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应当设立国家级别的社会科学奖励。理由是: 第一,目前我们有自然科学国家级奖励,而社会科学没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明显体现不出对社会科学的重视。 第二,设立国家级别的社会科学奖励是社会科学地位的重要体现。从目前来看,社会科学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巨大。没有国家级奖励,跟其地位是不相称的。 第三,我曾经提出建立全国社会科学委员会,如果设立该委员会,组织社会科学国家奖励的评选是其理所当然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四,从国际惯例来看,不少国家将社会科学的国家级奖励跟自然科学是放在一起的,但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认为还是独立设奖比较好。例如诺贝尔奖就包含文学和经济学奖,跟物理、化学等奖励是放在一起的。我们独立设立社会科学奖励完全也是可以的。 第五,目前,我们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奖励评选,虽然也是全国性的,但由于是宣传部负责组织和评选的,似乎还不能完全体现出国家层面的份量。 第六,从鼓励社会科学创新来说,国家奖励是肯定会产生推动作用的。目前我们的社会科学很少自己的创新理论,多采用西方理论,这对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创新是很不利的。 总之,设立国家级社会科学最高奖励完全有必要。 |