者对学院认证的认识。
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教育部不承担认证学校或课程的职能,不认证任何大学或文凭。但根据法律要求,美国教育部要发布他们认为可信赖的国家性认证机构的名单,在美国,对学院的认证主要按地域划分为6家认证机构。在美国很多州,注册一所大学和注册公司一样非常容易,因此美国各类大学达上万所,但获得美国教育部认可的六大认证机构认证的大学则不足3000所。从法律上来说,无论被认证还是未被认证的大学都是合法的,但美国很多州的法律也规定,非认证学院必须在学校的网站和宣传资料上明确注明自己是一所“非认证学院(未受美国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学院)”,否则即是违法。
学校合法注册和学校是否得到认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据美国打击“野鸡大学”的权威专家Chip介绍,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些学校,只要交一篇5至10页纸的毕业论文就可以拿到博士学位,但用这种学位去找工作,大多数雇主都不会雇用他们。在法律规定较为严格的俄勒冈州,用“野鸡大学”的学位找工作或进行其他活动甚至会被视为非法。
鉴于美国檀香山大学的违规操作,在对檀香山大学的这份起诉状中,JEFFREY律师要求法庭通过调查下达判决,要求法院先发一个暂时的限制令、初步的禁止令,然后再发永久的禁止令,制止檀香山大学的这些行为。此外,还要求法院判罚一定数额的罚款,并给已被损害的消费者退还学费。
东边日出西边雨,檀香山大学在中国的业务依然红火
7月8日,夏威夷州第一巡回法庭作出判决,确认檀香山大学没有正确地、充分地透露他们是一所未予认证的学院;檀香山大学在其宣传资料中提示或暗示夏威夷州政府对其学院有许可、批准或管理;檀香山大学没有遵守夏威夷州“管理非认证文凭颁发学院法”,并永久禁止其以后再有上述行为。檀香山大学同意支付民事罚款、律师费和其他费用总计19500美金,并同意支付全额退款给已经获得文凭或正在就读的学生(包括直接通过学校或国外的代理入学的学生),条件是退还该校已颁发的文凭,在读学生只需提供注册证明。如果有证据证明檀香山大学拒绝退赔学员学费,每拒赔一个,檀香山大学就要向夏威夷州政府支付1000美元罚款。
美国檀香山大学同样违反了我国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规定。我国规定,凡中外合作办学都必须报教育部门审批,合作办学机构颁发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要由我国国家学历、学位主管部门核准。截至2003年7月,我国只批准了110个授予国外学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中方合作者全部都是高等院校,无一是社会上的其他机构。
根据美国夏威夷州第一巡回法庭对美国檀香山大学的判决,美国檀香山大学在中国与一些高校、机构合办的BBA(工商管理学士)、MBA、EMBA(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DBA及其他课程培训班的学员也可以申请退还学费,只要该校不申请倒闭,就可能获得退款。
然而,这个对美国檀香山大学极为不利的消息,似乎并未影响其在中国的业务继续红红火火地开展。
美国檀香山大学究竟在中国多少地方开办了业务,实难查证。记者通过上网查询,发现仅在一个网站上,有关该校的信息就有3000多条。记者只查阅了前30条,就发现其在中国的业务可谓遍布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既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繁华的大都市,也有呼和浩特、鞍山这样的地处偏远地区的城市,而仅在北京就有好几个不同的机构曾经或正在开办。北京一个报名点的工作人员回答记者咨询说,因为实行的是学分制,随时都可以报名入学,学位在中国虽然还没有被教育部认证,但在国际上是被认证的,目前就读的学员大约有80多名,大多是企业家。
美国檀香山大学在内蒙古的MBA项目是和内蒙古企业家俱乐部、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与北京、上海等大都市不同的是,呼和浩特今年是第一次招生,网上公布的报名时间是2003年4月1日至5月1日。当记者电话咨询是否还可以报名时,对方回答因为非典这个项目被耽误了,现在重新开始启动,随时可以报名。
美国檀香山大学还把触角伸向了我国的一些高校。鞍山师范学院曾经在自己的学校网页上刊登广告,但经记者核实,这个项目还未开办就被学校取消了,原因是“这个学校不是教育部推荐的”。但它与另一些公办高校的合作却得以顺利地进行———2002年6月28日,浙江工业大学与美国檀香山大学联合举办的首期中美合作MBA课程班开学典礼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隆重举行,该校网站对此报道说:“其目的在于培养一批与国际接轨的高级管理人才,使受过高等教育和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在职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之江学院的社会影响,提高之江学院的办学水平。”
类似的例子还有:2002年6月8日,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正式开课。招生简章上规定:学完全部课程颁发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总裁研修班(EMBA)结业证书。但备注一栏这样写道:如学员愿意,有如下途径申请学位(费用另收),其中之一就是“推荐优秀学员参加美国檀香山大学MBA学习”。
一些民办高校也加入了与美国檀香山大学的合作行列。广东私立华联学院就曾与美国檀香山大学联办专升本课程。很显然,该校对与美国檀香山大学已经有过的合作是相当满意的,该校网站上对此介绍说:“2002年6月,首届专升本的35个毕业生均获得了美国檀香山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读的学生中还有企业的负责人或中层管理人员和在职教师,他们说:‘重要的是学到了真正的、先进的、国际交流的管理模式,所学的知识在实际应用中很有作用。’”该课程是否还在继续不得而知。但经记者调查,广东省教育厅于2002年9月至11月对该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此后以粤教评(2003)1号文件通报了年检情况,私立华联学院与美国檀香山大学合办的工商管理、秘书行政管理项目都在“年度检查通过名单”之中。
……
美国檀香山大学在中国培养了多少学员并颁发了多少“国际认证”的学位,收取了中国学员多少学费,同样是个难解的谜,但也许我们可以从其在上海国际交流学院瑞特培训中心的一个项目中略知一二。上海国际交流学院瑞特培训中心曾经有过与美国檀香山大学合作的MBA项目。经记者电话查询,对方回答说,美国檀香山大学的项目现在已经不做了,“因为做得太多了”。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以前的学员都已毕业,学员数量大约在200名左右。以每学员交纳费用4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学位认证费)计,美国檀香山大学仅在这一个培训点就收取了中国学员800万元人民币的学费。
近年来在中国违规操作的“洋野鸡大学”层出不穷,美国檀香山大学不过是其中的一例。中国究竟还有多少类似美国檀香山大学这样的“洋野鸡大学”?为什么“洋野鸡大学”现象在中国大陆愈演愈烈?如何辨别“洋野鸡大学”设下的种种迷瘴?本报将陆续推出对在中国授予学位的“洋野鸡大学”的系列调查报道,敬请读者继续关注。(中国青年报 朱丽亚)
http://interedu.cyol.com/gb/liuxue/2003-07/14/content_6963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